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价格调节市场:关键在于明确计划调节范围

价格调节市场:关键在于明确计划调节范围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这种情况,其理论依据不能是:社会主义经济可以有商品经济、半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的层次性,计划价格可以达到均衡,恰恰相反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统一性。后者,所有制与联合劳动者的性质,仍然是要求有利益特殊性、财产相对性、经营自主性、经济实体性。可见,不能以定价方式来划分经济性质,划分经济性质的应是基本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性质;而决定社会主义统一的市场经济性质的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价格调节市场:关键在于明确计划调节范围

计划调节限制于享有自然垄断的产品(自然因素不能进行竞争的),或是必须由国家来办,而一时不能由竞争的企业共同来生产的产品(铁道、航空、邮政),等等。但是这种情况,其理论依据不能是:社会主义经济可以有商品经济、半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的层次性,计划价格可以达到均衡,恰恰相反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统一性。

市场经济的一元性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否具有多层次性:市场经济、半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是一元的商品性,还是多元的商品性?

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微观组织是否具有商品生产者的性质,首先是所有制是否具有统一的商品性。就个体、私营、集体、企业其所有制,是商品性的;就全民所有制,也是有企业特殊利益,具责、权、利的实体性。不论是小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如首钢,承认企业的自身利益也是十分必要的,因而,就其内在的基础所有制来说,其特殊利益关系,决定了它们的产品都是等价交换的商品,可见,就所有制来看,不可能有商品、半商品产品所有制,问题在于定价方式。在某些产品供求严重失衡的情况下,为了保证重点企业的基本生产要素的供应,有必要采取国家定价、计划调拨方式,但是这种定价方式与交换方式(调拨),是一个基于国家行政力量对企业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是国家的价格管理方式,而不是出于企业经济的本性。后者,所有制与联合劳动者的性质,仍然是要求有利益特殊性、财产相对性、经营自主性、经济实体性。而且,上述企业中客观存在着国家定价与企业自主经营的矛盾:存在价格不符合价值的扭曲现象——国营交通铁路石油电力均存在价格严重扭曲——存在价格僵硬带来的缺乏信息、激励、调整功能。可见,由于企业的经济本性,要求交换的商品性与定价的市场性的,因而企业经济本性是商品经济。而采取国家定价,乃是基于一定时期的经济任务(国家保证重点的职能),而国家对企业的特殊管理方式,使企业在生产、交换行为上采取了特殊的方式、形式。而且,可以说,随着生产力提高,基础工业力量加强,供求的均衡化,这些行业企业中的指令性计划价格形式将进一步缩小,而更多地采取市场价格形成的方式。(www.daowen.com)

可见,不能以定价方式来划分经济性质,划分经济性质的应是基本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性质;而决定社会主义统一的市场经济性质的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正是如此,尽管目前甚至很长时期将部分重要物质采取国家定价,但是这个领域其发展趋势将是价格形成的市场化。因而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可见,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分为三,即商品经济、半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是不必要的,这种方法,只是从价格管理的表象出发,而不是基于事物的经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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