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启示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启示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认为“仁义”是“利”,“道德”也是“利”。儒家的“义”指整体的利益,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儒家文化特别强调生财致富要有道,告诫人们要“以义统利”“见利思义”“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不取不义之财。“义利统一”有利于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企业与市场的和谐,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和谐。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启示

(一)“义利统一观”是儒家思想的精髓

儒家思想中的“以义统利”“见利思义”“先义后利”,都把“义”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义利之辨”文化思想到宋明以后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贸易不欺三尺子,公平义取四方财”的商业道德

商人强调生财有大道,利己不损人。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孔子主张正当致富。儒家所谓的“利”,并不是狭义的金钱财富的“利”,而是广义的“利”、长远的“利”。儒家认为“仁义”是“利”,“道德”也是“利”。

“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见义不为非勇也”等都是孔子关于“义”的论述。“义”既是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君子”应该具备的一种道德品质,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义以为质”。君子仁人要知晓大义,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义”的要求。

(二)“义利统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儒家思想在义利关系上主张“仓廪实,然后知荣辱;衣食足,然后礼义兴”,以这种观点看待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每个企业追求利润,从而形成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儒家的“义”指整体的利益,民族与国家的利益。

追求利益,在实践中强调“义”,把追求利润与服务社会结合起来,以达到“以义统利”,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壮大。当前,企业偷排污物、污染环境、偷税漏税等违法现象频出,就是没有正确处理“义利关系”所致。现代社会中任何人、任何企业都不能回避利与义的选择问题。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早就说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利益上的竞争,有利于激活企业,焕发经济活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开展激烈竞争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

儒家文化特别强调生财致富要有道,告诫人们要“以义统利”“见利思义”“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不取不义之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义”就是强调应该把整体的“大利”放在首位。从长远利益看,以义为先,可能会使商人暂时损失一定的利益,但其公益行为必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经济环境,从而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于商人实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反之,若商人局限于短期利益,制造伪劣商品,做虚假广告,可能使商人获取暴利,但这种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必会使商人的声誉和形象一落千丈,到头来只能被消费者冷落,被市场淘汰,甚至受到法律的惩处。

商人应该依靠科学管理、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在竞争中取胜,应把追求自身利益与对社会的贡献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发展公共事业做贡献,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讲求“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力求利己又利人,至少是利己不损人。

(三)“义利统一”有利于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1.“义利统一”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础

企业是从事物质生产和流通的部门,获取利益是其存在的基本前提。一个企业没有利润,或利润很少,说明这个企业对社会没有贡献,或贡献很少。企业必须要获得利润,因为它是对社会的贡献,是国民福祉的保证,也是社会繁荣的基础;同时,企业追求的利润是“合理的、道义基础上的利润”,这包含着“义”的成分,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协调。“义利统一”有利于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企业与市场的和谐,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和谐。所以说,“义利统一”是构建和维系企业的基础和保障。

2.“以义生利”是处理好企业与社会、国家之间关系的关键

任何企业在处理企业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上,都应把“利他”作为立足点。从“利他”、利于社会大众出发就是“义”。唯有“利他”才能自利,这就是事物的客观辩证法。如果只从自利出发,就不可能利他,最终也不能自利。世上的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企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锁链。只有你给予他人、给予社会以利益,你才有可能获得利益。你创造的价值越大,对社会大众的贡献越大,你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大,贡献和收获总是成正比的,这就是义而后取、义以生利的经营哲学。所以,企业把“利他”作为立足点是一种很高的思想境界。(www.daowen.com)

成都恩威集团总公司总裁、著名企业家薛永新的“利他”观认为,“现代企业的立业之道”,必须要把“业”“立在人们利益的需要上,立在人们最普遍、最实际、最迫切、最不可缺少的利益上”。企业的利益“在公众和社会里,就像水与万物的关系一样,利益是在万物,而不在水”。成都恩威集团是以“利他”为出发点的,始终关心企业生产的药物是否能真正有利于民众的身体健康

企业的真正利益在消费者之中,在社会公众之中,在整个社会利益之中,“消费者用药后,药到病除,保全了健康的生命,这才是真正的利益之所在,或者说,这才是利益的人文发生点”。如果公众不能从消费行为中使身心获得受益,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利益。“真正的利益,只能在消费公众的身心生活领域中实现。消费公众是否受益,是判断是否有真正利益发生的人文判别点”。“公众生存有所受益,才能算是有了真正的利益”,这种利益观真正体现出儒家的仁爱、义利观

3.新时代企业的“义利观”

儒家“义利观”的精华应该继承和弘扬,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促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义然后取。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但求利方式正当与否则关系到合义与否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备、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有些个人、企业为了求利而见利忘义,可能会以坑、蒙、骗等方式不择手段地去获取经济利益,以违法手段去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不过,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法治经济,是一种规范经济,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符合法律、规范,其所追求的经济利益才能受到保护、得到保障,否则只会损人又不利己。“义然后取”才是获利之正道。

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这就揭示了商品经济社会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市场经济自身的一些消极方面如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等,也会趁机显露出来。为克服这些消极方面的影响,必须大力弘扬儒家“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义然后取”的精神,在遵循“义”的规则的前提下追求“利”。力求在现代文明社会指导下实现义与利的统一。

二是公利大于私利。儒家主张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实质上是在强调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放弃甚至牺牲个人私利而成就集体、国家公利。虽然,古代所说的公利与现代所说的集体、国家、人民的利益性质上不同,但强调“公权至上”的原则对于当今处理个体与整体、公与私等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立足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继承儒家“重公利”的思想成果,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坚持以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为重,克服市场经济中的利己主义、小团体主义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倾向。就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绝不是提倡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社会主义社会整体利益离不开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相应地,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整体利益。

深入发掘儒家“义利观”的积极因素。一方面要充分肯定人们的正当利益需求,还要要求人们要有所节制地追求利益,严格遵循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规范,做到“先义后利”。

4.“以义为上”有利于处理“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

“义”是一种向“善”的道德价值,反映了人们正当、合理的行为或观念,是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利害关系的准绳。一般说来,“义”应该维护和肯定反映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维护和肯定并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维护并发扬中国传统“仁爱”精神、忠恕之道和贵和观念。在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的国际环境中,中国商人应该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国家和民族大义;在双边合作、多边合作的国际环境下,充分彰显大国情怀,秉承“以义为上”的重义传统,维护国家、民族大义和民族气节,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国际关系

合理的利益追求成为人们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内驱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自然环境好坏、生态系统平衡,涉及每个社会成员的现实利益,关系子孙万代的幸福。自古以来,由于“义利关系”处理不当,过分贪欲和急功近利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教训显而易见。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人类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全世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构成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所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与发展,人们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从人类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发展、维护生态平衡,实现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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