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向大户”集中,即农户将承包地归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集中使用,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新特征和发展趋势。近年来在成都农村,“土地向大户集中”,表现得更加鲜明。我国农村正面对着大农户,特别是规模化农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和机遇,而实行土地流转,正是当前农村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需要。
土地“向大户”集中,即农户将承包地归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集中使用,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新特征和发展趋势。2001年以来重庆的核心圈,即“一圈两翼”流转土地中50%是流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40%是流向种养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在成都农村,“土地向大户集中”,表现得更加鲜明。
我国农村中一家一户的分散的传统小农业生产方式,以其低劳动生产率和低效益,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弱质产业”。这种情况也就决定了我国农业的振兴,需要走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之路,要通过提高农民自组织功能,依靠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包括新型集体经济——和现代农业企业,在适度土地集中基础上,加强机器、技术、知识、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聚集,形成集约型的现代农业大生产,由此,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投资效益。(www.daowen.com)
我国当前面对着对农产品的国内和国际需求不断增长;铁路公路等交通建设快速发展和向农村延伸;新农村建设加大力度,农村投资的硬环境日趋改善;支持农业的公共政策全面推出;涉农金融创新增大了对农村的金融支撑。对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的扩大和农村的投资环境日趋改善,它既激励农村乡土企业——集体企业与私人企业——的发展,更激励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和农村。我国农村正面对着大农户,特别是规模化农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和机遇,而实行土地流转,正是当前农村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需要。可见,实行土地流转,是我国当前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是解放与发展农业生产力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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