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介绍的存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计价均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算存货价值的,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会使企业持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由此所形成的损失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如果期末存货仍以历史成本计价,就会出现虚增资产的现象。所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中的“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按前面所介绍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存货计价方法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二)存货减值的判断
当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当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www.daowen.com)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的基本方法
将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的方法有:单项比较法、分类比较法、综合比较法。
(1)单项比较法指对存货中每一种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每项存货均取较低者来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
(2)分类比较法指按存货类别比较其成本和可变现净值,每类存货取其较低者来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总额比较法指按全部存货的总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以较低者作为期末全部存货的价值。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例4-29】大天公司对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2013年末甲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7万元,预计进一步加工所需要费用为9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5万元。该材料加工完成后的产品预计销售价格为36万元。
该存货可变现净值=36-9-5=2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7-22=5(万元)
小思考
如何理解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中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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