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些大量的扩大的家庭经营来说,在家庭主要劳动力参加生产,使用雇工不是很多,5人以内,可定性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家庭生产。尽管对雇工有一定量的剥削,但是这种剥削是受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制约,而不再是“最大限度”的,而是带有“温和的”和“有节制”的性质,雇工的工资要受到客观形成的社会生活水平的制约,例如目前流行的是日工资四五元左右,写信封一个月工资150元,贴邮票一个月工资120元,分拣塑料袋一日工资四五元,另外,雇工本人不是“无产者”,而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过剩”劳动力,是那些支配了一定的生产资料,从事独立经营的家庭中因为种种原因,生产门路未能得到开拓而一时受雇,多半是来自农村其他商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富余劳动力,另外,一部分雇工是带有学手艺、学经营的目的,即家庭学徒的目的,此外,更不用说雇工与雇主同室劳动,同桌吃饭,在生活上保持平等关系,这是一种受到限制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特别是,经营者自身从事劳动,使这一生产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家庭生产。明确这种生产的性质,有利于这种家庭生产的发展和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但是也不必否认这种劳动者的雇工性质,不必使用非雇佣“帮工”的定义,不必排斥与回避“剥削”。因为,这里本来就存在着对他人剩余劳动的占有的关系。特别是对那些享有利润收入数万、数十万、上百万资产的“大户”来说,它们更是一种有限制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这就不必说了。
温州的家庭小生产,不是停止不变的,在商品经济的机制中,它通过自我积累逐步扩大生产规模,目前,有个“三五牌”的工场,而个别地方已经有了上百工人的工厂。从家庭小生产方式向大生产方式的过渡,目前主要是通过建立私人企业的形式。温州经济中的一个现象是雇工经营的私人企业的出现,某些私人企业已经有了上百万资本积累,使用了机器生产和科学管理,通过预测市场动向和产品开发,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如乐清的叶文贵办的塑料厂,目前资金200万元,今年产值可达1000万,有工人150名。由同济大学教师研究新技术,塑料产品质量较好。
温州雇工经营的产生表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在个体经济所有制还是社会所有制结构的组成部分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会诱发和促进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在发达的个体小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必然会有资本主义雇工的商品经营的产生,这是一种商品经济机制下,在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领域中产生的资本主义经济现象,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异质体的自我扩张,但却与那种社会主义内部必然要产生资本主义的极左理论无干。因为即使是承认这种发展现象,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仍然是经济再生产的本质特征。(www.daowen.com)
温州家庭经济生产发展中,也出现了联合化的趋势。家庭生产发展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特别是出现了统分相结合,家庭生产与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结构。
浙江浦头县北沙乡九厅村,以3个村办企业为基础建立统一的“服务”中心,对各家庭统一印章,统一记账交税,另外,集中资金、投资和统一提留,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些生产任务,交给农户,折价承包,不足者自建。苍南铁龙乡乡办塑料编织厂、珠东厂村办纺织厂,集体厂统一付费,农户分散加工,集体厂负责技术指导,原材料供应,统一销售。南通市海门县中兴村,也有这样的经济联合形式,这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结构。它把作为中心的集体经营和作为基础的家庭生产联系起来,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厂外制度。这种经济形式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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