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借款合同要求真实信息,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用途

借款合同要求真实信息,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用途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供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或出借人;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方称为借款人。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要求真实信息,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用途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或出借人;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金额、期限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不得预先扣除借款利息的义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保密的义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贷款人对其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www.daowen.com)

(1)告知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约定收取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按期返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5)按期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律制度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案例5-13】 2021年1月1日,甲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借款1 100万元,其中4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3个月,7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8个月。预先扣除借款期限内的全部利息85万元。甲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利息后付给乙公司1 015万元,乙公司开具了收据。从2021年4月1日起到2021年10月1日,乙公司共还给甲本金470万元及利息30万元,2021年11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归还600万元借款,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扣除已经归还的500万元,乙公司还需归还甲515万元,并按照实际借款1 015万元,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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