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入研究,是对两种体制的优点、缺点进行了对比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一种深思熟虑的抉择。
传统的计划体制是特定的历史条件的产物,当然也有其思想根源。这一特定历史条件就是,一个原先经济落后的国家,在帝国主义的包围下,不得不采取集中决策的体制,依靠政府的主导,依靠国家所有制,集中资金、人力、物力来加速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以奠定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1956年我国进行以苏联援助的156项工程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客观要求采取集中计划的经济体制,这一体制也是起了积极的作用的,而且也给我国进行计划管理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我们不能不对之做出客观评价,而不能“全盘”加以否定。但是这种高度集中的、排斥商品、市场的计划经济体制毕竟有其弊端,而且,它毕竟也是打下了产品社会主义思想的烙印。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条件的变化,这种政府主导型的高度集中体制,带有僵化性,管死经济,压制企业、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效率差,资源配置脱离需求,甚至出现长期结构失衡,越来越不适应和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引入市场经济的改革就越来越成为时代的要求。所以要转上市场经济体制,在于这一体制的下述特征及其与传统计划体制相对比具有的优点:
第一,市场经济是分散决策的经济,有利于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市场经济实行微观主体分解决策,要求真正把权放下去,实行企业自主经营,自行决策,自行发展,自负盈亏,企业是独立经营的经济主体,是有自身资产的经济实体,有自身利益,也追求自身利益(体现国—企—个利益)的经营主体。此被称为“企业本位论”。
它与“国家本位”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同。“企业本位”肯定基层单位的作用,肯定与重视联合劳动者的作用,重视千百万群众的作用。计划经济,不是说它不能体现群众作用,但是那一套高度集中决策,必然压制群众积极性。至于官僚主义的,批条子的计划经济,更是挫伤了群众积极性。
传统计划经济,西方经济学称之为“命令经济”“统制经济”。计划无所不包,而且宣称计划就是法律,非计划活动=冲击计划经济,再加之计划经济形成的“大政府”对微观活动的经营,以及报批这一套冗杂烦琐的手续和官僚主义,其结果是把经济管死,严重压制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创造性正是一个经济活力的泉源。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除了把国有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权力统统收归政府,形成僵化的经济秩序而外,还把农村的生产与交换纳入了无所不包的计划之中。人民公社制度把几亿农民管得死死的:以粮为纲,种什么,如何栽种,播什么种,上多少肥,哪天栽插,全区统一听号令;不许搞多种经营,不许任意养殖,养几只鸡,几头猪,均有严格规定。
广大农民群众什么也不能干。什么农业生产,副业生产,商品销售,别说长途贩运,短途贩运也不行,集市贸易多了不行,价格卖高了也不行,这些都是“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这样僵化的体制,根本没有活力。
社会化大生产,不能没有经济协调,不能完全没有计划活动,但是不能把计划发展到如此无所不包,如此僵化。社会化大生产不能没有政府管理,但是不能不分对象,不能直管微观,把企业管死,千百万生产单位一下子“万马齐喑”,亿万人民群众不再能表现其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可以说,这样的体制,其严重缺陷是十分明显的,即使20世纪50年代为了上大项目,搞156项大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缺陷是明显的,严重的。80年代,已经有上万个国有大中型企业,需要主要从事内涵扩大再生产,需要依靠发掘潜力。那种计划体制已不再行得通。而现实的情况却是这种传统计划经济的大包大揽的老一套办法,改起来十分困难。由于计划经济形成的庞大的政府机构有什么都要管的习惯,放权搞活实现不了,办一件事要盖数十上百个图章。而市场经济,企业是主要的经济主体,要保证企业自主经营,自行决策,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管宏观,对企业管纳税,对国有企业管定承包任务,再加一条管人事任务。此外进行法律监督,实行“小政府,大服务”,只要不违法,政府不能干预微观活动,不搞“管、卡、压”,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调节。80年代初农村联产承包制度实行,农民销售实行放开,我国沿海、城郊农村,出现村村办企业,户户搞商业,人人搞经营的热潮。实践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企业作为主体,独立营运的体制和经济组织运行方式能调动企业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因而可以说市场经济是群众经济,是能“放手发动群众大办商品经济的经济”。
第二,市场经济是自负盈亏,自行发展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一再使人们认识到这一个真理,企业要活起来,必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发展,自我约束。企业的活,表现为能围着市场转,而且“转快转好”对市场有灵敏反应和合理的反应——不搞短期行为和违法乱纪。而是采取合理的生产调整、技术措施、合理的投资,既考虑到企业的当前效益又考虑到长远效益;这种合理的行为的形成,需要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这一自我约束来源于自负盈亏。自负盈亏意味着依靠自己自行发展,包括企业破产,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既有权、利又有责,这个就是自担风险,它为自己的经营、交换、资金使用、投资付息、债务偿还承担法律责任,直至“破产”偿债。
应该用新眼光来看待竞争,破产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规律作用的结果,不姓“社”姓“资”,是一种经济调节,运行方式。通过这一机制,促使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技术,加强自我约束。
可见,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必须割断国家财政的脐带,不再依靠国家财政扶持,这就是说,企业不仅要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地位,而且要自立自主,依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立足于经济大舞台,而不是吃国家大锅饭。
传统计划经济中的企业附属于政府,依靠政府,一只眼盯着政府,躺在国家身上,其结果是企业活不起来,国家也发展不好。财政越来越困难,更难以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自主自立,自负盈亏,依靠自己,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自行发展,国家不再把企业“包”起来,也不能对企业效益(收入)“全收”,这样,企业一只眼睛盯着市场,背水一战,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潜力,搞好经营管理,在市场上求生存,求发展,企业焕发活力,能自行发展,对国家上缴也多,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
企业自负盈亏,自行发展,这才是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组织的特征,它区别于企业统负盈亏,依靠国家来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这一特征,也是企业活力之所在。市场经济是自我调整的经济。市场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是能够有效地、灵活地实行自我调节的经济。市场经济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靠外力,靠自上而下,定期调整,因而传统经济是效力差、不灵活的经济。(www.daowen.com)
市场调节,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是经济利益的调节,它适应于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以利益的吸引排斥作用,引导企业自动进行调整。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调整,包括产品调整,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的改进,还将依靠利益,发挥物质利益的作用,依靠益与损的作用,使企业具有自觉性,能动性;靠下计划,指令性强制,思想动员,都不行。因而市场调节价格一放开,东西就来了,好的产品就来了。
可见,市场调节,能调动企业和职工的自主性。另外,市场调节,借助价格机制,这是一个最直接反映消费需求的经济机制,称为“信息经济”中的“价格信息”。这个价格信息通过企业能敏锐反映市场信息,有敏锐市场触角的市场性经济主体能及时做出调整,实现产品结构调整,使产需一致;能有效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资源配置优化。
归结起来,分散决策的市场经济,是自行决策,自行发展,自我调整的经济,其优点是能调动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经济生气勃勃,具有微观活力,从而使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市场作用的利,在于放活,有活力;传统经济之弊在于“管死”,压制群众积极性。
当然,事物是一分为二的,市场经济绝非万能,市场有缺陷。(1)市场调节不灵的领域——关系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基础产业,高科技、国防等投资大、周期长的领域。(2)市场经济下的生产盲目性——无政府。(3)价格大波动——市场利益——收入分配畸形化,等等。
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较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僵化,企业管得死缺乏活力,经济发展不快,技术进步缓慢,我们无疑应该采取更活,增长更快的市场经济体制。
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均有其优点,也有其缺陷,我们要破除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盲目性认识,也要破除对市场经济“万能论”的盲目性认识,而要进行两种体制的对比和正确选择。
计划体制优点是能保证重点,保证长远,分配较公正,增长稳定;缺陷是缺活力,效率低,增长慢。
市场体制优点是企业有活力、效率高,增长快;缺陷是增长不稳定(包括恶性通胀),分配欠公正;重点项目难发展。
我们要解决的是发展的重点与面的矛盾,稳定与速度的矛盾,效率与公正的矛盾;归根到底,是公允与生产的矛盾。
所谓体制的上述矛盾是相对的,是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相比较而言的,不是说市场体制不能做到二者适当统一,例如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实现效率与分配公平的适当统一,是可以达到的。
关键在于抉择的标准,就个人来说,可以基于其价值观——例如公平偏好,稳定偏好,思想意识等而选择计划体制,但是作为人民群众,即社会的抉择、历史的抉择则只能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按照生产力的发展,不纯的社会主义,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唯一的历史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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