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暂时出入境货物的海关监管措施

暂时出入境货物的海关监管措施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暂时进出境货物不是实际进出口货物,只要按照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进出境手续,可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暂时出入境货物的海关监管措施

一、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概念

(一)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概念

所谓“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为了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等特定目的,以有关机关的批件为前提、以进出口人对限期复运进出保证为要件,经海关批准运进或运出关境并将于海关监管下在限期内实施复运的货物。

暂时进出境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海关对这类货物在进出境通关时予以暂时免纳关税及有关进出口限制措施,但货物在复运进出口前都处在海关监管之下。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境集装箱、进出境租赁货物以及修理物品除外。

(二)暂时进境货物的概念

暂时进境货物通常是特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境内外企业、团体或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和科技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我国境内并需复运出境的货物。

(三)暂时出口货物的概念

暂时出口货物通常是指国内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经批准为开展经济技术和科技文化交流合作或维修、加工而暂时运出境外并需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特征与范围

(一)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

暂时进出境货物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境时,不必缴纳进出口税费,但收发货人须向海关提供担保。

2.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暂时进出境货物不是实际进出口货物,只要按照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进出境手续,可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但是,涉及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所实施的进出境管制制度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凭许可证件进出境。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暂时进出境货物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根据货物不同的情况向海关办结核销结关手续。

(二)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署令157号)明确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以下12种: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在本款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不包括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执法前沿动态

拱北海关为中国航展主办方免除入境担保金

2012年10月30日,拱北海关对媒体公布,该海关将按相关规定免除进境飞机及相关展品的担保金,通过优化监管服务全力支持第九届中国航展。

本届航展参展国家和地区达39个,有近650家中外航空航天厂商参展,拱北海关抽调业务熟、能力强、外语好、素质高的关员成立航展监管工作小组,制定航展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推进表,并进驻珠海机场和航展中心开展工作。

据拱北海关办公室介绍,依照国家及海关相关法规,所有境外的飞机及展览品均属于暂时进境货物,航展公司在货物进口时要向海关缴纳相当于货物税款等值的担保金,如果参照上一届航展进出境飞机及展品13亿美元的申报总值,应缴的担保金超过1亿元人民币,这将是一笔巨大的资金负担。

考虑到航展属于国家行为等因素,为了切实解决航展主办方面临的困难,拱北海关在确保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免除了进境飞机及相关展品的担保金,并且按照海关总署进一步为企业减负的统一部署,一律取消了海关监管手续费,为航展主办方卸下包袱、轻松办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赢得了航展主办方和物流报关企业的赞誉。

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分类

按适用的依据,主要分为使用国际公约的“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和适用国内关于暂时进出境相关法规的暂时进出境货物(非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其中,根据监管模式不同,非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分为暂时进出境展览品和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其结构如图9-1所示。

图9-1 暂时进出境货物分类监管结构图

表9-1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

四、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海关监管制度(www.daowen.com)

(一)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的基本要求

根据暂时进出境货物必将复运进出境的基本特征,《海关法》规定,除汽车外,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一律免凭许可证进出口。但是,属于国家实施无线电管理、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的品种,在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时仍须提交《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对于汽车还征收汽车购置附加费。

暂时进境货物的收货人必须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注明“暂时进境货物”,连同进口货物清单和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地方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文,向进口地海关申报。

申报人应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付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认可的书面担保后,准予暂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和暂时免纳税款。但是,对进口化学试剂、食品、药品、燃料等消耗性物品,应照章纳税。

限期内复运出口未经海关许可不能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对海关可能采取选择抽查的方法对其使用及存在状况进行的监管,申报人应给予配合。

(二)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的审批程序

1.申请进口

在暂时进境货物报关前,进口人应向海关提出事前申请。暂时进出境行为属行政许可项目,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行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海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海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包括暂时进出境目的、期限、货物存放或使用的地点、范围以及其他要求。在提出此项申请时,应向海关提交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主管司、局级的审批件和进出口人的保证。

按规定,我国海关目前接受的是两种保证:一是担保函,此函应由资信良好的法人企业出具;另一种是保证金,即是向海关缴纳相当于有关暂时进境货物进口各税费总额的押金。

海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制发行政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书。对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品种,如汽车等,或是资信不良的进口人,海关按章征收保证金。对于未交验指定批件的或者批件所列明显超出范围的,海关可决定不批准。依法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海关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报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现场操作要求

(1)申报。

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时,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效的ATA单证册。非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时,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填制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货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和货物进出口所需的保管单证。

其中,属于国家实行行政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担保。

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对不征收进出口关税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可凭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保证函验放。

3.海关查验放行

在进口人报关后,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此时,海关将一份签章后的进口报关单交给进口人作为货物复出口进海关验放的依据,同时留存一份进口报关单和货物清单备案。

4.复出口

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口时,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四份,交验其留存的经海关签章的进口报关单及货物清单。经海关审核后,将出口货物报关单一份批注验放情况,签章后退交报关单位。

如果变更出境口岸,应持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出境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口手续,出境地海关在上述单据上批注验放情况后,退交申报人。

5.延期审批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

海关接受延期申请应当在暂时进出境货物规定期限届满30日(工作日,下同)以前,对已受理的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即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如果有关进口人未在期满前做出此项申请,便构成了违反海关法的行为,海关除将有关保证金解缴国家金库外,还将对进口人的这种行为做出处理,如凭保进口的,有关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6.核销

暂时进出境货物按海关规定办理了复运进出境手续后,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持复运进出境地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证向暂时进出境核准地海关或进出境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海关在确认货物暂时进出境期间无违法、违规、偷逃税等情况后,可核销暂时进出境等级并销保、退还保证金。

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货物复运出境、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暂时进出境货物确需进出口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进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复运进出境手续或进出口手续的,海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暂时进出境收发货人进行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税管理办法》办理进出口征税手续。

已进境或出境的暂时进出口货物不再复运出境或进境的,经海关审批同意后,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填写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或出口手续,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内应注明原暂时进境或出境的报关单编号,涉及许可证件的应按照规定补办。

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应责成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在原申报的报关单上进行相应内容的修改。

(三)海关监管要点

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在提供担保的条件下原则上可暂予免除全部进出口各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境外暂时进境的货物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不视为复运出境。

暂时进出境在取得海关行政许可并办理海关现场通关手续后,应按照行政许可的特定目的使用。在暂时进出境期限内,海关的任务是根据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和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的资信情况,对后续监管风险度进行评估,从而确定监管重点,有选择地进行后续核查。

对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进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进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仍须接受海关监管和后续核查。现场海关应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的使用范围、地点、状态等进行后续监督和管理,并督促其按期复运进出境。对违反海关规定的暂时进出境行为,海关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暂时进出境货物并非都可暂时免征关税。虽然《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所列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时可以暂不缴纳税款,但对该条款所列范围以外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海关都会按照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出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按月征收税款,或是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进境时征收税款。

暂时进境汽车不受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关于整车进口指定口岸的限制;暂时进境汽车允许转关监管,直至运抵海关办理暂时进境手续;经海关同意在境内留购的暂时进境汽车,必须转关至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办理进口手续。作为货样暂时进境的车辆,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复运出境,不得留购,不得延期。测试用车辆及其零配件不论是否损毁,期满必须复运出境。禁止进口二手(旧)汽车、右舵车。其中经审核符合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并能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等文件的,可以办理暂时进境手续,但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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