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方支付
1.概念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的特点是独立于商户和银行,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支付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指出:第三方支付是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随着支付结算方法得到互联网技术发展的进一步支持,第三方支付成为一个集线上、线下于一体,提供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于一体的综合支付服务工具。
2.第三方支付的主要形式
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
①线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用户和商户、商户之间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
②线下支付是指不通过互联网线上的方式购买商品、服务所进行的资金支付行为。线下支付的形式包括POS机刷卡支付、拉卡拉等自助终端支付、电话支付、手机近端支付、电视支付等。
3.第三方支付的行业分类及主流品牌
(1)行业分类。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有两类模式,即金融型支付企业和互联网支付企业。
①金融型支付企业,是以银联商务、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其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是立足企业端的金融型支付企业。
②互联网支付企业,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典型代表的,依托于自由的电子商务网站,并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以在线支付为主,是立足于个人消费者端的互联网支付企业。
(2)主流品牌。截至2018年1月,全国共有243家支付机构获得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品牌,在支付市场互联网转接交易规模三甲分别是支付宝、银联商务和财付通,其他的包括银联在线、快钱、汇付天下、百度钱包等也占有重要份额。
4.第三方支付的开户要求
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人在同一家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单位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并自主或者委托合作机构进行面对面核实身份,或通过3个合法外部渠道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以实现非面对面核实身份。
5.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下,支付者必须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上开立账户,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提供信用卡信息或账户信息,在账户中“充值”,通过支付平台将该账户中的虚拟资金划转到收款人的账户,完成支付行为。收款人可以在需要时将账户中的资金兑成实体的银行存款。第三方平台结算支付模式的资金划拨是在平台内部进行的,此时划拨的是虚拟资金。真正的实体资金还需要通过实际支付层来完成。
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提交购买时出现第三方支付的选项,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支付,客户同意将货款从银行卡划到第三方,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的时间发货。
第二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
第三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
第四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www.daowen.com)
(二)移动支付
1.概念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颁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指出,移动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移动通信终端或设备(如手机、掌上电脑)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中国银联认为,移动支付是指用户使用移动手持设备,通过无线网络(包括移动通信网络和广域网)购买实体或者虚拟物品以及各种服务的一种新型支付方式。这两种界定明确了移动支付的主要特征:移动支付主体为单位或者个人,移动支付方式是通过移动通信终端或设备发出支付指令实现的,移动支付的目的是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移动支付不仅能给移动运营商带来增值收益,而且可以增加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同时能够帮助双方有效提高其用户的黏性和忠诚度。
2.移动支付的主要形式
(1)运营商计费。运营商计费的支付模式是指整个支付过程由运营商包办,用户只要发送短信授权即可,运营商为用户处理整个支付过程,并抽取一部分利润,用户所支付的费用会直接被包含在手机账单中。
(2)NFC支付。NFC技术是一种短距离的高频无线通信技术,允许电子设备之间进行非接触式的点对点数据传输(在10厘米内)。NFC移动支付可以让人们完全脱离POS机,通过手机或NFC设备近距离完成支付过程。目前,部分地区的公交IC卡、门禁卡等已使用了这种技术。
(3)刷卡支付。刷卡支付是指用户利用硬件厂商提供的移动读卡器,并且要配合智能手机使用,可以在任何5G或Wi-Fi网络状态下,通过应用程序匹配刷卡消费,它使消费者、商家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付款和收款,并保存相应的消费信息,大大降低了刷卡消费支付的技术门槛和硬件需求。
(4)应用支付。应用支付是通过在智能手机上使用App应用以实现支付的方式。其工作机制非常简单,通过扫描二维码(Barcode)或其他的形式来对商品完成支付。
3.移动支付的当事人
(1)消费者是指那些持有移动设备并且愿意用它来购买商品的组织和个人。消费者是整个移动支付过程的发起者,他的行为包括在第三方信用机构注册、查询所购商品的品种和内容、支付结算的授权和商品与服务接收。
(2)商业机构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给消费者。它在接收到消费者的购买请求后,向支付平台运营商传递收费信息;收到支付平台运营商的收费完成信息之后,把商品提供给消费者。
(3)移动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中是连接消费者、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的重要桥梁。在移动支付中消费者有权向移动运营商发出信息指令,移动运营商有义务将用户的信息在指定的时间传输到银行,当然消费者应向移动运营商支付相应通信费用。
(4)银行是移动支付中的支付中介,其支付的依据是银行与消费者所订立的金融服务合同。在移动支付中,银行的基本义务是依照客户的指示,准确、及时地完成电子资金划拨。
(5)支付平台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产业链中处于核心地位,负责支付结算的过程。根据我国目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以银行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和以独立的第三方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支付平台运营商分别由移动运营商、银行和独立的支付平台运营商来担当。
(6)认证机构即在网上建立的一种权威的、可信赖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为参与移动支付交易各方的各种认证要求提供证明服务,建立彼此的信任机制,使交易及支付各方能够确认其他各方的身份。认证机构承担第三方信用机构的角色,它们提供信用信息,接受消费者和商业机构的注册,为支付平台运营商提供认证服务,防范交易及支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案例3-25】 小张在某网站购物,支付结算时该网站提示小张选择支付方式:A.银行卡支付,B.支付宝支付,C.微信支付,D.百度钱包支付。小张最终选择了支付宝支付。在进行支付时小张又选择了支付宝绑定账号——其在甲银行开立的信用卡。请问,小张此次网购使用的是什么支付方式?
【解析】 小张此次网购使用的是第三方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是非银行支付机构。本例中,小张选择的支付宝支付属于第三方支付,其在支付宝上绑定的银行卡就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进行支付结算对接,通过支付平台将该账户中的虚拟资金划转到收款人的账户,完成支付行为。
【思考与案例回顾】
小王使用了移动支付方式,用手机银行给朋友汇了款,支付了车费和餐费。个人网上银行电子系统具体业务包括账户信息查询、人民币转账业务、外汇买卖业务、账户管理业务、B2C网上支付。小王这天进行了人民币转账业务和B2C网上支付,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微信支付了早餐费,支付宝支付了衣服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