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票据法:票据规范及权利义务确定

票据法:票据规范及权利义务确定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义的票据法包括各种法律规范中有关票据规范的总称,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和其他法律中有关票据的规定。狭义的票据法仅指票据的专门立法。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均不得作为根据。票据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仅以票据文义请求履行票据权利。

票据法:票据规范及权利义务确定

(一)票据的含义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等;狭义上的票据仅指我国《票据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汇票本票支票

(二)票据法的概念

票据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法包括各种法律规范中有关票据规范的总称,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和其他法律中有关票据的规定。狭义的票据法仅指票据的专门立法。

我国的票据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三)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债权证券。持票人可以就票据上所载的金额向特定票据债务人行使其请求权,其性质是债权,所以票据是债权证券。

(2)票据是金钱证券。就债权的标的而言,持票人享有的权利就是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所以票据是一种金钱证券。

(3)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作成票据,即必须通过票据出票行为来创设。

(4)票据是提示证券。票据必须由持票人提示付款,付款人才需履行付款义务。(www.daowen.com)

(5)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均不得作为根据。

(6)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仅以票据文义请求履行票据权利。

(7)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制作、形式、文义都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证券不具有票据权利。

(8)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上的收款人可以将票据背书转让,只要背书符合规定,票据就有效。

(四)票据的分类

1.委托票据与自付票据

根据票据付款人不同,可以分为委托票据与自付票据。委托票据是指出票人记载他人为付款人的票据,如汇票和支票。自付票据是指由出票人自己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如本票。

2.即期票据与远期票据

根据票据所记载的到期日的不同,可以分为即期票据与远期票据。票据持票人可以随时请求付款的为即期票据,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支票均为即期票据。须在票据记载的特定日期或者以一定方法计算的日期到来时,才有权请求付款的称为远期票据,如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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