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借助市场价格→企业盈利→主体产益的机制,对生产者实行强的经济利益激励,强利益激励是市场经济具有活力的重要原因,而强利益激励则是以主体产权为基础。而一旦实行公有化,占有主体扩大化,原来资产利益归个人,转变为归一群人,往往带来利益由群体分占和的“泛化”,在实行小集体的场合,资产利益和个人之间的联系还是比较明晰的,一旦实行全社会公有化,要确认和界定主体产权,占有主体极大地扩大化、群体化、社会化,每个微观单位都成为平等的利益主体,如果它们均要求均等的产益,人人有份,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就会“应运而生”,使有差别的劳动表现为无差别的利益,这种情况不仅表明市场主体的“产益”机制受到破坏,而且,它是劳动利益关系的空泛化和“劳动”“疏远化”。
可见,公有化主体的群体化,带有财产支配权“外移”产益的“泛化”的性质,这种财产权益的变化,一方面是国家权力的扩大,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产权主体地位的削弱。正因如此,历来的社会主义思想均认为公有制将导向商品交换经济的消灭和产品经济时期的到来。
特别是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了一种国有国营企业模式,这一模式把微观活动的支配、决定权集中于国家,企业权力被“收”;把企业间的“职工收入拉平”,实行利益平均,企业被降为政府管理机构的行政附属物,不再有产权,也不具有市场主体的地位,从而不会有市场行为,显然地,这种传统国有制——作为公有制的一种历史形式——和市场经济格格不入。(www.daowen.com)
传统国有制经济体制,不仅与市场经济不能有机结合,“相兼容”,而且基层生产单位缺乏决策权,从而难以发挥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特别是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破坏了物质利益机制,从而抑阻了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全民均是主人,体现了社会公正和十分激进的公有制,必须借助于革命激情和行政强制来支持其运作,由于内在动力的缺乏,必然带来劳动积极性的降低,微观单位缺乏活力和生产缺乏效率。这就表明:并不是任何方式的财产公有都是天然优越的,实际上任何公有化往往是正负效应并存,在公有化初始时期,可能表现出更大正效应,但是负效应也会随之产生和表现出来,并且越到后来越明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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