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推进改革 防止体制胶着

推进改革 防止体制胶着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化,双重体制的摩擦力、相克力不仅继续增强,而且出现了一种新旧体制互相抗衡的胶着状态。总之,我国城市改革中,产生了从企业改革引发的向全部旧体制扩散的冲击波。但由于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未能做好,出现改革滞后,这样不是在始发冲击中使改革环环相扣地向外扩展和走向深入,而是出现“冲击”与“反冲击”,即两种体制互相克制、互相碰撞的摩擦现象。

推进改革 防止体制胶着

对我国改革的进程和发展态势进行评述,对于研究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将是有益的。

我国改革起步于1979年,1979~1983年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由于赋予农户以经营自主权,使广大农民普遍受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1979年以来,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四川成渝等城市进行试点,198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改革。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以扩权让利、增强活力为目标的政策性调整,同时提出要配套进行计划体制、价格体制、财政体制、银行体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实质——不管人们称它为“有计划商品经济”,还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是引进市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尚在探索期,实行“摸着石头过河”,因而,城市改革总体说来是在艰苦的探索中逐步前进,并且出现了:(1)改革的走走停停,甚至出现局部逆退,而在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的不良循环。(2)改革路子不很清楚,就企业改革来说,长时期停留于“扩权让利”的政策调整思路——承包制也是扩权让利,而不是以企业制度创新为目标。计划、财税、银行等全面改革,在很长时期内更是目标不明,路数不清,整个改革只是在传统体制框架下实行某些松动和政策调整。(3)改革未能配套展开,实行全面的企业改革,表现为“孤军深入”而难以向前发展。由于上述原因,一方面,1984年起步的以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城市改革,不断推开和走向深化,我国国有经济领域市场开始发生作用,新体制和新机制开始出现,但是这个新体制却又不是完善的,它十分软弱,而且是处在旧体制的严重束缚之中,从而在生产、交换、信贷投资等活动中,都存在着双重体制并存引起的摩擦。随着改革的深化,双重体制的摩擦力、相克力不仅继续增强,而且出现了一种新旧体制互相抗衡的胶着状态。

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在于:(1)理论指导方面。由于引进市场的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人们不可能一下子形成完备的改革理论,一定程度上“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不可避免产生目标不甚明确,方法、措施的某些不当,改革有利时机难以把握住,甚至还会造成某些失误,使人们为改革付出学费。(2)思想阻力。由于存在对任何改革先讨论姓“社”姓“资”的传统思维方式,特别是关于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陈腐观念和偏见,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制定的有关改革的方针难以顺利地贯彻执行,造成进一步的深层次的改革措施难以采取和得到推行,从而成为改革难以深化的思想障碍。(3)改革不配套。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一个包括全部国有企业的大体系,是企业制度、流通制度、财税制度、计划制度、投资制度、银行制度等组成的庞大体系,是一个把国有企业与中央、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紧密相连,实行统负盈亏、政企不分的体系,是一个千姿百态,盘根错节,互相克制的体系。这个体系是用来维持一个产品计划生产和计划分配的制度的。

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必须进行全面的改革,需要实行重点突破,由重点领域的先行改革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使各个领域改革互相配套,互相促进,从而形成一种以重点促全面,以面促点的有序的全面改革,这样才能使改革步步深化和全面推进。我国城市改革是以国有企业为中心环节的,但是配套的改革开展得不好和进展滞后,出现了企业改革与各种相关体制改革之间的长期碰撞。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984年全面推进企业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有所扩大,自主生产,自找市场,“找米下锅”,一下子打乱了计划分配。

20世纪80年代初苏州、无锡常州乡镇企业的崛起,打破了计划生产和物资计划调拨制度。但在一段时期内计划体制改革长期滞后,从而出现一方面传统计划体制难以有效运行,而另一方面企业仍处在计划桎梏下,难以真正做到自主经营。(www.daowen.com)

企业实行自留利润、自行发展,要求把原来归国家集中的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自有资金,特别是承包制使企业生产的剩余,有了在“一对一”谈判中留在企业的“空间”,使财政收入出现向地方和企业倾斜。但传统的财政大包干、大锅饭功能未相应改革。例如,财政要对一大批亏损国有企业进行补贴;要维护庞大的国家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基础工业的建设以解除瓶颈制约;要维护庞大的行政体系的支出和包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支出;等等。改革后国家与企业间分配关系的改变,就不能不对传统财政体制产生“冲击”,造成财力特别是中央财力不足,而在改革滞后的财政体制(包括财政包干)下,为维持传统财政功能,政府又不得不加强对企业税利的征收,从而使企业缺乏自行支配的财力。

企业改革也冲击着传统银行制度。传统专业银行以其政策性功能,维护一个资金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企业体系;而改革后加强了利润驱动,迅速扩大的企业营运,又迫切要求银行供应资金;迅速增大的基本建设也使货币发行、信贷处于经常扩张的状态。因而银行不得不长期实行传统信贷限额制,即资金行政分配制,从而对扩权、放活中的企业产生抑阻作用,使其总是处在“缺氧”状态。

传统计划体制实行集中管理,要求有一个“大政府”,而企业改革,自主经营,独立运行,要求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对企业的摊派、征收,这就要求实行“小政府”。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小政府的要求和大政府的现实二者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一方面使广大的行政管理体系的传统功能,越来越难以维系;另一方面,政府管理体系改革的滞后,又使企业处在政府传统行政管理的束缚之中,使企业难以进一步实行经营独立化,真正完成机制转换。此外,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改革和价格体系社会保障体制等的改革之间,也出现了上述“撞击”和“克制”的摩擦现象和负效应。

总之,我国城市改革中,产生了从企业改革引发的向全部旧体制扩散的冲击波。这种冲击是改革的必然,因势利导,借助这一冲击,就可以有效地牵引和推动庞大的、十分艰难的传统经济体制的改革。但由于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未能做好,出现改革滞后,这样不是在始发冲击中使改革环环相扣地向外扩展和走向深入,而是出现“冲击”与“反冲击”,即两种体制互相克制、互相碰撞的摩擦现象。这种摩擦表现出旧体制十分坚固和难以突破,新体制未能顺利地构建和进展维艰。

值得注意的是双重体制胶着和长期碰撞下负效应强化的现象。例如,国有企业自两种体制并存和摩擦之下带来企业效益下降、亏损增大、财政补贴增多等摩擦成本。另外,企业负盈不负亏造成的投资饥饿、消费亢进等内生膨胀趋势,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在本质上也都体现了两种体制的摩擦。为消除和缓解这一摩擦,人们还要付出紧缩负效应这一摩擦成本。至于因企业体制改革不到位,在种种缝隙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也是一种摩擦成本。回顾改革以来,特别是当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人们可以发现,如果改革进展缓慢,体制摩擦力越发强化,而摩擦成本也会增大。当前,国有企业的亏损增强,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政府为维持国有企业的营运难度更大、代价更多等现象都表现出企业改革不到位,带来的负效应的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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