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所有制的多样化和将非公有制纳入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不仅是改革和完善所有制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成功实践,也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一项重大成果。
马克思主义理论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是立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马克思称之为社会所有制。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把社会主义简单归结为“公有制独占统治”,从而要求实行单一公有制,这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误解。马克思阐述了所有制的变革是决定于物质生产力的水平和性质,他强调只有在所有制关系与物质生产力发生冲突,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生产关系的“革命”才能到来。恩格斯指出:建设社会主义中实行“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他又说:“这种占有之所以能够实现,并不是由于人们认识到阶级的存在同正义、平等等相矛盾,也不是仅仅由于人们希望废除阶级,而是由于具备了一定新的经济条件。”他明确指出,“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的高度发展阶段为前提的”。
我国曾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是在物质生产技术还十分落后的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所有制的形式总是决定于现实物质生产水平和性质,而不能听凭人意。尽管我国近60年来的发展,特别是近30年来发生了经济大腾飞,完整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已经确立,国力大大提升,但当前人均GDP在全世界处于低位,特别是城乡地区经济差别大,不少内陆边远地区经济技术仍然十分落后。我国就全国而言,在物质技术上呈现出现代信息技术、传统大工业技术、落后手工技术杂然并存的状况。现实生产力水平和性质决定了我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前社会主义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不会退出历史舞台。(www.daowen.com)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对脱离、超越生产力的“所有制革命”的错误认识进行了澄清,坚持了所有制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党的十五大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的基本关系”。上述有关把非公有要素纳入现阶段我国所有制结构之中的阐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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