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解析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不足

解析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不足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没有像欧美和日本一样统一出版,而是在已有刊物上选择性刊登。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形式虽然有年报、季报、月报和临时报告等多种形式,但事实上以季报和临时报告为主。年报一般体例完备,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泛,但对撰写者的职业素养要求颇高,这或许也是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中很少看到年报的原因之一。

解析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不足

(一)领事报告的非连续性

由于近代中国驻外领事报告没有统一汇编出版,而是刊登在各个时期的《商务报》《商务官报》《农商公报》《外交部公报》等刊物,加上时局的动荡,刊物的转换,办刊风格相异等诸多原因,这势必造成近代中国驻外领事报告出版的困难,非连续性是其重要缺点之一。

特别是晚清时期领事报告以年报和季报为主,但是从《商务报》和《商务官报》的实际刊登情况来看,这些年报和季报缺乏连续性,常常是有一期没一期,有几年某个领事馆报告集中出现,有些年又几年不见一篇。例如:《商务报》中驻日长崎领事发回“光绪三十年全年长崎商务情形”,却不见前后两年的年报,驻美国纽约领事夏偕复发回了“光绪三十年驻美纽约领事署夏季季报”,但却不见春季报、秋季报和冬季报,驻英商务随员发回“三十年冬季英国商务情形”,却没有春季报、夏季报和秋季报。

另外,领事报告还会出现在某一领事任职期间,该领事馆会发回较多领事报告,但领事离任之后,该领事馆的报告会突然中止,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例如:《农商公报》1918年第5卷第2期1920年第6卷第12期连续刊登了“澳大利亚之中国商务”的六年夏季报告、七年春夏两季报告、七年秋季报告、七年冬季报告、八年春季报告、八年夏季报告、八年秋季报告、八年冬季报告,而其他年份却很少有驻澳大利亚领事馆发回的报告。查阅了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相关信息,晚清驻澳大利亚总领事梁澜勋(1908年5月任命1910年11月离任)、唐恩桐(1910年11月任命1911年5月离任)、黄荣良(1911年5月任命),以及中华民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黄荣良(1913年11月离任)、曾宗鉴(1913年11月任命1917年8月离任)、魏子京(1917年8月任命1927年离任)、桂植(1930年任命)、骆介子(1935年任命),[23]在曾宗鉴和魏子京担任驻澳大利亚总领事期间,发回的领事报告较多,而在其他领事时期发回的领事报告数量很少,甚至一篇没有。

出现上述情况,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驻外领事没有按期发回领事报告。虽然历届政府对驻外领事都有提交商务报告的时间要求,但事实上部分驻外领事并不会认真执行,主管部分也缺乏有效约束机制。二是刊物主编有选择性的刊登。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没有像欧美和日本一样统一出版,而是在已有刊物上选择性刊登。因刊物版面限制,各个时期选刊数量非常有限,《商务报》平均每期1篇左右,《商务官报》平均每期2~5篇左右,《农商公报》平均每期3~5篇左右,因此,每期刊登领事报告的版面是非常有限,期刊主编在有限的空间内,只能选择一些受众面较大,信息价值较高的领事报告,这就造成了领事报告的非连续性现象。

(二)领事报告质量参差不齐

历届政府对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都有严格规范,但是,驻外领事身在千里之外,主管部门很难对领事报告的质量进行审核,领事报告质量好坏全凭驻外领事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在这种局面下,领事报告质量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状况。

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形式虽然有年报、季报、月报和临时报告等多种形式,但事实上以季报和临时报告为主。季报和临时报告的篇幅一般简短,内容相对碎片化,领事撰写难度不高,但不利于读者对整个中外贸易形势作出判断,而信息、内容和资料价值均较高的年报却非常少。年报一般体例完备,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泛,但对撰写者的职业素养要求颇高,这或许也是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中很少看到年报的原因之一。相比近代英国和日本领事商务报告,年报均占据领事报告的重要地位,而且例年连续,有利于读者完整把握国际贸易的变化。

其次,晚清早期任命的领事较多为科举出身的儒士,甚至是海外侨商,拥有留学经历的新式知识分子比较少。他们知识结构以经史为主,往往缺乏近代社会所需的专业知识,在与西方国家发生外交时,本身知识结构就需要经过调整和适应。他们所撰写的领事报告较多是叙述和统计,很难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甲午战争之后,同文馆学生和留学生比例大幅增多,特别是留学生,他们不仅语言熟练,而且了解欧美社会,相对而言领事报告质量更好一些。例如:水钧韶曾留学法国,容揆、苏锐钊、吴仲贤等曾留学美国。1904年,商部曾经发文至各驻外领事馆,指出发回的领事报告内容和格式方面的诸多问题。“各领事随员造具文册,先后呈报前来,本部逐加覆核,详略不一,繁简各殊。惟查有驻美纽约领事孙士颐、驻日长崎领事卞綍昌、驻法随员水钧韶、周惟廉,驻美随员孙士颐、苏锐钊所呈清册节略条陈,日记表格等件,考覆既极精详,议论也洞中窾要,足见平日讲求商务,确有心得,深堪嘉予。此外实力奉行者固不乏人,而空言敷衍者也仍难免。”[24]

最后,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中统计报表比较多,例如:《商务报》选载的“欧洲各大埠丝业市场十年表”“调查法国里昂埠丝业市价表”,《商务官报》选载的“古巴商况”,《农商公报》选载的“中国与澳洲进出口货物统计(民国三年全年)”“最近五年澳洲货品输往中国之统计”。虽然贸易统计是领事报告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但关键是这些报告全文只是一个或几个统计报表,而没有对报表中的数据变动,以及对背景原因辅以文字说明,让人阅读起来比较费解,影响了领事报告的信息普及性。

(三)领事报告的时效性较差

19世纪以后,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快速且准确地掌握各地的通商贸易情报,成为左右贸易竞争成败的关键。海外各地驻在领事发回的贸易报告的重要性日益突现,成为各国推动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辅助手段之一。

日本作为后发资本主义国家,为促进日本商品出口,日本外务省于1882年定期出版《通商汇编》,1894年改版为月刊的《通商汇纂》。为了满足民间工商业者的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快刊登驻外领事发回的报告,1902年5月20日,外务大臣致函驻外各领事馆“通商汇纂改为周刊,各位应更加积极发出报告,并附上图案照片等的通告”,训令指出:“如各位所知本省编纂的通商汇纂每月二次发行,在报道的快速性方面甚感遗憾。自七月一日起改为每周一次发行,同时广泛地分发给各相关团体。”[25]不仅如此,外务大臣还多次致函各地领事,要求加快发回各类商品的商况报告。1903年8月17日,外务大臣致函香港领事馆“关于绢织物商况每周邮报的通告”,要求香港领事每周邮报绢织物商况。[26]同日,致函汉口、福州领事馆“关于制茶商况隔周邮报之训达”,要求汉口、福州这两个中国最主要茶叶输出港驻扎日本领事能够隔周邮报茶叶商况。[27]此外,日本外务省还通过“电报”“快报”的形式,不断加快海外信息的传递速度。

与日本领事报告相比,中国领事报告在时效性方面却相距甚远。《商务官报》丙午第15期刊登“纽约华商生意情形(光绪三十一年冬季)”,这是一篇发自驻纽约领事馆的冬季季报,但这篇报告刊登日期却是1906年9月13日。《商务官报》丁未第11期刊登“朝鲜釜山商务情形(去年秋冬季)”,这是一篇发自驻釜山领事馆的秋冬季报告,但这篇报告刊登日期却是1907年6月15日。《农商公报》1915年第1卷第6期刊登“所驻地与本国之商务(民国三年夏季)”,这是一篇发自驻神户领事馆的1914年夏季报告,但这篇报告刊登日期却是1905年1月15日。《农商公报》1921年第8卷第1期刊登“南斐洲杜兰斯省中国侨商情形(九年冬季第一期)”,这是一篇发自驻南斐洲总领事馆的1920年冬季报告,但这篇报告刊登日期却是1921年8月15日。显然在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驻外领事报告见刊周期大约在半年以上。

到了南京政府时期,驻外领事报告见刊周期已经大幅缩短。《外交部公报》1931年第3卷第9号刊登“古巴对外之贸易概况”,这是一篇发自驻古巴哈瓦那领事馆的报告,报告文末注有领事撰写时间是1930年10月31日,这篇报告刊登日期是1931年1月。《外交部公报》1934年第7卷第8号刊登“1933年澳洲对外贸易之统计”,这是一篇发自驻悉尼领事馆的报告,报告文末注有领事撰写时间是1934年6月30日,这篇报告刊登日期是1934年8月。这一期总共刊登了92篇领事报告,有少部分报告撰写于5月,绝大多数报告是撰写于6月和7月,极少数几篇报告是撰写于8月中旬以前。也就是说,南京政府时期驻外领事报告见刊周期大约在三个月以内。但是,从信息情报角度而言,领事报告的时效性仍有提高空间。

驻外领事馆作为政府驻扎在海外的耳目,用以搜集各类有价值信息,为本国外交决策和经济发展提供建议,此乃驻外领事馆的重要职责之一。晚清民国初期的驻外领事馆,虽然也承担着搜集驻在国各类信息的工作,但是,驻外领事馆远在海外,政府缺乏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海外使领向少监察,人员勤惰,成绩良窳,殊乏统制”,[28]驻外领事馆提交的商务报告大多是为了应付“差使”,有些报告不仅内容空洞,甚至不能按期提交,即使提交了,寄到国内,经过筛选刊登,早已成为明日黄花,完全失去信息情报的价值。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外交部对驻外领事馆情报工作加以关注。为了提高驻外领事报告的质量,外交部专门制定了的奖惩制度,质量高的报告由情报司申报奖励,不好的则给予处分。通过这些措施,驻外领事报告质量和时效性有所改善。

【注释】

[1]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一册,光绪二年九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2页。

[2]《商务报》第60、61、62、64、66期。

[3]《农商公报》第35期、第44期。

[4]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大清宣统新法令》第6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10年铅印本,第7页。

[5]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0册,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242页。

[6]《商务报》第43期。(www.daowen.com)

[7]《商务官报》第18册。

[8]《农商公报》第5卷第9期。

[9]外交部参事厅编:《外交部法规会编》,1937年5月,第116页。

[10]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二十四年辑)》,1935年,第215页。

[11]《商务官报》第20期,“小吕宋商务情形(光绪三十一年)”,第18页。

[12]《商务官报》丙午第1期,“美国华商情形及推广商务办法”,第32页。

[13]《商务官报》丙午第16期,“美国外国商务航运年报体述”,第14页。

[14]詹庆华:《中国近代海关贸易报告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第70页。

[15]《商务官报》丙午第7期,“中国之棉布业”,第31页。

[16]《商务官报》丙午第4期,“美德报施商约期满交涉缘起”,第27页。

[17]《商务官报》第28期,“日本领事论中国商务情形”,第17页。

[18]《商务官报》丙午第7期,“输入商谙美国关税法律”,第32页。

[19]《商务官报》丙未第23期,“纽约泰晤士报纪美国减收中国赔款事”,第23页。

[20]《商务官报》丙午第11期,“美国删改领事馆制度”,第12页。

[21]《农商公报》第2卷第2期,“菲律宾修订税关码头规则”,第40页。

[22]《商务报》第27期,“商部考查美国商务”,第3页。

[23]冯小祥主编:《澳大利亚华人年鉴2013》,澳大利亚华人年鉴出版社,2014年版,第362页。

[24]“遴派商务随员事”,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外交档案》:02-35-010-12。

[25]外务省通商局编纂:《领事官执务参考书》1916年,第620页。

[26]外务省通商局编纂:《领事官执务参考书》1910年,第1152页。

[27]外务省通商局编纂:《领事官执务参考书》1910年,第1152页。

[28]陈钟浩:《外交行政制度研究》,独立出版社,1942年版,第7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