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0年所有制改革的基本经验是:既要坚持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又要坚持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30年来,我们在广泛的经济领域实行开放、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效地发挥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功能和积极作用。(1)绝大多数非公有制经济,属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投资少、上马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发掘和充分动员我国庞大的民间生产资源,促进经济增长。(2)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能够拓宽就业门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在推进发展方式转型、产业升级阶段,发展非公经济将有效地保障就业增长。[7](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和国家财政收入。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是城乡劳动力就业和获取收入的主要场所,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8](4)非公有制经济的生产经营门类广,产品多种多样,富有地方和民族特色,它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多样物质与文化需求的满足。(5)当代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一轮立足于高新技术和知识创新的“新个体”和“新私营”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高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且能够更有效地推动科技、知识创新。(6)非公有制经济由群众自主创业,依靠自身资源和努力自力更生地发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调动和鼓舞群众创业的积极性,使人民群众无穷无尽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实践表明,非公有制经济拥有众多的积极功能,而且,它在推动一些领域生产发展和某些群众需要满足中,有着特有的作用。它已不止是对公有制经济起“补充”作用,而且是促进现代化、推进技术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还需要指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立足于众多主体参与竞争的基础之上。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和国有制的独揽,只会形成垄断,使经济失去活力。引进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建多样性的所有制结构,有利于开展和形成多样的和众多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有效地发挥市场调节的功能;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推动企业的不断创新;有利于拓宽不同性质的经济主体在国民经济众多领域发展的空间,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的潜力以及促进国有资本在重点和优势产业集中。
30年来,我国实现了由传统的单一公有制结构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结构的转换,走出一条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之路。我国在所有制领域进行的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在理论上可以归结为:建设社会主义需要大力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但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化,不能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表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纯而又纯的。自然物中的水是H2O的结构,金无足赤,动植物新品种保有某些原品的性质。人类社会更是一个包括多样性质的复杂结构,即使在特定社会形态的成熟发展阶段,也仍然会存在旧社会的因素。特别是在新社会初始时期,旧因素会有较鲜明的体现。结构多样和不纯是事物的普遍存在形式,是内在矛盾的源泉,是发展和运动的契机。马克思阐明了初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9]。
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和走向成熟中,旧社会痕迹、因素将逐步为新因素取代,这将是一场健康的“水到渠成”式的社会新陈代谢。它首先要以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的成熟为前提,因而是一个较长的自然历史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我国现实的物质生产力水平决定我国在很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不能追求“纯而又纯”。
30年来我国立足实际和国情改革与创新所有制的成功经验,又一次给我们以下启示:我们应该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全面地、辩证地和历史地观察事物,克服形而上学的各种片面性。我们应立足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要求,实事求是地认识我国的不同经济成分的功能与作用,加深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认识,在发展经济、社会事业中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
【注释】
[1]写于2009年。(www.daowen.com)
[2]该部分数据来自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3]该部分数据来自2008年11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2009年3月9日。
[5]近年来我国政府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保障,实施了大规模的治沙、育林、江河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等公共工程。如政府从2005年在甘肃民勤县开始大规模治沙,森林覆盖率由20世纪50年代的4.3%上升到现在的10.86%(《武威日报》2008年11月5日);从2002年开始,政府投资107亿元用于新疆塔里木河全方位生态治理工程,不仅有效恢复了下游生态环境,同时也促进了流域两岸经济社会的发展,结束了塔里木河下游河道连续断流三十多年的历史。(中国新闻网2009年3月9日)
[6]近年来,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等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根据2006年的数据,我国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03年提高5.1%。同时,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约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电设备占全国的75%。(中国新华网2007年8月25日、26日)
[7]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就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比例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1990年以来,中国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工作岗位420万个,占城镇每年新增岗位的58.7%。(中央政府门户网www.gov.cn,2008年11月3日)
[8]2002年国有经济占全部税收收入总量(不含农业税与关税收入)下降为32.2%,而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三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等三类企业的税收收入占到税收收入总量的52.9%。至2006年底,非公经济总户数超过340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498.1万户,比上年增加68万户,增长15.8%。2005年非公经济上缴的各种税收收入额占国家税收收入(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口径)的比重,由2000年的3.3%提高到2005年的8.7%。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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