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存款的概念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并可以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后,除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并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企业或单位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等结算业务。企业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通常分为以下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或单位日常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或单位商品交易和劳务活动的款项结算、贷款的支付使用、发放工资、支取现金等,均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使用最频繁、用途最广泛的一种银行存款账户。因此,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是整个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或单位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或单位因特定用途资金专项使用和管理需要而开立的账户,如财政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建设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农产品收购资金等。
(4)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或单位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或单位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或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2.银行存款支付结算纪律规定
企业或个人应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障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或他人资金;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三)银行支付结算的方式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支票
支票是由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结算方式是同城结算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从2007年7月开始,支票可在全国通用。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
支票由银行统一印制,支票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支票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用于提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支票签发时,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支票存款账户中实际存款金额,即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否则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支票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结算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 支票结算流程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无论单位或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按金额是否确定,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面值分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四种。不定额本票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面金额。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提取现金。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提取现金时,在银行本票上画去“转账”字样。
申请人使用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并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出票银行在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取得银行本票后,即可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算。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在付款期限内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在票据权利时效期限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银行请求付款。
收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内背书转让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实行全额结算,余款由收款人与本票申请人自行结算。银行本票结算流程如图2-2所示。
图2-2 银行本票结算流程
(3)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并由其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印鉴。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面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一并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取得银行汇票后,即可持银行汇票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算。申请人与汇票记明的收款人办理交易结算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一并交给该收款人。收款人在收到付款单位的银行汇票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的有关栏内。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收款人还应填写进账单并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印鉴相同,然后将银行汇票、解讫通知书、进账单一并交开户银行办理结算,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出票面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实际金额不得更改,否则银行汇票无效。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内填写“现金”字样,并填写出票金额和代理付款人的名称。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单位的,不得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未付款的,持票人须在票据权利时效期限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缺少任何一项银行都不予受理。
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限,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结算流程如图2-3所示。
图2-3 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4)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所谓承兑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愿意负担票据到期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的行为。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是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收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后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假日顺延)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银行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给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付款人对商业承兑汇票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在接到通知后的次日起3日内,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付理由书”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给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2)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签发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www.daowen.com)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范围广泛,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商业汇票结算流程如图2-4和图2-5所示。
图2-4 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流程
图2-5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流程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汇款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汇兑结算流程如图2-6所示。
图2-6 汇兑结算流程
(6)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并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托收承付结算程序为: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证件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由收付双方商定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验单付款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行(银行验单后)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法定假日顺延)。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付货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从付款人的账户按照收款人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人。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对收付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在托收凭证上注明验货付款期限的,银行从其规定。付款人收到提货通知后,应立刻向银行交验提货通知。付款人在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10日内,未收到提货通知的,应在第10天将货物尚未到达的情况通知银行。在第10天付款人没有通知银行的,银行即视作已经验货,于10天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若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付款人开户行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进行扣款的期限为3个月(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期满时,付款人仍无足够资金支付该笔欠款的,银行应于次日通知付款人将有关交易单证在2日内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并将应付的赔偿金划给收款人。
承付人在付款期内,若存在下列情况,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中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违反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退货。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
4)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过验货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
5)验货付款经查验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
付款人对以上情况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签章,注明拒付理由,涉及合同的应引证合同的有关条款。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查拒绝付款理由书,并查验合同。银行审查拒付期间,不能算作付款人逾期付款,但对无理拒绝付款而增加银行审查时间的,应从承付期满日起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托收承付结算流程如图2-7所示。
图2-7 托收承付结算流程
(7)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办理款项收取,同城、异地均可使用。它适用于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均可采用委托收款方式。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委托收款结算流程如图2-8所示。
图2-8 委托收款结算流程
(8)信用卡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实质是一种向持卡人提供消费信贷的付款卡。依据客户的资信及其他情况,发卡行给每个信用卡账户设定一个“授信限额”。发卡行每月向持卡人寄送一次账单,持卡人在收到账单的一定宽限期内,可选择付清账款,则不需要支付利息,或者付一部分账款,或者支付最低还款额,以后加付利息。
信用卡是目前流通最为广泛的支付卡种,其核心特征是信用销售和循环信贷。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按发卡行的要求先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在发卡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撤销。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位卡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个人卡账户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劳动报酬收入转入。严禁将单位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信用卡结算流程如图2-9所示。
图2-9 信用卡结算流程
(9)信用证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以自身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一种银行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双方相距遥远,互不了解,于是在信用证结算中,由银行作为第三者起中间保证作用,对买方来说,银行代为在取得货运提单等之后付款;对卖方来说,在完成此结算方式规定的供货条件,交出货运单据后,就可以从银行取得货款,双方都获得了安全保障。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购销合同和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结算流程如图2-10所示。
图2-10 信用证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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