理论教育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措施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措施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出境邮递物品遍及世界各地,涉及国内外的许多部门、各行各业以及千家万户。4.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涉及我国的对外政策、侨务政策、统战政策以及对外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三)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原则分类管理。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措施

一、邮递物品监管概述

(一)邮递物品含义

海关监管的进出境邮递物品是指包裹、小包邮件、货样、印刷品。这一范围中包含了两个定义标准,其中包裹、小包邮件和印刷品是从邮件性质本身所下的定义,而货样则是从海关监管方式角度下的定义。

(二)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的特点

1.情况复杂,涉及面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国际交往日益频繁,邮寄渠道已成为国内外交流往来的重要途径。邮递物品越来越复杂,既有贸易性的货物,又有非贸易性的;既有涉及外交政策的使领馆公私用物品,又有涉及统战政策的宗教印刷品、音像制品等。进出境邮递物品遍及世界各地,涉及国内外的许多部门、各行各业以及千家万户。

2.监管量大,品种繁多

随着邮政业务的发展,每年进出境的邮递物品的数量逐年递增,由于国内外收寄件人的用邮需求、目的千差万别,邮递物品中既有属个人和亲友间相互赠送的物品,又有如货样、广告品等贸易性的物品,特别是高科技电子消费品以及贸易性“三高”产品(高科技、高价值、高附加值)也出现在邮递物品中,物品的品种繁多,海关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监管。

3.见物不见人,监管难度大

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是在邮局的互换局进行的,由于条件、环境等的限制,邮递物品的寄递除收寄件人直接到设有海关的邮局交寄邮件或办理有关手续外,在大部分情况下,海关在对邮件进行查验时,收寄件人一般不在场,所以遇到问题时,无法当场向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和宣传解释海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增加了海关执法的难度。

4.政策性强,敏感度高

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涉及我国的对外政策、侨务政策、统战政策以及对外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虽然大部分是属于正常往来的物品,但也有不法分子或敌对势力利用邮运的这一渠道进行经济、政治破坏活动,他们有的藏匿伪报,有的化整为零、分散寄递,进行走私违法活动;有的邮寄进境具有淫秽色情内容和攻击、污蔑我国政府等内容的物品,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宣传;还有些国家宗教组织以各种形式散发邮寄进境大量宗教宣传品等。因此,要求海关关员必须具有很强的政策和法制意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在方便正常往来的同时,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原则

(1)分类管理。进出境邮递物品由于寄递方面快捷,往往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反映出国内外市场及人民对物品的需求情况,其中既有个人自用物品、货样广告品,也有货物、使领馆公私用物品。品种繁杂、性质多样,结构变化快,监管的关键要严格区分贸易性和非贸易性的邮递物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针对不同的邮递物品品种进行分类管理。

(2)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由于邮递物品涉及领域广泛,政策敏感性较强,因此在监管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行政法规,体现法律、行政法规的严肃性和对外统一性;另一方面,要注意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特殊情况适当予以灵活处理。

(3)突出重点。对进出境的邮递物品的监管,在保证正常邮递物品的通关、维护邮件收寄件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风险分析,把握风险规律,集中监管力量,重点查缉禁止出境的物品,管好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着力打击邮寄渠道各种走私违法活动。

二、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

(一)国际邮政业务概述

1.国际邮政业务涉及的相关概念

国际邮政业务涉及的相关概念指“三局一站”,即验关局、互换局、经转局和交换站。全国共有45个互换局兼交换站、9个互换局、6个交换站。

(1)验关局:设有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邮局,其任务是将内装应收海关监管的物品的进、出口和转口邮件提交海关查验放行。验关局的设定和其监管范围是由国家邮政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审定。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当地邮局营业部门设立派出机构,与用户当面办理邮件验关手续,这类营业窗口被称为“验关窗口”。

(2)互换局:向境外邮政机构封发邮件总包或接收、开拆、处理境外邮政机构发来的邮件总包。

(3)经转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邮局和有关省局报经国家邮政局核准设置的有国际邮件经转职能的地(市)邮局。

(4)交换站:与境外邮政机构或受委托的运输机构直接交换国际邮件总包,不封发,不开拆处理国际邮件总包。

2.国际邮政业务涉及的单证

国际邮政业务涉及的单证指“四单一包”,即路单、详情单、报关单、清单和总包。

(1)路单:两地邮政交换局(交换站)交换进出口邮件的一种业务单证。属于邮政企业内部的一种作业单证,是海关监管邮递物品的凭证之一。海关对进出境邮袋的监管主要是依靠路单进行审核、转关等工作。

(2)包裹多联单(俗称详情单):在邮寄普通包裹时填写的用以记载收寄件人名址、物品名称、数量、重量等内容的单证。申报的内容作为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和海关审单、查验、放行的依据。

(3)报关单:由邮递物品寄件人填写,并附于邮件上向海关申报的专用单据,是按《万国邮政公约实施细则》统一格式制定,用绿色卡片纸张印制,为世界各国邮政通用。所有的进出口大包、出口小包必须附有报关单,填明所寄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重量等。“绿色报关标签”是由寄件人向海关申报进出境小包邮件的专用单据,是附于进出口小包的报税单。

(4)清单:记录每一邮袋内邮件情况的清单,是邮局封发工作上使用的单式。

(5)总包:国内外各互换局每次向对方互换局封发邮件的总数,由一袋或者若干袋以及不装袋的包裹组成。

3.国际邮件的分类

(1)国际函件:按内件性质分为信函、明信片航空邮件、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

(2)国际包裹。

(3)国际特快专递邮件。

4.国际邮件的运输方式

(1)水陆路:利用火车汽车轮船交通工具发运。

(2)航空:利用航空邮路优先发运。

(3)空运水陆路:利用国际航班剩余运力运输,在原寄国和寄达国国内按水陆路邮件处理。

(二)进出境邮袋的监管

1.进出境邮袋监管概述

(1)进出境邮袋的基本含义。

进出境邮袋是指以盛装进出境邮件的容器。国际邮袋按邮袋流向可分为进境邮袋、出境邮袋、转关邮袋和过境邮袋。

(2)海关对进出境邮袋的监管依据。

海关根据《海关法》和《海关对国际邮袋装卸转运办法》对进出境邮袋进行监管。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3)海关对进出境邮袋的监管任务。

对进出境邮袋的监管是海关对邮递物品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海关对邮递物品的监管首先是从对邮袋的监管开始。通过监管邮袋的装卸、转运、开拆和封发,查验邮袋的数量、编号、重量等与所附路单是否相符,邮袋内所有物品是否与所附清单相符,铅封是否完好、有无溢短情事,监督邮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境邮袋的海关监管手续,防止未经海关监管的邮递物品进出境和利用邮递渠道进行走私违法活动。

2.进出境邮袋监管的基本流程(www.daowen.com)

(1)进境邮袋监管的基本流程。

进境邮袋经进境地海关验核后转至国际邮件互换局,在驻邮局海关监管下开拆邮袋,然后将邮件封发至各省会邮局或指定邮局,最后转至各投递局处理并投出。

(2)出境邮袋监管的基本流程。

出境的国际邮件由收寄局收寄后全部封发至本省会邮局或指定的经转局,然后经处理后直接发往各国际邮件互换局,经驻互换局邮局海关派员封发后邮袋运至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

(3)过境邮袋监管。

过境邮袋监管指由一个国家邮政部门经过我国境内继续运往另一个国家或地区邮政部门的邮袋。过境邮袋监管由入境地海关核验邮袋无误后交邮局运至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对装有禁止进境物品的过境邮袋不准过境,由出境地邮局负责退运出境。

(4)转关邮袋的监管(简称“邮路转关”)。

转关邮袋指装有邮递物品的国际邮袋的转关运输。邮袋的转关运输与货物转关的概念不完全相同,进境、出境、过境邮袋均须经过转关运输才可办结海关手续。根据邮递物品查验和监管的原则,未设验关局地区的进口邮件由第一进口互换局海关实施查验,出口邮件由最后出口互换局海关实施查验,已设验关局地区的进出口邮件由驻该局的海关完成查验。

进境邮袋在第一进口互换局海关开拆处理后,邮局将其中混装的属于其他验关局监管的邮件按照不同的海关重新封装进邮袋转运至相关验关局海关监管。出境邮件在当地驻邮局海关办结验放手续后,邮局根据不同的邮路将邮件封装进邮袋转运至最后出口互换局海关进行重新开拆封装处理后,再转运至不同出境地海关出境。

下面以图表形式简单说明邮袋的进出口线路(见图12-2至图12-4)。

图12-2 邮袋进境流程

图12-3 邮袋出境流程

图12-4 邮袋过境流程

三、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

(一)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的法律依据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等物品。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的有关事宜的公告》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1 000元。

个人邮递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地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监管的基本流程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的基本流程见图12-5。

图12-5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的基本流程

1.申报

向海关申报是进出境邮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邮寄进出境的邮件,可由收件人或寄件人到邮局向驻邮局的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也可由邮局代收、寄件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邮寄物品进出境时,能否按海关规定申报非常重要,是直接关系到海关界定寄件人或收件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依据。

2.查验

查验是海关完成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的主要环节。进出境邮递物除规定享受免验除外,都必须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根据风险分析确定查验重点。

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查验目的:一是核对邮包内物品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二是检查邮包内物品是否超值、超量;三是检查邮包内是否有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商品;四是核定邮包内装物品的完税价格,确定物品的征、免、扣、退、放。

进出境邮件的查验应当由设有海关的邮局负责交海关查验。在设有海关的邮局邮递物品处出境,可以由寄件人向海关交验,海关在寄件人在场的情况下查验;在未设有海关的邮局邮递物品,由邮局代理收寄、寄件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查验手续,并负责邮件的开封和重封,海关在邮局在场的情况下会同进行查验。

3.征、免、扣、退

按照海关规定,进口的个人邮递物品,除享受免税待遇和扣除免税额不足起征点之外,一律照章征税。出口的个人物品不征税。邮递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个人邮递物品,在规定的进境包值范围,免税额除外,海关按照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的规定,从价计征进口税。对超过规定邮包包值进出境的,予以退运;对需要待鉴定、审查、处理、审价或涉嫌违规和走私的,办理暂扣手续。

4.放行处理

海关将办结进出境手续的邮件交由邮局进行投递。

四、进邮递物品监管涉及的法律依据

(1)《海关法》;

(2)《海关对国际邮袋装卸转运监管办法》;

(3)《海关对寄自、寄往香港、澳门的个人邮递物品监管办法》;

(4)《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5)《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

(6)《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的监管规定》;

(7)《关税条例》;

(8)《海关委托邮局代收税款办法》;

(9)其他法规:文物知识产权外汇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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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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