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账户,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贷方登记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和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股利的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2)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不作为应付股利核算,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例9-53】青鸟公司有甲、乙两个股东,分别占注册资本的30%和70%。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2014年3月6日经过董事会批准,决定分配2013年现金股利1000万元。2014年4月6日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分配2013年现金股利2000万元。2014年4月16日股利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青鸟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3月6日(www.daowen.com)
不编制会计分录
2)2014年4月6日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0000000
贷:应付股利——甲股东(20000000×30%) 6000000
——乙股东(20000000×70%) 14000000
3)2014年4月16日
借:应付股利——甲股东 6000000
——乙股东 14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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