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从经济合作向文化合作拓展已成趋势。这不仅得力于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合作的基础,而且有赖于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宏观环境和政策支持。
加强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文化合作,是建设文化强国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强国战略目标,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这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文化发展的战略安排。
2009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颁布,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之后,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推动电信网广电网及互联网三网融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等政策。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要求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进一步扶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扶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国际服务外包,扩大版权贸易,保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口持续快速增长,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出口,扩大印刷外贸加工规模。扶持优秀国产影片进入国外主流院线,国产游戏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数字出版拓展海外市场,开发一批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逐步改变主要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积极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推动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国际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及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办好重点国际性展会。兴办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培育专业贸易公司和代理公司,构建完整有效的投资信息平台和文化贸易统计分析体系。同时,要求扩大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具有竞争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文化企业对外投资,采用多种形式开拓海外市场。文化部还于2012年2月28日向社会发布《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的奋斗目标。
根据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利用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地理位置毗邻和文化交往密切等有利条件,在多方合作中开展文化“走出去”工程,为中华文化走进东南亚国家提供平台,跨境开展国际文化贸易服务。我国西南地区的广西自治区于2012年2月发布《广西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实施纲要》,构建了“把广西建设成为民族文化强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文化交流枢纽以及中国文化走向东南亚国家的主力省区”的战略目标,这符合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推进我国西南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往与合作,能够对我国西南地区的区域文化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www.daowen.com)
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文化合作,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出版传媒产业“走出去”的政策导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成为新时期国家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国出版传媒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新闻出版强国”,是新闻出版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具体行动。从出版传媒业发展的角度,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加快新闻出版业“走出去”步伐,大力提升中国新闻出版业的国际竞争力、传播力和影响力,才能加快实现这一战略目标。
为落实《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我国新闻出版总署于2012年初发布《关于加快我国新闻出版“走出去”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主要目标、八项重点任务和十条重要措施。按照《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走出去”发展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出版传媒“走出去”获得国家优惠政策支持,出版资源在配置过程中优先向“走出去”的新闻出版企业倾斜,向成规模输出版权的出版社倾斜;重点保证“走出去”重点项目所需要的出版资源;特殊扶持“走出去”效果明显的出口型非公企业。2012年2月27日,新闻出版总署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鼓励和扶持出版传媒集团走出去,开展联合重组,实现出版传媒集团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发展,并提出了构建中国出版产品国际立体营销网络和国际交易平台等系列政策措施。
在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跨国区域合作开发中,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以出版传媒版权信息交流、版权交易以及出版传媒产品的国际中转、国际分拨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等功能为主体,并进行相关增值加工业务,与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关于鼓励版权贸易输出与引进》《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版权贸易结构》《支持承接境外印刷加工业务》《规定按出口实绩配置进口权限》等的政策导向一致,我国西南地区的出版传媒产业与东南亚国家合作必将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加上东南亚市场的巨大与互补性,又享有保税政策的优惠,面向东南亚国家的版权交易、货物国际采购、分拨配送、中转、转口贸易等业务将更为活跃和频繁,更具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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