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产权多元化:多元产权主体支撑企业发展

产权多元化:多元产权主体支撑企业发展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产权多元化,即是财产主体的多元化。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司制企业良好运行的主要条件。产权多元结构包括多个国有法人持股,国有、集体、个人、外资多种成分的混合的股权,由此改变传统国有企业单一的国有财产结构。综上所述,产权的法人化、明晰化、法制化、流动化、多元化,可以说是当前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产权多元化:多元产权主体支撑企业发展

产权多元化,即是财产主体的多元化。传统国有制企业财产结构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制。公司制的主要特征是主体多元化。除了独资公司而外,公司法人均是实行有多数出资者的组合的财产结构。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司制企业良好运行的主要条件。正是由于拥有多数出资者,才能实现对所有者代理人的董事,以及对经营者实行公正而严格的选择,也才能实现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有效的监督。对于我国国有制企业来说,为了真正实现把政企分开企业经营独立,同时又有所有者的有效控制与监督,在公司化改组中应该通过实行多数法人持股,或是实行包括更多社会成员出资的公众持股,以形成多元股权结构。产权多元结构包括多个国有法人持股,国有、集体、个人、外资多种成分的混合的股权,由此改变传统国有企业单一的国有财产结构。除此而外,当前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和采取措施,促使法人股的上市和使国有股进入市场流通,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能有效地维护和完善企业多元化股权结构的机制。

主体的多元化,也意味着企业的合并、联合化,它是国有企业实现资本联合,优化企业结构,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以发展和增大企业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所必要的。

可见,构建企业法人财产必须与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结合起来,使企业不仅拥有一个自行支配的法人财产,而且拥有一个资本金充足,更壮大的法人财产。与此同时,还是一个组织结构和机制健全,能按规章独立运作的财产。

综上所述,产权的法人化、明晰化、法制化、流动化、多元化,可以说是当前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法人财产制度的建立,是国有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进行的一次精巧的和意义重大的调整和产权制度创新。这一改革把传统国家所有权的某些内容分离出来赋予了经营者,扩大和强化了经营权,同时又保持了国家所有权的核心和基本内容,在强化经营权的同时有效地维护了所有权。特别是法人财产权的建立,使企业成为一个拥有资产独立支配权和享有产益、承担产责的财产构架和经营实体,企业由此有了积极主动地进行自主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为能力和内在动力,国有企业由此真正从组织结构上成了市场主体,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中长期探索求解的最困难的课题——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的问题——将以此为核心而逐步地获得解决。《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它提出了国有企业建立法人财产权的任务,为人们指出了实现国有制与市场机制相兼容的道路。

以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是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一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战。为了打好这一仗,必须解放思想,破除传统的关于国家对企业实行直接支配,大包大揽的国有产权观念。基于这种观念人们就会:(1)把经营权视为是所有权的必要内容,从而认为国家对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干预天经地义;(2)把对物质财产的支配权视为是所有权的必要内容,上级行政管理机构因此一方面不愿放弃对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等具体活动的管理,另一方面又忽视对财产价值形式的经营和资本的增殖的管理;(3)习惯于对企业财产实行平调,对企业财产“上收”,不承认和不尊重法人经营财产的独立存在和独立运行;(4)孤立地营运企业自身资产,不习惯于财产“兼并”“合并”和联合化的小生产者观念;(5)不习惯和畏惧股权多元化的国家大一统产权观念;等等。这种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使《企业法》与《条例》规定的各项生产经营权难以落实,企业经营机制老是转换不了;使来自政府行为的截留经营权,用各种形式继续平调企业财产,侵蚀企业法人收入的现象难以解决,法人财产权难以真正落实。正是因此,加强对现代企业法人财产制度的理论研究,从根本上弄清什么是所有权、经营权,并由此搞清什么是出资人所有权,什么是法人财产权,并且结合国有经济的实际,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胆探索和设计出适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法人财产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www.daowen.com)

【注释】

[1]1994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国际研讨会的论文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54页。

[3]尽管公有产权制度排除公社内部人们之间的商品交换,但只要存在分工,就会有人们相互间的活动交换。活动交换有直接的劳动与劳务交换,例如甲专门从事打猎,乙专门从事谷物种植,丙专门从事食物烹饪,在产品的直接分配制度下,就存在着甲乙丙之间的相互交换活动。另外,共同体内部或是独立的农户之间在农忙时的相互帮工,或是彼此互助修建房屋,“我为你做”“你为我做”,也是一种不付酬的活动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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