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研究中,基于“有效治理能推动经济发展”的假设,研究者提出了治理这一概念,在近年来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治理理论强调政府的作用,尽管经典的经济学理论认为仅靠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但与此相对的是,现实中面临大量市场失灵的现象,例如垄断、公共品提供、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市场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因此,传统的观点认为,此时应通过引入政府来矫正市场失灵。但事实上,政府的作用并非人们预想的那么完善,政府往往陷入“寻租之境”、无法避免低效率的经济政策和经济问题政治化等现象。因此,现实中存在市场和政府双失灵的境地,而治理理论的崛起则反映了人们试图探寻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条道路”,用有效的社会、政治、经济协调机制来解决目前面临的难题。
目前关于治理的含义存在多种观点,其中具有较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于 1995 年在《我们的全球合作伙伴》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含义做出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的特征可概括为四点:(1)治理是一个过程,是各方持续的、动态的互动;(2)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和统治,而是协调;(3)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部门;(4)治理既包含正式制度,也包含非正式制度。[16]
具体来看,跨国区域治理主要是在跨国这一区域范围内治理理论的应用。区域内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对相关公共事务进行协作和自主治理。(www.daowen.com)
同治理的特征一样,跨国区域治理不仅仅是一整套规则、一种活动,而且是一个持续互动的过程;跨国区域治理过程的基础不仅仅有控制,更重要的是协调;跨国区域治理的主体既涉及政府(公共部门),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和社会公众;跨国区域治理不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而是上下互动、权力双向运动的自治过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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