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关系的全面发展,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发展迅速,从最初的全面对话伙伴、睦邻互信伙伴逐渐上升为战略伙伴关系。特别是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关系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双方逐渐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和宽领域的经济合作关系,双边经济合作规模也不断扩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水平也逐渐提高。这些都成为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跨国区域合作开发的基础。
(一)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和机制的确立
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框架的建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代表性的事件有:1997年,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签署了面向21世纪的中国与东盟合作的联合声明,其后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也签署了面向新世纪的框架协议;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3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2004年,中国与东盟制订了落实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下面对各个协议的内容进行介绍。
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目标、范围、措施与时间表进行了规定。其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整体框架包括《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以及《争端解决协议》等一系列内容,具体对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减免、服务贸易中的开放领域以及关税减免、投资环境建设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进行了规定。
2003年双方签署的《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对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领域和目标等进行了规定,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相关措施,并对加强贸易往来,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以及缩小区域差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中国与东盟组织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并完善的,对话层次包括政府首脑间的会晤机制与专门建构间的磋商机制,具体包括领导人会议、十一个部长级会议机制和五个工作层对话合作机制。
到目前为止,中国与东盟已经举行了13次领导人会议和3次特别领导人会议,建立的部长级会议机制涉及外交、经济、交通、海关署长、总检察长、青年事务、卫生、电信、新闻、质检和打击跨国犯罪等众多领域。其中,2011年中国—东盟中心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双方在经贸、教育、旅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此外,一些半官方和民间合作机构在中国与东盟合作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双边经贸合作迅速扩大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双边经贸合作发展迅速。以双边贸易额为例,1991—2011年双边贸易额由79.6亿美元增至3628.45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如表2-7所示,2011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3628.45亿美元,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1700.8亿美元,增长23.1%;自东盟进口1927.7亿美元,增长24.7%。
表2-7 2002—2011年中国与东盟进出口贸易 (单位:亿美元)
资料未源:根据中国商务部历年统计数据整理。
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市场,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中国是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和进口市场、第三大出口市场。其中,中国是文莱的第五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市场,是柬埔寨的第十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市场,是印尼的第一大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是老挝的第二大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是马来西亚的第二大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是缅甸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市场,是菲律宾的第四大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是新加坡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是泰国的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市场,是越南的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市场[10]。
在中国与东盟进出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占半数以上。2010年,中国对东盟出口的机电产品占50%,自东盟进口机电产品占53.7%。同时,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也迅猛发展,双边服务贸易总额从2007年的179亿美元增至2010年的268亿美元。
从对外投资来看,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投资额也不断上升。1991年,东盟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额为3.32亿美元,到2010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630亿美元,其中中国与东盟间相互累积投资额已经超过740亿美元,发展势头良好。(www.daowen.com)
从我国对东盟的对外投资来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对东盟的投资额也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如表2-8所示,2010年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的流量为44.05亿美元,存量则达到了143.5亿美元。东盟国家已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国,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缅甸、泰国、柬埔寨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家中分别列第9、10、11和15位。
从投资领域来看,中国对东盟国家的投资领域正逐渐多样化。投资领域涉及到矿业、建筑业以及能源、制造业和商务服务业等。从具体行业分布来看,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占19.3%,制造业占13.3%,批发和零售业占13.1%,采矿业占12.8%,金融业占12.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8.2%,建筑业占8.1%,交通运输、仓储业占5.9%,农、林、牧和渔业占3.7%,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占2.1%,房地产业占0.8%。此外,中国与东盟建立了大量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具体包括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泰中罗勇工业园、越南龙江工业园、越南—中国(海防—深圳)经贸合作区等。
表2-8 2003—2010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 (单位:万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整理所得。
在金融领域,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东盟国家已经设立的金融机构有30多家,我国在东盟设立的金融分支机构也有11家。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10月成立的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极大地推动了区域内金融的合作。在该框架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同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国家开展授信及项目合作业务,并在实践中开展了一系列金融领域的合作,例如越南投资发展银行签署1亿美元授信协议,就中缅油气管道建设等与缅甸外贸银行签署了约30.7亿美元的贷款协议。
此外,在劳务和工程承包领域,东盟一直是中国海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中国承建了大量电站、桥梁、公路、机场、码头、工厂、办公楼、住宅楼等设施。目前,中国与东盟承包工程业务的数量和技术水平都有了提高,截至2010年底,中国在东盟国家签署承包劳务合同额达1120.5亿美元。此外,中国和东盟也互为重要的旅游市场。
(三)经济合作领域不断扩展
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的领域和层次正在不断深化和提高。早期的合作领域主要包括农业、信息及通信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湄公河盆地开发等。随着双边关系的深化,目前的合作领域已经拓展到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公共卫生和环保等11个重点领域。同时,中国与东盟还签署了一系列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具体涉及农业、信息通信、非传统安全、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交通、文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新闻媒体、知识产权、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东盟东部增长区、建立中国—东盟中心等方面。
为推进双方贸易和经济往来,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也开展了大量合作。例如中国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签署了6份总额为635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与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的货币管理当局签署了总额为3300亿元的双边本币互换贸易。中国还积极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目前已经涵盖所有东盟国家。此外,中国与东盟还设立了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基金、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等众多合作平台和保障机制。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逐步提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极大地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促进了双方的贸易往来,这主要得益于关税的大幅度降低。2005年7月20日起实施的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对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进一步地,从2010年1月1日起,对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目前来看,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已从目前的9.8%降到0.1%,东盟六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已经从12.8% 降到0.6%。
在服务贸易方面,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促进了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目前中国的具体开放领域包括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包括计算机、管理咨询、市场调研等)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并允许设立独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及允许享受国民待遇等。东盟10国则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具体而言,新加坡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分销、教育、金融、医疗、娱乐和体育休闲服务、运输等部门;马来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医疗、旅游和运输等部门;泰国的承诺主要包括专业服务、建筑及工程、教育、旅游和运输等部门;菲律宾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及工程、环境、旅游等部门;文莱的承诺主要包括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印尼的承诺主要包括建筑及工程、旅游和能源服务等部门;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也在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在不同程度上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
进一步地,2011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对双方进一步开放的部门进行了更新和增加。其中中国对商业服务、电信、建筑、分销、金融、旅游、交通等部门的承诺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还进一步开放了公路客运、职业培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等服务部门。另一方面,东盟各国的第二批具体承诺开放包括的部门也明显增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