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儒商精神
儒商精神是一种援儒入商所形成的独特商业人格和行为规范。作为儒商的商人要有儒的精神、儒的气度、儒的道德规范,以儒家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追求为准则去从商、经商,在商业行为中渗透儒家所倡导和躬行的“仁、义、礼、智、信”。
儒商精神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是“取之有道”阶段。在中国明末清初之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一些儒士逐渐认识到,要想实现儒家伦理及其价值观,即学而优则仕,必须以经济实力为基础,通过经商获利,以商养文,于是弃儒从商。这些儒士从商,提高了商人的整体素质,将儒家伦理用到商业活动中,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他们奉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标榜经商以诚为本,认为赚钱顾及他人,才能商运亨通,如果一味奸诈、行骗,在商场终究要失败,害人必害自己。
二是崇儒好儒阶段。贾而好儒是儒商的重要特色。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徽商,意识到富不敌权,权可致富。他们为在政治上保持崇高地位,强化族众的凝聚力,只得依靠其文化的优势,大兴族学、书院,以猎取科举制下的功名。要博取功名,光宗耀祖,必须由儒而步入仕途。
三是贾儒结合振兴中华民族经济阶段。贾与儒结合,优势互补,产生一种儒商精神,它与西方的商业经营意识结合,形成了一种新的儒商精神,从而产生一种强大的竞争力量。商品竞争主要是商品内在文化含量的竞争,是知识和科技的竞争。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在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之初,儒商精神遭到破坏。一些投机经营的商人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极大损害。然而,国外的华商运用炎黄文化推动经济发展,却取得了成功,获得了辉煌成就。当前,中国儒商再次出现,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是社会新价值取向的胜利,是历史和市场的选择。
四是世界儒商精神形成和发展阶段。这是儒商的概念和范围扩大后,新形成的一种世界性儒商精神。1994年国际儒商学会的成立和首届世界儒商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这一阶段开始。
由此看出,儒商精神是对儒商在形成发展和生产经营中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文思想、精神的概括,是世界儒商共性的进步商德,和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及交换的共性认识与经验相互交融发展形成的一种特有的人文思想、精神。其主要点是整体主义精神、艰苦创业精神。21世纪的儒商精神,是世界性的,它既包括人道与商道结合和富商强国的爱国精神,也包括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奋斗的奉献精神。
在农业经济时代,人们对经济的认识水平受到很大限制,往往轻商、贱商,认识不到商业的经济价值。在过去甚至曾高喊割资本主义尾巴、反投机倒把的口号,虽然也有工、农、兵、学、商的排序,但“学”的地位低下,“商”就更不足论,这同中国传统商人居“四民”之末的地位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商品的流通环节并不增加社会财富”,“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几乎成为对商人和商业的定论。从商、经商如同犯罪,商人也要以社会所尊崇的儒家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来规范要求自己,或是将“贾而儒行”“以儒术饬商事”作为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儒商应运而生。
流传久远的儒家思想两千多年来深刻影响了国人的思维,形成了独特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模式。把儒商精神与儒家教义相对照,有助于了解儒商精神的内涵。《论语》有云:“富贵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可见儒家并不“罕言利”,但“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要讲“义”“利”之辨,要区分什么是合于“义”的“利”,什么是不符合“义”的“利”,前者的求利是属于“取之有道”,后者的求利则是“小人喻于利”的那种求利,为君子所不取。这就直接引发了儒家的“不苟取”理论,而且是“一毫一厘不苟取”,要“取之有道”,而且,儒家学说给“苟取”和“不苟取”有很严肃的道德判断,“苟取”是小人,而“不苛取”应该就算得上是儒商了。儒商精神本质上反对为富不仁,强调利以义取。从儒的“穷”和“达”的主张来说,真正的儒商还需要有益于社会,“穷则独善”“达则兼济”,又使真正的儒商具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种乐善好施的精神,就是在不“穷”不“达”的情况下,真正的儒商也需要有一种“利他”的精神,起码要考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商在从事功利性质的商业的同时,始终存有超功利的道德追求,让经商行为带上浓厚的道德色彩,这是典型的儒商经商理念,是儒商精神对世界商业文明独特的贡献。所以,援儒入商是儒家思想在商业中的实践,是一种贾而好儒的表现。
从儒家的经典教义和传统的商业道德对比中,可以看出儒家思想对传统商德的影响。儒家思想强调“礼之用,和为贵”,传统的商业理念是“和气生财”;儒家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商业道德都强调能站在顾客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强调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强调在顾客得到完美服务的同时得到商业利益。儒家讲义利之辨,进步的商业道德也强调商人的利益不能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强调不能因谋求私利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国家利益,认为只为个人利欲不择手段谋取利益是不道德的,是一种利欲熏心、恶性膨胀行为。经典儒家教义强调人之为人必须“言必信,行必果”,而诚实守信则在任何时候都是一项基本商业道德。儒家的义,从本质上来讲是宜,就是说要做应该做的事、做符合社会公义的事情,比如说扶危济困、互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这些都是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儒家学说最大的特点是将人置于社会的大背景中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道德的力量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从来不谈什么自然人,要求一个人在实现私利时不损害公利,不损害他人利益。商业理念也是如此,强调合作,强调不损人利己。儒家思想强调“过犹不及”“中庸之道”,传统的商业道德则强调不牟取暴利,不搞掠夺式的经营,注重商业生态,讲究商人之间、商人和顾客之间的协调发展。儒商实际上奉行的是商业道德秩序学,讲究以道德力量维系商业秩序。在从事纯功利的商业活动中,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这就是儒商精神。
因而,儒商精神应该包括恪守信用、诚信为本、诚实不欺、利以义制、以义取财、仗义疏财等商业道德,是把诚、信、义、恕、让等伦理道德原则贯彻到商业经营之中去,尽量用儒家精神去洗涤一味求利的商人习气。或曰:商人经商的目的就在于追求利润,而且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提倡儒商精神不是以牺牲商业效率为代价,这里有一个追求个体利益或是局部利益最大化还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问题,放在社会大系统中,商人不顾公德、不择手段地求利,以至于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生态恶化的罪魁祸首。“效率”似乎是有了,但社会公平却被抛弃,失去了公平和公正的所谓“效率”对社会是一种灾难。儒商精神的可贵之处在于强调了公平原则,而且,这种公平不是来自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来自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商人的道德自觉。儒家经典有“性善”和“性恶”之辨,提倡儒商精神就是要在商业经营中保持一种“性善”,使诚、信、义等人性中美的东西转化成优秀的商业品格,转化成为商人的自觉行为,而不仅仅要靠制度和法律约束。儒商精神实质上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商人在商业行为中的道德“自律”。从宏观上看,提倡儒商精神,可大大降低整个社会管理系统的运作成本。就商人而言,经常性地陷入投诉、商业纠纷的旋涡中,不利于商业活动。随着社会儒商队伍的发展壮大,中国商业秩序将得到根本改善。
儒商精神是用道德自律抵制几乎是人的本能的利欲。这正是儒商精神的精华,古往今来出现的大批商德崇高、业绩不凡的儒商,证明了儒和商是可以集于一身的。儒和法是中国古代思想中重自律和重他律两种不同的理论,儒家的思想是通过提倡道德伦理、唤醒人们的道德自觉来匡扶人心、匡正社会,当然这些伦理道德一旦被固定下来也有一定的强制性,如后世的“理学”和“礼法”就是如此。法家则是用严刑峻法来规范人的行为。儒家强调道德自觉是导之于前,法家则是导之于后。儒家学说从本质上讲是道德秩序学,讲究以道德力量来维系社会秩序,让人追求一种精神自觉。儒家学说只强调人的社会属性,人伦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整好了,社会的发展就能和谐、稳定。在商品经济时代,儒商精神所提倡的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商业生态文明和义与利、合作与竞争、自强与自律和谐统一的商业伦理精神,具有非常强烈的时代意义。儒商精神是儒商所共有的进步商德,是商人在儒家思想熏陶之下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交换本质的独特认识,是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商人在商业经营中所形成的独特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思想,是对世界商业文化的独特贡献。
(二)儒商精神的价值
儒商精神自诞生以来就对规范商业行为起着积极作用。中国的商业文明虽然不及美国等西方国家发达,但我们的商业文化精神并不落后。要使经济健康有序、持续稳定地发展,必须大力弘扬儒商精神,提倡进步的商德。
商业行为从来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促进了商品的流通,激发了商品生产,带来了社会繁荣;另一方面,商人的趋利又有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自发倾向。儒商精神能够纠正商人唯利是图之偏,这种精神在整个商品社会中起到历久弥新的重要作用。
荣氏企业创办人之一的荣德生曾说:“古之圣贤,其言行不外《大学》之明德,《中庸》之明诚,整心修身,终至国治而天下平。吾辈办事业,亦犹是也,必先正心诚意,实事求是,庶几有成。若一味唯利是图,小人在位,则虽有王阳明,亦何补哉?”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儒商的一些追求。首先,荣德生先生作为一代儒商,他有这样一种意识:做一名好的商人,同时要做一名有道德的高尚人,两者必须统一于商业行为之中,否则就会“一味唯利是图”,只能是“小人在位”。其次,既要做一名好的商人,又要做一名高尚的人,实现的途径是向“古之圣贤”和儒家思想汲取营养,要“明德”“明诚”“整心修身”,实事求是,而不能见利忘义,这样,“吾辈办事业”才“庶几有成”。这正如明代大思想家王阳明在《大学问》中所指出的“商贾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贤”“其归要在有益于生人之道”,只要他们在商业行为中能“致良知”,能恪守儒家教义就行。
儒商精神有益于世用。一般商人都非经济方面的理论家,他们在从商方面的宗旨和理念,都是建立在某种文化底蕴基础上的意识和潜意识的产物。儒家思想有益于世用,在于它既崇高又平凡,寻常商人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去实践,这样一种优秀的本土文化能为我们的商人提供精神源泉。有一位深谙儒商精神的银行家曾说:“古人日常道德之训,永远是真。盖道德非他,乃维持团体合作的必要条件。忠、诚、廉、让四字,余觉其特与商业团体有关。”在社会转型期间,道德危机严重,进而引发大规模的商业危机。商业领域欺诈之风日盛,极端功利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盛行,十几年前清理“三角债”几成运动,信用缺失如今成为一种很严重的社会问题;“打假”更是一本难念的经,在商业行为中,损人利己,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现象严重。这反映出从商者的素质亟待提高。我们的经济秩序、道德秩序都面临重建的问题。当然,加强法制建设,是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努力提升商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利用本土文化,发掘儒商精神,并把它作为一种现代精神来提倡和弘扬,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哈佛大学教授杜维明曾说:“世纪之交,我们的地球上贫富悬殊越来越强烈,有钱又有权的人如果没有文化担当,没有一种为人类进步的责任感,地球就不会有和平与发展。可以说,在商人中提倡儒家精神是使商人逐步有‘文化担当’的伟大事业,是进步商德的客观要求。”我们认为,儒商精神的现代价值,就是要通过对儒商精神的弘扬,为现实的经济发展服务。(www.daowen.com)
儒商精神将成为全球华商的一面旗帜。儒家文化是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本土文明,儒商精神也是根植于本土的优秀商业文化。儒家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全球华商有同一种文化思想背景,那就是儒家精神和儒商文化。实践证明,儒家文化已经推动了“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也使得世界华商在全球经济格局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儒商精神作为一种进步商德,将对经济秩序的稳定、经济繁荣和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儒商精神是海内外儒商经过多年努力而共同创造的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儒商商业精神的现代价值,是指它对振兴民族经济、弘扬中华文化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指对当今世界商业活动和经济运行以及对整个世界和平与发展、对人类文明和进步所起的积极作用,它是世界和人类发展的一种精神和文化的推动力。具体来讲,儒商精神的现代价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引导和规范商业行为,促进商业和整个经济运行健康发展。中国市场经济中存在许多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在竞争中出现一些商人的败德行为。弘扬儒商精神,提高道德水准,可对症下药,将引导市场经济向着健康方向发展。儒商精神的一些原则,将成为更多商人共同遵守的准则,使市场竞争公平化、有序化。同时随着竞争机制的完善和竞争规则的强化,人们的道德水准也会不断提升,儒商精神也会不断丰富和发展。
②协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在中国,贾儒相通,“士商异术而同志”。儒商精神是儒与商结合的精神,儒商以自己的行动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当今,市场伦理化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经过300年之久的前市场经济阶段之后,正在苦苦寻求经济发展的道德支撑,他们已把目光投向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投向了儒商精神。随着儒商精神的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将逐渐形成,呈现良性循环,将更符合人类文明共同发展的要求,符合人类的共同利益。
③增强民族的文化科技意识,促进文化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历史上的儒商,不仅自身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而且十分重视对教育和文化的投资。明清时徽商积极参与并支持“振兴文教”,曾一度创造了徽商文化的辉煌。弘扬传播儒商精神,将有利于整个社会崇文好儒风气的形成,许多儒商自身刻苦努力,著书立说,成为精通商务和经济工作的专家学者,成为商儒。儒商投资助学,兴办文教,有利于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人才的成长,也使科教兴国战略真正得到落实。
④缩小贫富差别,缓和社会矛盾。中国儒商一方面从维护自己经济利益和个人名声出发,另一方面受儒家思想熏陶,有一种仁义博爱的胸怀,往往对一些社会公益事业和贫困地区较为关心,他们常捐赠扶贫资金和赈灾救济,这在客观上缓和了一些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秩序安定,也有利于实现人类共同富裕和社会长治久安目标的实现。
⑤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弘扬儒商精神,能够推动企业家和商人克己自律,在决策举措上,既要合“礼”,亦要合“理”,要尽量不犯错误,如果有了错误,要勇于改正。弘扬儒商精神,就要将儒家以信与义处世做人的准则运用于商事,并作为理想人格和完善处世接物的准则,这对净化社会风气、推动廉政建设极为有益。
⑥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21世纪将是物质极大丰富、科技高度发达、人们的生活更加安乐的时代。但是,把物质作为衡量价值唯一标准的价值观会带来不幸的结局。人类在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居然用自己所发明的最厉害的武器,去残杀同类。为避免这种结局再次发生,必须恢复以“仁”为中心的价值观,建立和平共生共存的世界。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的主张,孔子学说中,“仁”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关系。“和”的境界使人活得舒畅,“和”的世界更臻完善,“和”的机制更富有生机活力。“礼之用,和为贵”“和气生财”“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可以看出,“和”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如果各个人、各个民族和各个国家都能和谐相处,人类生活的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幸福、美满、繁荣了。
儒商有着中国文化的人文思想,既尊重人的地位、肯定人生的价值,也重视人伦常道、崇尚德化政治,主张“以德服人”和爱物、惜物,维护生态平衡,希望实现“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理想。当今世界,文化的发展正向着人文的道路前进,向着统一性和多样性并存的道路前进。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一方面要有独立的民族文化,因为独立的民族文化是振兴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另一方面又要互利、互惠、互补、互助,从而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达到共同繁荣和共同富裕的目的。
(三)儒商精神是全球华商的一面旗帜
从“天道”到“人道”再到“商道”,贯穿在实践中的重要德行,即“诚”。在儒人的理念中,“诚”是“君子”德行的实质内容与精髓,表达的是一种行为的过程与态度,也是儒人,当然包括儒商要奉行的一种融入骨髓的道德要求与行为规范。在《礼记·中庸》篇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诚者,天之道也。”《孟子》中也有这样的命题,在《孟子》中的“诚”,既是自然化的,也是道德化的。自然界的一切都按规律运行,这是“诚”。天道不偏不私、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说文》给出了更为精练的定义:“诚,信也。”而对“人道”的解释在《中庸》和《孟子》中也都有涉及。他们说:“诚之者,人之道也。”大意是,向“诚”学习,使“诚”成为人的行为准则,使“诚”得以实现,这就是“人道”。“人道”大体上有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天按照规则运行,人按照规矩办事,不能随心所欲。规矩包括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二,天道不息,相应于此,人道应该自强不息。
第三,人要讲“诚信”,不欺人,不自欺,自尊、自信、自爱。
第四,人不但要爱人,还要爱万物,既所谓的“仁民而爱物”。这里的“物”指万物,包含了大自然里的一切。
这些包含了儒商应该具备的为人处世的态度。而作为“诚”在商业上的实践者,儒商产生了其特有的“儒商精神”,它的价值核心是强调经济行为的群体和合,即任何商事活动都只能在人际关系中进行。如果当事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他人的利益,商事关系则会中断。群体和合,恰是体现了自己获利、也让别人得利的均衡原则。只有实现双赢,社会财富才能增值。因此,道德调节,也是商业社会中自我产生与遵循的调节机制。而这种道德约束较之外在约束,成本最低、效益最高。所以,“儒商精神”的精华体现于道德观、价值观和智谋、思维方式两大方面,这是东方的、中国式的经营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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