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初年,来古巴的华侨日益增多,华侨商业在该时期获得较大发展,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糖价飞涨,古巴广种甘蔗,扩建糖厂,华侨商业获得很好收益。古巴国会于1917年8月通过法令,准许一切临时工和劳工移入古巴。持商照或持工照的华人均可入境。此时华侨相率前往古巴,每船都以千百人计。1919年前后在古巴侨居华人约2~3万人,除了少数富裕商家外,都属于雇工。[4]
1913年,中华民国驻古巴代办兼总领事林桐实发回的领事报告《本国人在古巴经商情形》《本国人在古巴之工商情形》,对华商在当地的商业情形作了详细调查。
古巴原属于西班牙领土,自清朝咸同年间华人最早来古巴,多为契约华工,没有经商的。陈兰彬公使来古巴调查后,订立了优待华工条约,华人才开始有自由工作之日,当时有积蓄工资转而从事商业的,也只是从事小本买卖而已。一直到光绪初年,才有华人带资金来古巴,开设商店,最初只有三四家,专门经营中国食物、杂货之类,只是供应华工日常生活所用。此后,随着移入古巴的华人日益增加,华人开设的商店由6家增加到10多家,不仅只限于与华工交易,一般以销售中国货为主。
表7-3是1913年古巴哈瓦那华人店辅统计表,华人商店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杂货行和洋货行,一共有29家。杂货行除了办理中国进口食品之外,兼营西式食品和杂货。由于近年华人来古巴日渐减少,中国货销路有限,所以现在的杂货行大都是售卖西式商品,由中国进口的货物不过是附带销售而已。洋货行一般都经销法国、德国、日本等国货物,中国货只有少数丝绸、瓷器等,也不是十分畅销,只有山东丝绸、上海所产各色薄纺绸及夏布颇有销路,但华商以经办西洋货为主。上述两行(杂货行和洋货行)都是在哈瓦那资本金在万元以上者,华侨华商在哈瓦那开设资本金在1万元以上的洋货店共有14家:万宝华、友彰、广日升、均和隆、广经纶、万宝荣、宝纶、溢利隆、新同荣、广生利、巨安、广公楼、丽华隆、荣安号。资本金在1万元以上的杂货店共有15家:广有恒、新升隆、广荣安、仁生昌、锦芳、生发祥、广兴昌、广友信、五行公司、逢同德、生发祥栈、新广东、永利源、广昌隆、永生隆。
表7-3 1913年古巴哈瓦那华人店辅统计表(万元)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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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国人在古巴之工商情形”,《农商公报》第5期,第46页。
在哈瓦那还有资本金在万元以下的商店,当地人一般称之为五行商家:分别是生果店、西饭店、菜市、洗衣业、茶楼,这些商店资本金都不大,在哈瓦那共有200多家。报告中提到:“其菜市、洗衣两行,不过工商兼半,实不能称为完全商家也。”
古巴各埠华人商店总计有七八百家,有从事五行商业者,多数是杂货店,或者杂货兼营洋货,资本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销售货物一般从哈瓦那华人开设的两行采购商品,也有直接从西方商人处采购的。各家商店经营状况比较稳定,一般赚多亏少,所以各埠华人商店日益增多。冬春之交是古巴商业繁荣时期,这一时期各家糖厂开工,货物需求旺盛,到夏秋时节糖厂停工,生意转为清淡,但各家商店尚能支撑。
另外,领事报告中还专门提到古巴华侨华人多勤劳节俭,在夏秋生意清淡之际,往往会带货登门求售,类似这种沿街叫卖的小商贩在哈瓦那大约有300多人,分散在古巴各埠的也有数百人之多。此类小商贩主要沿街叫卖洋货、生活日用品,也有售卖食物的。
哈瓦那五行商店中,西餐馆共123家,合资者占90%,资本金由1 000至5 000元不等,生果业共161家,合资者占70%,资本金由200至850元。洗衣业共186家,合资者占80%,资本金由100至1 000元。菜市共5家,2家独资,3家合资,资本金由1 000至2 500元。茶楼共4家,都是合资,资本金由500至3 200元。
该年由杂货行仁生昌设立制面厂,资本金2万元,用机器制面,销路较好,该公司每日可生产200箱面。
另外,侨商合资创办华文日报一家,资本金1万元,已经出版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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