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和而不同的悦客立业经营策略

和而不同的悦客立业经营策略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儒商将这种“和气”的伦理用于商业经营实践,作为处置商家内外关系,和谐老板与店员、店员与顾客、店员与店员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保证了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商业、企业的经营,在法律上是以营利为最终目的的,而“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奠定了儒家“和气生财”的经济伦理观念。“和”与“同”在儒家文化中含义不同。

和而不同的悦客立业经营策略

儒家文化“和”的思想要求“致中和”(《中庸》),主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以发自内心的和谐与宽容的态度协调人际关系,实现“和则众”的目标。儒商将这种“和气”的伦理用于商业经营实践,作为处置商家内外关系,和谐老板与店员、店员与顾客、店员与店员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保证了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和而不同”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中对人与外部世界及人自身关系认知的总结,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和智慧哲理,展示了一种在处理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时将各种矛盾蕴于一体的“和谐”之美。这种精神用于经济能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繁荣,在经商中能起到调节作用,使各方矛盾达到中和状态,对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有着十分宝贵的启示意义。

“利,和也。”(《子夏传》),“利者,义之和也。……利物足以和义。义者,正义、合理、适宜之谓也”(《周易·乾·文言传》)。商业、企业的经营,在法律上是以营利为最终目的的,而“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奠定了儒家“和气生财”的经济伦理观念。经营生意,“和气才能生财”。(www.daowen.com)

“和”与“同”在儒家文化中含义不同。“和”的基本含义是矛盾双方的均衡与和谐,“同”是取消矛盾的简单同一。儒商具有“贵和”的本质特征。孔子提出“和而不同”的观点,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即君子能汲取别人的有益思想,纠正其错误认识以求公允正确,绝不盲从;而小人只会随声附和,从不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

儒商和谐商业伦理思想源于儒家“仁爱”基础上的和谐观念,这种观念是在中国先秦时期逐渐发展起来的基于礼治社会、先秦儒家主张的社会成员各安其分、各尽其责的思想。基于当前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我们应当继承儒家和谐观念,倡导构建法治社会的和谐企业,构建中国法治和谐社会,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精华,弘扬传统文化的人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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