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近10多年来不是没有抓,而是抓得不够,力度不足。在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变化中,不是说没有取得进步,而是积极的要素未形成主流。在某些地方,积极的健康的东西还受到制约,难以生长;而另一方面,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与要求的思想观念、道德和行为却又大量出现,特别是腐朽的,人们所说的黄透了的生活方式,使人憎恨的、恶劣的、丧失人格国格的行为,极端利己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的迅速蔓延,对年轻的新生代造成严重腐蚀。近年来还出现了正不压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不正常情况,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风气和政风、党风。实践证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它在精神意识和人的行为这些方面带来的变化是双重的,特别是市场利益驱动的机制,它有其固有的负效应,如果不狠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那么就会有思想、道德观念的败坏,精神文明就不会同步发展,我国长期培育起来的可贵的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先进精神就不可能继续发展,就会有物质的日益富裕和精神的日益贫困,这样的社会,就不是我们所要建设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国我省近年来各地情况不一,程度不同的“两个文明”不同步的情况再次表明,小平同志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党中央近年来做出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
我认为,在当前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加强认识,从理论的高度认识到社会主义在物质上的发达性和精神文明的先进性是缺一不可的,从而高度重视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科技等的建设;要澄清那种“一切向钱看有益无害论”和“腐败难以避免”的“进步代价论”,从而纠正那种“经济要上,其他要让”的想法和做法;特别是要澄清那些把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与改革开放对立起来的糊涂观念,改变“只要能赚钱,其他不必管”的观念。应该说,这些糊涂观念引起了一些地方对那些“黄毒”“黑毒”治理不力,或者“睁只眼,闭只眼”,对于走私贩私、制造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违法乱纪行为不予追究。也就是说,出现了以牺牲精神文明来求得经济发展的错误做法。上述这些问题,已经不只是沿海某些地方的问题,而也是我省一些地方存在的问题。因此,我希望要切实认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各级干部要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高度来加强这一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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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于199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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