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集中流转与建设:探讨现实意义及途径

土地集中流转与建设:探讨现实意义及途径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建设和土地集中流转相结合,还是一种在我国农村有效地进行土地建设的方法和机制。可见,土地建设是实现和搞好土地集中流转的手段,人们称之为“筑巢引凤”。基于实践的经验,我们认为,可以从土地集中流转实现的土地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农村公共建设基金,用于土地建设、开发和其他新农村公共建设,如村卫生站、文化站、养老院等建设。因此,以集体土地收入从事土地和新农村公共建设,将会有着巨大潜力。

土地集中流转与建设:探讨现实意义及途径

我们把当前农村土地的流转,归结为发展和解放农业生产力的要求。因而,良好的土地流转应该实现土地归种养大户和企业集中使用,发挥农业规模效益。这就要求采取土地“成片”“大片”——甚至全村性——的集中流转形式,人们称之为“打捆”流转。

进行土地集中流转,可以通过农民与企业双方协议,将“成片土地”——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转让,包括由企业进行农户的搬迁、安置,这是简单的土地“集中流转”方式。另一种方式是进行先行的居民搬迁和土地综合整治,使土地连片、平整和农业基础设施齐全。这是以土地建设先行,然后进行招商活动的土地流转方式。

我们把在成片土地上进行综合治理与基础设施建造,包括开发沟渠、道路以及林木生态等农业的活动称为土地建设,这是一项立足劳动和资金投入的系统工程,这项建设,通常由获得土地产权的农业企业来进行,或者由土地转让主体来进行,也可以由政府来从事。把进行先行的土地建设与推进土地集中流转相结合,是当前一些地方发展农村经济,也是成都城乡一体化实践中的新经验。具体做法是:(1)进行居民新村(社区)建设,通过宅基地置换和建房补贴,实行农户集中居住;(2)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平整集中成片;(3)配套进行沟渠、村路、绿化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按照土地使用规划,在基本农田规模不变条件下,搞好土地流转,促使土地向“大户”集中,这项被称为“筑巢引凤”的土地建设+流转的方式,取得了推动社会资本的流入农村,使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明显成效。邛崃市2005年以来进行“金土地工程”,三年来整理区域面积42.7万亩,平整土地12万亩,新增耕地5.4万亩,整治村路480公里,新建农民新村33个,集中安置农户8990户33800人,目前已实现10万亩土地集中流转。全市建成优质粮油茶叶、西瓜、猕猴桃示范园区12个,无公害粮油基地27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12万亩,有机茶叶基地4000亩。(www.daowen.com)

土地建设和土地集中流转相结合,还是一种在我国农村有效地进行土地建设的方法和机制。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地力”的提升。为此,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我国土地上的投入,主要是依靠国家的财政资金的投入。如,2002~2007年各级财政用于大型水利、灌溉系统、风沙防护林、生态林以及交通等建设,投入了数千亿资金。在2020年前,为推进农村土地建设需要投入数万亿元的资金,这样庞大的投入不可能纯由政府财政承担。特别是我们这里考察的是一个特定村或乡,作为吸引农业投资,实现土地集中流转的土地建设,是在即将转让或已经转让的土地上进行有具体目标和要求的土地建设,如村乡土地平整,灌溉沟渠的修建,乡道村路建设,等等——这种局部性、特殊性的土地建设,土地流转和土地建设相结合,是一种实现土地集中流转的方式和使农民能从土地流转中更多获益的方式。我国农村投资环境差,土地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率低,小土地上的种养活动不赚钱,即使集中成片,也难以寻找到投资者,进行土地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大片的可使用的良地,才能引入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可见,土地建设是实现和搞好土地集中流转的手段,人们称之为“筑巢引凤”。特别是在引入一批新型农业企业,形成一批乡土集体企业的场合,农民不仅能获得地权收入还能从就地务工中得到工资收入。

土地建设可形成大范围内具有公用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如灌溉、道路、绿化带等都是在经济学上的具有效益外溢性的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对这种庞大公共品进行投入,不可能只依靠私人和企业进行投资,而需要借助公共资金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一种大资本投入,在当前土地无价值,土地上投入不形成土地市场价值的制度环境下,难以通过折旧来回收私人投资,因而,需要借助非经营性的公共资金投入。[5]这是一种实现土地集中流转而发生的费用,是惠及一定的流转主体(若干农户)的公共开支,因而,它应该由土地流转集体——村集体——来承担。实行土地建设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就找到了和打开了依靠集体力量,和依靠农村内生力量来进行公共投入与土地建设之门。基于实践的经验,我们认为,可以从土地集中流转实现的土地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农村公共建设基金,用于土地建设、开发和其他新农村公共建设,如村卫生站、文化站、养老院等建设。尽管当前内地农村土地收入有限,集体土地建设基金形成和积累能力薄弱,但是土地稀缺性和工业化、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带来对土地的市场需求的越来越大的基本势态,决定了地价的上涨趋势。因此,以集体土地收入从事土地和新农村公共建设,将会有着巨大潜力。这也就表明,在土地集中流转基础上,通过对土地收入的合理分配和集体公共建设基金的形成,人们就能构建出一种立足于集体的村、乡公共收入和形成公共投入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有效地服务于农村的公共(品)建设。在我国的公共建设投入,是多层次的。重大的公共建设由中央财政投入,地方性的公共建设由地方财政投入,在最基层,如村、乡范围内,特别是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的公共建设,应作为公共品由政府承担,依靠财政资金进行投入,此外,还应该发挥立足村乡集体的公共投入功能,用它来作为补充。这就意味着在农村多层次的公共投入机制的形成和更宽广的公共投入源泉被发掘出来。土地质量、公共设施和农村环境将因此得到切实改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