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开始,驻外领事和商务委员陆续从海外寄回了大量商务报告,并分呈外务部和商部,目前这些商务报告也大多比较完整地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外务部档案全宗》《农工商部档案全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外交部档案全宗》。这表明,晚清政府曾经建立过类似西方的领事商务报告制度,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清政府并没有像西方国家一样将上述商务报告统一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开发行,这可能也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界普遍认为晚清不存在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重要原因之一。晚清政府虽然没有把驻外商务报告统一出版,但是,在具有官方背景的《商务报》《商务官报》《农商公报》《外交部公报》上,开辟专栏刊登了不少商务报告,这或许是近代西方领事商务报告制度在中国的一种特殊表现。
(一)《商务报》和《商务官报》
在晚清社会巨大危机面前,清政府对待商务的态度逐步发生了改变,均视“商务为当今要图”,设立商务主管机构,创办商报、商会和商学等提上议事日程。清末新政时期光绪帝发布上谕:“振兴商务为目前切要之图,泰西各国首重商学,是以商务勃兴,称雄海外。……应如何设立商学、商报、商会各端,暨某省所出之物产,某货所宜之制造,并著饬令切实讲求,务使利源日辟,不令货弃于地,以期逐渐推广,驯致富强。”[1]这表明振兴商业,以图富强,成为朝野共识,拉开了清末设立商务管理机构,创办“商务报”的序幕。
1899年4月,在张之洞的鼎立支持下,汉口商务局主办的《湖北商务报》正式发行,旬刊,以“开商智、振商务”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商务谕旨、奏疏、政令、中外商情、商学商律、发明创造等专业性知识。所刊“均于互市大局,振商要图有关,非寻常民报可比”,“转发绅商阅看,使知中外货殖之赢虚,制造之良枯,行销之通塞,庶可透晰利病,力图振兴。”[2]全部内容译载于中外各大报刊的文章。
经笔者粗略统计,《湖北商务报》引用的中外文报刊主要包括《中外日报》《汉报》《沪报》《苏报》《申报》《字林西报》《华英捷报》《新闻报》《日本时事新报》《中外商业日报》《大阪朝日新闻》以及日本领事贸易报告《通商汇纂》等。《湖北商务报》前后出版5年,共计138期,是国内最早发行的商务类报刊之一,开商务类报刊之先河。
在《湖北商务报》的影响下,1900年3月1日,由江南商务总局上海分局主办的《江南商务报》在上海发行,旬刊,以开通风气、沟通官商感情、介绍中外商业情报为主旨。设商务列说、中外商情、列表、公牍、货税、商原、西文编译等八个栏目。江南商务局系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刘绅一于1899年奉旨在江宁(今南京)设立的,为江南最高商务行政管理机构,在上海设有分局。该报在刊出有关商务谕旨、公牍等官方商务文件之外,编录关税盈绌和农殖、工艺新法新书,很少有主笔的评论,只在某些消息中夹叙夹议,反映了一些商人的呼吁和要求,还介绍了大量西方和日本与商业发展相关的规则和章程。该报发行札发两江所属各州县,大县12份,中县8份,小县6份,报费在布政使司在养廉项上按季扣解总局,每期共发1 960份,加上咨送湖广总督衙门及国内外订户,每期发行约1 000册,1900年初曾一度实行“官派民购”,在上海大马路(今南京路)京都同德堂公开发售,并招登告白,宣称“登广告例收半价”。
6年之后,1906年9月,由南京江南商务局编辑的半月刊《南洋商务报》开始发行,从1906年9月到1909年11月,共出版78期,分谕旨、论说、译录、奏议、文牍、规律、记事、群议、杂俎九个栏目,译录外人论说。
而由清政府商部谕办的《商务报》,至迟到1903年12月才出版,《商务官报》则更迟,至1906年4月才出版。至于各省商报,也大多在1905年前后才创办。
1903年9月,清政府设立了专司保护和鼓励工商业的国家机构——商部。商部的设立标志着清末振兴实业的开始,也表明了国家对工商业在经济中重要地位的正式承认。规定商部内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二人,负责领导商部工作。其下分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分别负责招商、农务、路矿、工商等方面工作。另有司务厅负责收发文件、缮译电报等事项。
为宣扬清政府商务方针,启发商民智慧,调查中外商务,促进中国商业发展,清政府设立了商务官报局,定期出版官报。以官报阐明清政府的有关商务政令,如商部发布的法令条文,中外有关商务之作,各种商务条约、合同、条陈、章程、机关报告,以及各省物产制造的调查等项,以此促使国民了解、学习中西方的商务知识。
《商务报》是1903年12月奉商部谕办,铅印旬刊,由北京商务报馆编辑,工艺官局印书科刊行。它以清政府商务部为背景的刊物,按照商部规定“只准按商律办理,即有议论亦只考究商务,不涉他事”。商部郎中吴桐林为总经理人,他是一位爱国的民族资本家,又是一位具有改良主义思想的政治活动家。该报经费由集股而成,具有官商合办性质,以“浚商智”为宗旨,鼓吹振兴商务、发展工矿实业、开展商战、制定护商政策等。所载内容分上谕、公牍、论说、浅说、商情、译述、实业、小说等栏目,介绍了许多西方经济贸易、自然科学、生产技术以及国外对中国商务的评论等,1906年1月停刊。有关停刊原因,有销路不畅的因素,也有内部人事纠纷因素。吴桐林曾有如下叙述:“余父子办理此报二年之久,初甚艰难。鉴儿出京推广销路,由长江各省至四川,广托官商各界及外洋各埠代为销售,共得销数四千数百余份,预算再办一年,所收报费即可退还商股矣。不意唐又忌之,保举章宗祥接办。”[3]
1906年4月《商务报》收归官办,进行扩充,改名《商务官报》,章宗祥任主编,由农工商部商务官报局出版。旬刊,逢五发行,每年休刊一月,遇有要件仍随时发行作为临时增刊,全年33册,闰月增刊3册,每期约40页左右,零售每册二角。在北京、汉口、天津、奉天、保定、上海等地均设有代售处。以“发表商部之针、启发商民之智讯、提倡商业之前途,调查中外之商务”为办刊宗旨。
《商务官报》主要栏目及相关要求如下:
论说:以经济学理为基础,而参以实际应用之方法,此为发挥本报主义之地;
译录:东西各报其关系商务者,精理名言不遑枚举,至各国之对我经营犹足注意,译录于此,以示他山之助;
《商务报》第二十七期书影(光绪三十年九月初一日)
公牍:凡关涉商务重要问题者节录登载,其例行公事,分类如谕旨、奏稿、咨文、批示,凡商部各种批示悉行登载,商民得以此为据;
法律章程:凡商部新定各种商律及新颁各种部章,悉行首先登载,以示公布;
调查报告:凡调查报告之件足资参考者节录登载,或全文照登,约分三类,本部特派员之报告、各省商务机关之报告、各埠领事之报告;
专件:凡关于商务上各种条约合同条陈章程等类,悉归此门登载;
记事:以关涉商部及商界中之事为限;
附录:不拘体例。[4]
《商务官报》第二十八期书影(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五日)
晚清驻外使领发回的商务报告最早出现在《商务报》的“公牍”栏目,例如:1904年5月25日《商务报》第13期,“照录驻美商务随员说帖”,6月4日第14期又连载一期。6月14日第15期上刊登了“驻美纽约领事呈商部原稿”,并连载五期。8月11日第21期上刊登了“照录新加坡总领事凤仪申报出进口货物单”“调查法国里昂埠丝业市价表”。9月20日第25期上刊登了驻美商务随员孙士颐、苏锐剑发回的“商部调查美国种棉法”。9月30日第26期上刊登了“美国留学生章宗元条陈商部原稿”。10月9日第27期上刊登了驻美国纽约正领事夏偕复发回的“商部考察美国商务”。10月19日第28期上刊登了“驻札长崎领事呈报商情”。在《商务报》“公牍”栏目中基本上每期都会有,少则1篇,多则3篇。
《商务官报》发行后,将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由“公牍”栏目调整到“调查”栏目,每期刊登数量有所增加,篇目说明也更加详细。例如:1906年第1至10期中选录驻外商务领事报告,除第8期外,每期都刊登了1~4篇左右的领事报告。1906年4月28日第1期上选载了1篇商务报告,是节录驻美商务议员容揆、孙士颐、唐虞年报告“美国华商情形及推广商务办法”。5月8日第2期上选载了3篇商务报告,分别是驻美纽约领事夏偕复报告“美国商用输出入通法”,节录驻日商务随员梁居实报告 “日本横滨怡和洋行制茶记”,节录神户领事长福报告“日本神户华商商务情形说略”。5月18日第3期上共选载了4篇商务报告,分别是节录日本商务随员梁居实报告“日本棉业情形记”、节录驻美商务议员容揆、孙士颐、唐虞年报告“美国人拟在上海设立商品陈列所”、节录驻美商务议员容揆、孙士颐、唐虞年报告“美国制造鞘桶法”、驻美纽约领事夏偕复报告“美国对等条约之问题”。(www.daowen.com)
晚清商部虽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将驻外使领发回的商务报告统一出版,而只是在自己的机关杂志上有选择性的向社会公开。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商机,阻隔了内外商业信息的流动,也广为世人所垢病,但考虑到晚清极端困难的政治和经济形势,笔者认为仍不失为一种务实的举措,因为《商务报》和《商务官报》在当时已经具有一定的发行渠道和规模,利用比较成熟的媒介远比另行发行来得更加经济、更加效率。
《商务报》虽然具有官商合办的性质,但据总经理吴桐林称:“余承办《商务报》,未立商部之前,阻挠者众。贝子问鉴儿日:“风气不开,奈何?鉴儿请办商务报以开风气。贝子言于王。召余父子同商办法,订为官商合办。”[5]最初开办《商务报》遇到不少阻力,最后是在吴桐林的积极要求下实现的,而非政府有意推动,所以《商务报》商办的性质可能更深厚一些。考察《商务报》的经营方式,报刊的销售多数通过私人渠道进行,并没有依靠商部背景进行强制配售,行政机构附属的寄售点,仅各省商务总局和邮政总局而已。
1906年《商务报》收归官办,改名《商务官报》由农工商部商务官报局出版,正式成为农工商部的行政公报。官报的发行以派销为主,利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按行政区划层层分摊,派销数额多寡是官员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除了各省商务局、官报局及商会可代售外,也在各通商口岸设立了许多代售点(见表4-1),以谋求拓展销路。
表4-1 《商务官报》代售处
(续表)
资料来源:“本报代售处”《商务官报》第一期,光绪三十二年4月5日。“本报代售处”《商务官报》第一期,光绪三十四年6月5日。
由上表可知,《商务官报》除了通过政府强制配售之外,也通过商务报馆和民间书局代为销售。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寄售书店多为当时发行新式学堂教科书的书局,可见《商务官报》的主管部门也是非常希望利用书局的发行系统扩大销路,进一步推广商务知识。对于晚清官报的销售和民众欢迎程度,以往的研究也有一些不同观点。有学者认为官报的发行量还是可观的,例如:《四川官报》每期印刷1.1万份,《晋报》每期印刷1.13万份,《湖北官报》每期印刷2万份,推算省以上综合性官报印数在5千至1万份,当时只有上海《新闻报》和《东方杂志》等两三家经常性印数达万份。但也有学者认为官报印量虽大,但并不受人民欢迎,对社会影响甚微,而且经营上非常困难,无力与民营报刊竞争。有商会史学者援引《天津商会档案汇编》中,商务分会因商务萧条,无力缴交报费而呈请农工商部勿再派《商务官报》的资料,认定《商务官报》在地方商民间不受欢迎,影响力微乎其微。虽然有上述不同学术观点,但是如果抛开晚清官报的销售和民众欢迎程度等问题,《商务报》和《商务官报》作为晚清新式媒体,客观上对普及商业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6]
总之,与欧美国家的领事商务报告相比,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公布内容比较有限,存在着诸多不足,但是,在晚清专制政治的环境下,政府能够将驻外官员的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已经具有进步意义。并且,这些调查报告是根据中国政府派驻在海外各大商埠的官员亲眼所见、亲身调查所得,在权威性、准确性方面比国内新闻报刊要更胜一筹。
(二)《农商公报》
1914年8月在北京创刊出版,月刊,由农商部编辑和发行,作为农商部的行政公报,约1926—1927年停刊。农商部于1914年初选派林大闾、徐球专办公报编辑事宜,洪翼升、屠振鹏、谢恩隆、章鸿钊、周典、漆运钧、萧柱中、许之衡、司徒衍兼办公报编辑事宜,后又增补张景光、吴瑞兼办公报编辑事宜。林大闾早年赴日本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学习,归国后任翰林院编修,辛亥革命后任农商部佥事,后转任《农商公报》主办。
《农商公报》1914年第1卷第2期书影
从公报编辑体例上看,《农商公报》分为政事门(文牍、法规)、报告门(特别报告、常年报告、统计)、调查门、著译门、选载门(专件、近闻)等栏目。报告门栏目分为特别报告、常年报告和统计,特别报告一般刊登特定产业、商品、事项的专门调查。常年报告刊登农商部规定的国内外常规调查,从实际刊登情况来看,主要是刊登来自海外的领事报告。统计主要刊登国内农业、矿业,气候统计表。从1914年8月15日《农商公报》第1期开始,报告门栏目的常年报告中就刊登了2篇发自驻外领事馆的报告,“本国人在海参崴一带商工情形(驻海参崴总领事陆是元)”“本国人在古巴经商情形(驻古巴办兼总领事林桐实)”,第2期刊登了3篇领事报告,“本国人在新义州经商情形(驻新义州领事嵇康)”“由海参崴进口销俄华茶论略(驻海参崴总领事陆是元)”“中澳来往货物之大概(驻墨尔本代理澳洲总领事麦锡祥)”。
当然,在极少数情况下领事报告也出现在其他栏目,例如:1916年10月15日第27期,除了在常期报告中刊登了2篇领事报告之外,特别报告中刊登了“考察澳洲牧羊业报告书(驻澳大利亚总领事曾宗鉴)”,著译门中刊登了“高丽人参种子种法(驻朝鲜副领事黄宗麟)”。1916年12月15日第29期,调查门中刊登了“印度政府公布限制华商运货赴英属各埠办法(驻仰光领事贾文燕)”。
1917年8月15日第37期开始,报告门不再明确区分特别报告、常年报告和统计,但刊登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每期的《农商公报》基本上刊登3~5篇左右的领事报告,这样的状况非常稳定,比晚清时期《商务报》《商务官报》上领事报告时有时无的状况要大为改善。
由于《农商公报》是农商部的行政公报,所以在发行上对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派销制度,“各省巡按使特别区域都统,通饬所属各县知事就地承销,凡欲阅本公报者可即备价就近向县知事署订购,如县署现认销之数不足分配,即可陆续详情巡按使都统添发或饬定报者开具地址姓名,並将邮费报费迳行寄北京农商部公报编辑处订购。”[7]《农商公报》在全国各省的派阅情况大致相同,江苏省“每县平均六份,以一份为县署购备,五份由县代为派售。”[8]民国时期江苏省大概有61个县,以此概算,仅江苏省就派阅了366份。1914年中华民国成立初期承袭清朝旧制,全国有22省和若干特别地区,以此概算《农商公报》在全国的派阅量在8 000份左右。如果出现订阅费用拖欠情况,农商部会下文去催索费用。例如:安徽省“巡按使咨复认销六十五份,当经照饬《农商公报》编辑处从八月份第一期起按期寄送其报,邮费统照全年份价目计算每届三个月由贵公署汇解一次”。[9]
为了扩大《农商公报》的影响力,拓展销路,公报编辑部在各期封底页频繁做广告,“凡订购或代售至十份以上者按照定价八折,百份以上者一律七折,如有愿代承销者,可直接函达本报编辑处商订合同,如能每月承销二百份以上者,並当酌予特别利益以示酬报。”[10]显然,《农商公报》已经改变官报高高在上的姿态,积极加入推广中去。
农商部向各行政机关派销《农商公报》,有时也会应驻外使领馆的请求,向驻外各使领馆寄送《农商公报》,“农商公报可否按期分寄驻外各馆请核办见复函,瑞士使馆请由部咨商主管机关收集各种商业记载发寄驻外各馆。”[11]从驻外使领馆和农商部的交流可以看出,国内外信息已处于良性互动状态。
为了提高刊物的质量,保证《农商公报》编辑工作的顺利开展,1922年11月农商部专门下文要求各附属机关提供相关材料,“查本部编辑处编列之农商公报,所有各项材料,除派专员选译外,概由本部部员暨各附属机关,随时供给。各该机关对于各项之实业计划书,以及成绩图表并著译等件,仰即各检一份,送交本部编辑处,以备采择可也。”[12]
(三)《外交部公报》
《外交部公报》于1928年开始编纂出版,直至1949年6月停刊,共发行19卷202期,月刊,由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公报编辑所编辑。国民政府外交部设立专门编辑机构负责《外交部公报》事宜。编辑所作为外交部所属的办事机构,设置编辑主任一人,由图书室主任兼任,掌理公报编辑一切事务;编辑员若干人,由外交部各处司遴员兼任,并呈请外交部长派定,其人员组成的阵容较为强大。在其编辑程序上,也以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内部运行有条不紊。先由编辑员将应载公报的外交文件先期搜集送交编辑所,会同编辑共负校勘之责。编辑所定于周二、四、六下午3点至5点为专办公报编辑时间。另外,各处司还设送登公报簿,将选登文件之事由登载清晰,以便编辑所快速办理。其文稿由部长核定,交总务处庶务科发交印行。[13]在如此严格组织之下,走上常制化的《外交部公报》,定期遴选当时刚刚发生及已办结的各类外交案件中有关紧要者登载刊发。其文件类型各异,卷帙浩繁,实已成为民国期间与现实政治互动最为紧密的外交资料发布的主流渠道。其及时、权威性,也使得它成为当时民众了解、研究外交的最佳资料来源。
《外交部公报》1931年第7卷第4期第3号书影
在编辑体例方面设立了“法规”“命令”“文书”“个案文件专载”“特载”及“附录”诸类。其中“文书”一类,主要有提案、咨文、训文、呈文及公函,为外交部与其他政府各部门及各省政府、交涉员之间往来文件;“个案文件专载”则是资料发布中的大端,数量庞大,文件丰富。而“附录”一栏,则为关于驻外使领馆报告国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信息、文书等。后来由于驻外领事报告刊登数量在大幅增加,专门开辟了“报告”栏目。
领事报告最早出现在《外交部公报》第1卷第4号的“附录”栏目,“驻特罗邑领事馆七月份报告一件”,第1卷第5号的“附录”栏目,“横滨港四五月份中日贸易之盛衰”“横滨港本年上半期出入船舶之繁盛”,第2卷第6号刊登在“专载”栏目,但已经特别列出“驻外领事馆报告”,并刊登了4篇领事报告“加拿大之对外关系”“萨尔被占区收回交涉之起源”“欧美各国兵力调查”“缅甸华侨商务衰落之九大原因”。总之,前面几期的刊登状况并不稳定和连续,刊登的栏目也时有变动,每期刊登篇数也比较有限,从第3卷第1号开始固定刊登在“报告”栏目,以刊登领事报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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