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兼善天下在现代企业的基本经营理念优化建议: 现代企业的核心经营理念:兼善天下

兼善天下在现代企业的基本经营理念优化建议: 现代企业的核心经营理念:兼善天下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这一理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就是被界定为增加利润、为股东谋利。注重道德、社会责任的商业经营意味着有利可图。在这种冲突发生时,企业在利益的优先选择上,第一层次是指向股东,第二层次是指“关民”,而第三层次指向社会公益。同样,在企业责任伦理的培育中,也必须从第一层次做起,承认企业逐利的“自然本性”。

兼善天下在现代企业的基本经营理念优化建议: 现代企业的核心经营理念:兼善天下

人作为一种社会的存在物,在享有社会所赋予的种种权利的同时,也相应地承担着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对于一个社会的发展来说,这种责任意识的强弱及责任行为的履行程度,往往会对其社会秩序、发展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差异,有的较为关注选择的自由和权利,如西方国家的权利伦理;另一些则更为关注责任,儒家伦理便是一种更为关注人类责任的传统思想。自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的假设以来,企业一直被视为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赚钱工具。在古典经济学家看来,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每个私有企业主致力于利润追求,尽管他不把社会利益放在心上,但结果却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基于这一理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就是被界定为增加利润、为股东谋利。如当代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他的颇有争议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一书中指出:“企业责任是在遵循游戏规则的同时赚取利润,当职业经理人将组织的资源用于承担社会责任时,他们就削弱了市场机制的基础。”但是,随着近年来人们对责任伦理认识的深入,这一思想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许多思想家论证,企业在现代社会中正扮演着比过去重要得多的角色,很多大企业拥有相当的政治与经济实力,对公共政策及跨国规则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它们对现实重要的社会目标如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企业必须承担起与它的权力相适应的社会责任。这一理论在西方企业界引起了很大的共鸣,如荷兰皇家石油集团公司总裁让罗恩·维尔就曾说过有社会责任感的领导层不单纯强调企业的盈利能力,还强调促进这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重道德、社会责任的商业经营意味着有利可图。同时,2001年8月,一种叫FTSE4的指数正式在伦敦股市开盘,它是“金融时报道德指数”的简称,它将社会责任纳入上市公司的日常商业行为,只有被视为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才能被纳入这一指数,而诸如烟草、核能和武器制造之类虽然赢利丰厚但道德素质不高的公司一律被拒之门外。正因为西方企业界越来越认识到了企业对社会伦理责任的重要性,到1993年,美国90%的商学院开设了企业伦理学方面的课程。而哈佛商学院还把“管理决策与伦理价值”作为工商管理硕士生的必修课。西方企业责任理论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责任伦理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是,这种责任伦理精神还仅仅是体现在少数企业和企业家的先知先觉上,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它都还没有作为一种信念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中。而从儒家伦理思想中,我们将能够汲取培育这种信念的力量和智慧,即我们是有责任、有优势去从自己的传统文化中、从先人成功的经营之道中,寻求德性的回归与新时期的应用。

在儒家传统伦理来看,个人处在社会关系的中心,并非为了谋求自身的权利,而是为了实现自身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和对他人的责任。而从前面对儒商本质特征的概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儒商在“仁、义、礼、智、信”的阐释和践行中,无不体现出这种浓厚的社会责任意识。如孟子所说:“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儒家责任伦理的构架上,孔子是以家庭为本位,以“孝悌”为基础,以家庭利益作为责任选择的出发点来确定道德责任的。从《论语》的这段话可以得到印证:“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此,孝悌构成了人类普遍交往的出发点,从亲情之爱到群体之爱,表现为一种合乎逻辑的发展,而仁道原则,在儒商的行商过程中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一种普遍的规范。对于企业管理来说,孔子这一思想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在于:任何一种企业伦理精神的培育,都如同“仁道”的实现一样,需要一个恰当的逻辑起点和循序渐进的过程。具体到企业责任信念的形式上,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个过程:首先,对于出资者的责任意识。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下,企业对出资者的责任既是企业经济利益的要求,也是一种法律要求和道德要求。这三种要求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经营者为投资主体争取最优化和持续化的经济利益,既是法律上的“必须”,又是道德上的“应然”。从这个角度看,可以看作是企业自身的一种自然的、基本的责任,是实现其他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对其他“关民”的责任。关于企业责任的“关民”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宾州大学弗吉尼亚教授威廉和弗里曼提出的,所谓“关民”是指“影响企业的目标成就或受它影响的任何集团或个人”,除股东外,主要有员工、顾客、经理、供应商和地方社会。这五方面因素按照利益关联度的不同,构成了一个以企业和股东为中心的利益共同体,有些“关民”的权利还得到法律的承认。正因为企业的行为会对它们的利益产生直接和程度不同的影响,企业理应承担起对它们的社会责任。最后,对社会的责任。这是企业责任的最高形式,也是企业伦理精神的最高境界,正是此儒家所追求的“仁道”境界。它标志着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尽其所能地承担起对促进社会公正、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和保护改善自然环境的责任,从而把企业自身的发展融汇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中。在这一问题上,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在教育领域的行为就很有代表性。公司有责任引导学生将来为社会做出贡献。基于这一社会责任感,该公司的几个分公司在当地都建立了企业与高校学生之间的友好联系,意在为国家教育及社会做出贡献,公司本身也因此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当然,正好比在“爱亲人”与“爱邻人”之间会发生矛盾,在现实中的企业这三重责任之间也往往会发生冲突。在这种冲突发生时,企业在利益的优先选择上,第一层次是指向股东,第二层次是指“关民”,而第三层次指向社会公益。但是,在现代企业经营中,最关键的问题并不是企业承担多少社会责任,因为很多企业连对股东的责任意识都十分淡薄,更不要说别的社会责任。正因为如此,在这种情形下大谈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只能是一种没有现实性基础的空洞道德说教。在这一问题上,儒家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看到了为了达到理性境界,必须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从基础层次做起的重要性。同样,在企业责任伦理的培育中,也必须从第一层次做起,承认企业逐利的“自然本性”。然后再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引导企业逐步走向一种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兼善”的理想境界。(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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