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走向统一之前,德意志各个邦国有着各自的领事制度,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成立,领事制度逐步趋于一体化。1867年7月1日,颁布了北德意志联邦宪法,在第4条9项中对北德意志联邦领事制度作了明确规范,规定驻外领事必须呈报当地贸易、交通和运输等相关情报,并对境外德国公民以合法的援助、授权文件、合法性、出生、婚姻和死亡登记、遗嘱、航运及海事法律事务。
以此为基础,1867年12月3日,北德意志联邦首次任命了驻外领事,并在埃及、士麦那(土耳其港湾城市)、波斯尼亚、日本、莫斯科等地设置了领事馆。1879年,联邦政府意识到领事的重要作用,在海外各地增设领事馆,以前各邦国的领事馆相继关闭。1870年,南德意志联邦加入,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原来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中有关领事的法令成为新成立的帝国法令。为了增强国家实力,新政府非常注重海外市场的扩张。1871年6月,德意志帝国开始任命驻外领事,到1887年,德国已经在海外开设了652个领事馆,其中76个为职业领事馆,576个为名誉领事馆,职业领事馆中的19个为总领事馆,51个为领事馆,6个为副领事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海外领事馆数量的快速增长,到19世纪末期德国的海外领事馆数量和规模远远超过了老牌帝国英国。[23]
德国驻外领事发回的贸易报告绝大部分已被纳入外交部的商业或法律部门的文件中。现在德国外交部档案中,1867年至1920年的领事报告数量较少,目前保存在位于波兹坦的国家中央档案馆,大部分是1920年至1945年的领事报告,目前这些文件存放在波恩。然而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这些文件在1936年前后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破损非常严重。文化部门的文件仅包括1920至1945年期间,其中大部分文件在战争中毁于战火,只有一小部分文件留有残余。(www.daowen.com)
德国外交部根据学科或者活动领域建立一套备案制度。所有领事机构和外交人员就某一特定主题的报告,连同有关规定被收集到一个主题文件内,并按照一般的分类提出相应的计划。因此,在例如公共档案馆,不可能找到普通收集的领事报告。迄今为止,不同部门的主题文件里的部分领事报告已经被学者当成用来查询的政治档案,与外交报告和其他的档案材料一道,用于对待特定课题的研究工作。主题索引卡片提供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完成。即使是在官方版本中,《德国外交政策的有关文件1918—1945》(Documents relevant to German Foreign Policy,1918—1945)也已经出版了48卷。领事论文只发表于1925至1944年间。在这里使用的备案制度,因此没有单独的收集,它很可能很难建立一个独立的领事报告公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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