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朝失误:未适应国际新秩序的外贸政策

明朝失误:未适应国际新秩序的外贸政策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作为中央政府的明王朝,没有制定一个适合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家外贸政策,导致政府和沿海百姓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这种被明政府视为倭、寇、盗的行径,受到了残酷镇压。所有这些损失,都是明政府不能及时调整对外政策而造成的。驻守的官兵在商品经济冲击下,军队素质差,军官侵吞公物,官兵参与或听任中外贸易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

明朝失误:未适应国际新秩序的外贸政策

1.外贸政策摇摆不定。面对16世纪开始的世界性开放热潮,沿海老百姓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勇敢地加入了开放浪潮。但作为中央政府的明王朝,没有制定一个适合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家外贸政策,导致政府和沿海百姓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在明朝初期,明政府仍用传统的圆心外交政策应对日本和欧洲的挑战,因而,在16世纪的前几十年中,日本一直没有获得对华官方贸易的机会;荷兰人游弋浙、闽沿海,虽然短时期占领了澎湖与台湾,但一直没能得到中国官方认可而进入大陆对华贸易;葡萄牙采用贿赂和欺骗的手段据有澳门开展对华活动也不是通过官方的正常渠道;西班牙虽然可以对华贸易,但是经福建地方官反复请示北京后准许的贸易活动,双方贸易往来的地点不在中国大陆,而是在菲律宾群岛。可见,明政府不能在开始时正视日本与欧洲国家的崛起,对于各国贸易通商的要求仍采用了闭关和海禁的旧政策,更不能及时调整对策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所以,在嘉靖时代,中外商人在海禁的束缚下走私贸易盛行。这种被明政府视为倭、寇、盗的行径,受到了残酷镇压。所谓的平倭大捷,真正的倭寇寥寥无几,绝大多数的中国百姓和商人的首级,成为平倭将领邀官领赏的战利品。同时,明政府不惜钱财从各地调运客兵戍守,拨置造船费用,军费开支浩繁,成千上万的将兵为之殒命,付出的代价十分惨重。所有这些损失,都是明政府不能及时调整对外政策而造成的。及至后来看出势头,这种劳民、伤民、害民和劳国、伤国、害国的损失,已经无法弥补了。

2.对外态度以偏概全。明政府在对外交往时不能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往往因一件国际争端而导致整个国家对外关闭。如葡萄牙骚扰广东、日本贡使在宁波互争真伪、日本侵略朝鲜等,都成为中国闭关的口实,造成对所有的外国人不相信,并禁绝中国商人的出海贸易活动,甚至连最起码的沿海百姓出海打鱼、采樵、运米等活动也被禁止。当时,很多大臣上疏反对中央政府的武断做法,希望对不同国家制定不同政策,并正确处理好沿海商人和老百姓外出贸易和运输生活必需品的关系。东南沿海地区的商人和老百姓迫于无奈,只能以强烈的走私活动对抗明朝政府的闭关政策。有官员认为,暹罗、真腊、爪哇、三佛齐、渤泥、占城等东南亚小国百余年来从广东入关对华贸易或朝贡,没有哪个国家贡使愿意为寇盗的,因此,明政府不应当因为葡萄牙扰乱广东而禁止这些国家来华朝贡和贸易,屈大均说:“东南番皆由广入贡,因而贸易,互为利市焉。中国不可拒之以自困,惟佛郎机之夷,则贼之桀也,不可不拒;因拒佛郎机并拒诸番,非策也。为今之计,在诸番之来则受之,在佛郎机则斥之,否则厉兵以防之,示之必诛。”[1]明政府执行的这种片面对外政策,不但给中国商民带来了损失,而且也使明初万邦来朝的盛况再也没有出现。

3.朝廷上下政令不一。在如何对待外国人问题上,明朝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政见不一,思想混乱,导致对外政策忽明忽暗,具有很大的盲目性。面对中外商人要求开放的呼声,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臣僚意见分歧,看法不一,各种奏疏和建议纷纷出笼,从《皇明经世文编》收录的大臣疏议看,如何处理对外关系的奏章最多,几乎所有官员都卷入了开闭的争论。一些人不赞成开放,一些人赞成开放,即便是赞成开放了,也在如何开放、防止开放弊端、制定开放政策等具体问题上意见纷纭,看法各异。如在开放问题上,有的提出应在海道宪臣的监督下进行正当的关税抽取和贸易;有的则建议由官府、海关、军队等多方配合,以改关税、防定私、禁接济;有的则明确提出根本不需要限定商人贩运货物的种类,“倘严其违禁之物,重其勾引之罪,则夷夏有无,可以相逼,咨其所往,亦何善哉”[2]。在闭关的问题上,有的旁征博引成宪以圆其说,有的仅仅看到中外交往对明朝不利的一面。因此,各种开闭意见使得明政府无所适从,一会儿听信开放言论,一会儿又倒向禁海意见一边。这种忽晴忽阴的对外政策,使沿海地方省份深受其害。尤其是在守旧势力占上风时,地方官员身为天子之臣必须执行海禁旨谕,但作为民之父母又要考虑实际省情,不得不对走私贸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对外管理漏洞百出。明朝对外贸易交往的管理与控制不善,使中外贸易出现了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的局面。无论是在开还是闭的时期里,明政府应付对外贸易与交往的能力都十分有限。市舶司本来是官方的外贸机构,但把持市舶司大权的宦官利用黄龙旗为掩护,公然进行走私贸易。地方官则利用职权纵容或听任走私活动,有的干脆参与进去。通事与地方势豪、知识分子,也都利用职权或势力参与贸易活动。驻守的官兵在商品经济冲击下,军队素质差,军官侵吞公物,官兵参与或听任中外贸易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表明明朝政府在外贸问题上不能很好地控制与管理。执法者犯法,不知法者更无所忌,这使得中外贸易更加复杂,导致相当部分的海关税收流入私囊,给国家经济收入造成重大损失。(www.daowen.com)

【注释】

[1]〔明〕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

[2]〔明〕谢杰:《虔台倭纂》上卷,《玄览堂丛书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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