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经营要素作用的强化和专业的经营者出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和组合方式的问题就被提出来。经营与所有者相组合的古典形式是经理人员雇佣制,即由所有者挑选和雇佣专业经理人员,安排他们在老板(所有者)指挥下负责企业某一方面的管理和经营,并由老板付给他们工资。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工厂制度下,流行着这种吸引和使用经营者的形式,在这里,经营者是高级雇员,他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直接从属于所有者,经营权还是所有者的权利,还未与所有权相分离。这种形式适合于那种所有者尚能充当主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方式,例如现代小生产方式和小规模经营方式,在那里,主要由独资的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但雇用少数经理人员辅助经营。这是一种用工资形式激励与黏合经营者劳动的组合方式,它在有效利用经营者劳动的同时,又不放弃所有者的经营权。经营者与所有者相结合的现代形式是财产委托经营形式,这种形式下,经营权在法人财产权形式下归属于企业,从而形成了一个与所有者相分离的经营主体,产生了经营者起主导作用的企业营运形式,这一经营形式大大强化了经营者的作用,它在法人治理机制下,实现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益、责的调整和重组。
财产委托经营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产生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新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的作用是:
第一,减少多数所有者直接支配而产生的摩擦费用。谁都知道,众多所有者必然会产生生产决策的摩擦,由于各个出资人有着以其特殊利益为基础的不同的动机,因而形成统一决策的协调费用很高,它不仅表现为:意见分歧下的争论引起的决策时间的延误;而且要耗费许多请客吃饭这一类的支出,甚至会因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散伙,这些支出也属于摩擦费用。可见,由众多出资人组建的资合组织,把经营权赋予委托经营者,不仅成为减少摩擦费用的唯一可行之途,而且成为企业组织得以长期存在和长期延续运行之途。(www.daowen.com)
第二,它强化经营效率。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在委托经营形式下赋予经营者,这一资产营运的权、益、责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所有者直接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下经营者职能范围狭窄和经营力软弱的根本缺陷。借助独立经营机制的引入,使企业能够网罗致和使用高水平的、熟练的经营者,使拥有专门技能的经营者有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场所,同时,这样也使企业得以避免和减少因不良经营而产生的费用,这是实现现代市场经济企业营运中迫切需要的经营力强化的必要之途。
总之,借助财产委托经营,现代公司企业重新调整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法人财产制度强化了经营者的权、益,课以责任,激发了经营者积极性,形成一种高效低费的独立经营机制,这也表明,产权结构的优化起着降低生产要素组合成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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