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吸引小农自愿联合的原则

吸引小农自愿联合的原则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3],并规定了不能剥夺农民,而必须用非强制性的方法,用示范吸引农民自愿地联合起来。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19世纪,当时还没有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的实践,因而他们并未、也不打算对农业合作社的具体形式加以规定和预先予以设计。

吸引小农自愿联合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了通过合作化来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马克思论述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组织合作生产的重要意义。恩格斯也指出:“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2]。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3],并规定了不能剥夺农民,而必须用非强制性的方法,用示范吸引农民自愿地联合起来。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19世纪,当时还没有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的实践,因而他们并未、也不打算对农业合作社的具体形式加以规定和预先予以设计。列宁在1923年《论合作制》一文中,提出了他的农业合作化的光辉思想,做出了关于“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4]的新论断。列宁强调了要通过示范与国家财政帮助,通过物质利益的吸引、依靠农民对“个人利益的关心”来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他论述了合作制是能把农民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结合,使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的经济形式。列宁强调要通过供销方面的合作,通过联合的商业活动,把农民的个人利益和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相结合,来使农民自愿地入社。(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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