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例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其中,“金融工具组合”指金融资产组合。
(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其中,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户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账户。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
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账户核算。
本账户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按“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www.daowen.com)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成本,以及持有期间期末市价增值部分——公允价值变动;贷方登记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持有期间期末市价的减值部分——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账户;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3.“投资收益”账户
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其处置时产生的投资损益。该账户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及其处置时产生的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产生的投资收益;平时期末余额既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结账时应将其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4.“应收股利”账户
该账户核算购买股权投资时垫付的现金股利以及在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利时确认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5.“应收利息”账户
该账户核算购买债券投资时垫付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以及债券持有期间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该账户只适用于分期付息债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