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存货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之一。
(二)存货的分类
存货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存货按其经济内容分类
(1)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等。
(2)在产品,是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的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
(7)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
(8)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符合存货的定义,不能作为存货进行核算。企业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也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2.存货按其存放地点分类(www.daowen.com)
(1)库存存货,是指已验收合格并入库的各种存货。
(2)在途存货,是指已经支付货款,正在运输途中或已到达企业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存货。
(3)加工中存货,是指企业自行生产加工以及委托外单位加工中的各种存货。
(4)委托代销存货,是指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存货。
3.存货按其取得来源不同分类
(1)外购的存货。
(2)自制的存货。
(3)委托加工的存货。
(4)接受投资的存货。
(5)接受捐赠的存货。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
(7)债务重组形成的存货。
(8)盘盈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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