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商品化土地到土地价值机制

从商品化土地到土地价值机制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流转使土地成为商品,具有了价值性和价格,因此实现了农村土地由无交换价值的“自然土地”,转化为有价的商品的“飞跃”,这是我国经济市场化转型中最为艰难的“一跃”。土地的商品化和市场交易化促进土地集中,促使拥有土地的主体——农民与农村集体——转让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土地,使农民有了一项土地财产收入。土地商品化的最重要的功能,是它在“土地或地产价值”基础上,使土地转化为资本。

从商品化土地到土地价值机制

土地流转使土地成为商品,具有了价值性和价格,因此实现了农村土地由无交换价值的“自然土地”,转化为有价的商品的“飞跃”,这是我国经济市场化转型中最为艰难的“一跃”。

土地的商品化和市场交易化促进土地集中,促使拥有土地的主体——农民与农村集体——转让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土地,使农民有了一项土地财产收入。对土地流转的这些效果,我们已经做了阐述。

土地商品化的最重要的功能,是它在“土地或地产价值”基础上,使土地转化为资本。(www.daowen.com)

土地转化为资本,在当前不仅仅是指通过土地价值评估,折价入股,组建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进行企业化生产与经营,由此使土地投入成为企业中的创业资本价值投入,土地转化为资本更重要的含义是指有价土地资产流通中的价值增值机制的形成。这表现在,农业企业中,作为企业的有价固定资产和法定的企业财产——包括农民个人的土地财产——可以进行转让和再转让;可用来抵押、融资;可以变形为金融资产债券化和参与资本市场流通,等等。当然,上述多形式土地资产流通的形成,是以农村的市场体系的发育和银行金融业的发展为前提。上述情况,也就意味着企业购置土地的货币投入,与购置其他生产要素的货币投入一样,能进行正常循环与流通,实现价值增值,由此,租用土地的资金投入也就成为真正经济学意义的资本。而农业生产中特有的资本,以及劳动、科技投入和土地资本价值增值[4]——包括市场机制性的地价上涨——就会表现为土地的高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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