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的旅游合作规划,并且能够有力地调控区域旅游合作,需要提高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而机制建设与组织安排是合作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
(一)设立跨国区域旅游高官会议
区域旅游合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支持,政策制定者和旅游管理者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具有决定性意义,没有他们的参与,这些重要的旅游合作行动计划难以进行。
因此,设立一个区域性国家间的协调机构——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旅游高官会议,是非常必要的。这个会议定期讨论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旅游合作的重大事宜。
(二)设立跨国区域旅游合作论坛
在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旅游高官会议的指导下,将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旅游合作论坛确定为一个正式的旅游论坛,设置区域内各国均能认可并愿意给予资金扶持的秘书机构,讨论、筹备和开展可行的旅游合作项目。
(三)高级旅游专家委员会
设置旅游专家委员会,在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旅游的高官会议之下行使职能,研究人员、政府人员、企业人员均可成为专家委员,对政策制定和实施进行评估和建议。[7]
【注释】
(www.daowen.com)
[1]刘维,卢光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2—2013)[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2]中国拟与东盟加强合作并致力于建设区域旅游业大格局.国际在线,2013(1)23.
[3]云南河口年通关332万人次跨境游为主要增长点.http://www.Cnr.cn/newscenter/gnxw/201201/t2.
[4]云南省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云南日报,2013(4)25.
[5]刘维,卢光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2—2013)[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6]古小松等.泛北部湾合作发展报告(200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7]刘稚,卢光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2—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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