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梳理

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梳理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襄阳市制定新能源汽车政策起步早,且较为完善,早在2009年9月12日,就制定了《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意见》,成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随后又制定了《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是指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此外,在襄阳市办理了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和外籍人士、在当地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等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与本地居民、法人组织享受同等政策。

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梳理

襄阳市制定新能源汽车政策起步早,且较为完善,早在2009年9月12日,就制定了《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意见》,成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随后又制定了《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0年,襄阳市发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规划提出:(1)新能源汽车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产业化、内燃机技术升级、先进变速器产业化、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3)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掌握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发动机和动力模块(电机电池及管理系统等)的优化设计技术、规模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技术。建立动力模块生产体系,形成10亿Ah车用高性能单体动力电池生产能力。发展普通型混合动力汽车和新燃料汽车专用部件。(4)今后三年,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作为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提高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水平;发展新能源汽车及专用零部件。(5)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2011年4月颁布的《襄阳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强自主品牌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清洁燃料汽车和发动机等研发,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部件、汽车电子、新型环保汽车材料、油化产品、橡塑产品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要抓住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政策机遇,加大“两纵三横”(“两纵”:纯电动车、汽电混合动力车;“三横”:电池、电机、电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着力开发生产新能源客车、轿车、物流车、微型车、环卫执法车,以及与之配套的汽车专用底盘、电机及其控制器、动力电源系统等,形成相对完整、实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创立全球知名的纯电动汽车品牌,建立具有国家资质的实验检测基地和认证机构。把襄阳打造成国家级新能源汽车集研发、生产、销售、营运、服务于一体的千亿级产业基地。

2014年9月26日,襄阳市出台了《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1)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环卫绿化等领域50%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原则上首选新能源汽车。(2)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中外地品牌数量不低于30%。(3)2015年12月31日前消费者在襄阳购买办理登记手续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襄阳市地方财政给予配套补贴。消费者购纯电动车最高可能补11.4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是指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补贴的国家标准是,2014年可享受新能源补贴的纯电动车补贴最高为5.7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高3.325万/辆,燃料电池车最高19万元/辆。以普通小轿车为例,纯电续驶里程250公里的车型,2014年国家确定的最高补贴为5.7万元,加上市里再补贴5.7万元,消费者购车最多可享受11.4万元的补贴。此外,在襄阳市办理了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和外籍人士、在当地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等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与本地居民、法人组织享受同等政策。(4)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有关政策。(5)在襄阳注册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和租赁服务的企业,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6)城市新建小区、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20%的比例,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7)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保障和优惠。(8)社会力量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并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备,按照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个别重大的核心充换电设备可采取“一事一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9)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换电服务费,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10)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住户、供电部门、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和建设工作。

2014年9月30日,襄阳市公布了《关于加快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1)襄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纯电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商用车专用车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和关键部件龙头企业,发展多元化、规模化的动力电池、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形成区域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检验、检测等共性技术平台,形成区域性的研发、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多元化的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形成区域性的运营服务中心,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推动襄阳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1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建成产业化水平高、技术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2)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平台,成立襄阳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院,加强襄阳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建设,加快“湖北省新能源汽车标准创新联盟”建设,加快“襄阳新能源汽车监控中心”建设。(3)加快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全力支持东风襄阳基地新能源板块做大做强,支持地方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形成规模和竞争力。(4)加大新能源汽车招商引资力度,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资源和平台,制定完善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新能源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5)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并重,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在公交、出租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进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引导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襄阳市今后新增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原则上首选新能源汽车。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引进和培育具有成熟市场运作经验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重点引进汽车租赁公司。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6)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制定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推进充换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点、多元化的充换电模式。支持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快襄阳无线充电商用示范线建设运营,支持企业加快制定无线充电相关技术标准,推动襄阳充电设备产业发展。(7)加强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和回收管理。(8)完善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服务,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加强新能源汽车人才保障。(9)成立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www.daowen.com)

2014年12月,襄阳市汽车办、财政局科技局联合出台《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1)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自襄阳本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生产厂家;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自襄阳以外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2)根据《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地方配套补贴具体为: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地方补贴标准按其纯电续驶里程(R)确定。纯电动乘用车:80km≤R<150km的,每辆补3.5万元;150km≤R<250km的,每辆补5万元;R≥250km的,每辆补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R≥50km的,每辆补3.5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按其车长(L)确定。纯电动客车:6m≤L<8m的,每辆补12万元;8m≤L<10m的,每辆补15万元;L≥10m的,每辆补5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m的,每辆补2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车辆)推广应用补贴标准:按电池容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贴20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贴50万元。以上标准为2013年补贴标准,2014年补贴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补贴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2015年10月,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襄阳市本轮应落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任务为2635辆。由公交公司完成150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100辆,东风纯电动微循环车50辆;由东风旅行车公司完成新能源汽车600辆,其中,县(市)区完成350辆,城区完成250辆;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落实新能源乘用车1735辆,其中,县(市)区完成800辆,城区完成935辆;东风股份公司特种车事业部在市区和各县(市)区完成各类新能源电动特种车推广任务150辆。(2)明确了补贴标准。对前期未纳入市级补贴范围的各县(市)区推广应用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按照市级补贴标准,在现行财政体制下,由市、县(市)区两级各补贴一半执行;对各县(市)区购买的由我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6~8m纯电动客车,除中央财政补贴30万元外,地方财政补贴5万元。其中,市财政分担3万元/辆,县(市)区财政分担2万元/辆;市、县(市)区财政分担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地方财政补贴经费,分别纳入2015年、2016年财政预算,进行专项安排;参照中央财政“提前预拨、下年清算”的政策,在严格对照国家财政部2014年度已兑现各类品牌销售车辆补贴的前提下(新能源汽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推荐车型目录产品一致),按照市汽车办、市财政局、科技局制定的《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襄汽办发〔2014〕50号)明确的地方补贴标准,从本年度10月1日起对照本市已销售车辆,对地方补贴实行提前预拨,下年结算的办法。继续采用销售单位申报、职能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的办法,每月审核一次,并及时预拨。具体预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汽车办与相关部门会商制定。

2015年12月,襄阳市汽车产业办公室、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襄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布了《襄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规划预测至2020年襄阳中心城区各类电动汽车总量为2500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1000辆,电动出租车500辆,电动环卫车500辆,电动物流车1000辆,电动私家车22000辆。按照公交车辆充电桩车桩配建比取1∶0.8;专用车辆充电桩车桩配建比取值1∶1.0;公共充电桩车桩配建比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要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的要求。预测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如下:电动公交车充电桩配建800个,电动环卫车充电桩配建500个,电动物流车充电桩配建800个,城市公共充电桩配建3325个,充电桩总体规模为5425个。此外,还新建31座公交充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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