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儒商:文化人从商的道德担当

儒商:文化人从商的道德担当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用最简明的语言来说,儒商与一般商人最大的区别是儒商非常重视商业道德,不取不义之财。那么,文化人从商,则称儒商。陈利民先生认为“儒商就是诚信为本、见利思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商人”。于江、卢文书先生认为“只有具备现代知识,同时又有道德文化修养,才能成为未来企业家中的精英和中流砥柱,而这样的企业家就是现代新型儒商”。

儒商:文化人从商的道德担当

(一)对商的阐释

从商字的甲骨文字形来看,下部是祭祀时所设的灵台,其上置薪,焚烧而祭天。商为国家的象征,商王才有祭天的权利。商字的甲骨文中有的下面有口,有的没有,商尊上也有口。口是言语,是祭祀时的言语祷告。引申为商议、商讨、商量。

商朝建立以前,本是舜时的一个族,名商,主要以畜牧、贸易为生。商族的祖先王亥,很有才干,发明了牛车,用牛车承载货物四处贸易。王亥在与有易氏部落进行贸易的时候被杀,牛车和财物也被抢走。后来他的后人上甲为他报仇,打败了有易氏,商族继续从事贸易活动。商者,行走贸易也(坐商为贾)。商朝是中国有文字文明史的开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历史记载的朝代,今宋、殷、卫、孔、商等姓氏源自商。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杨秉国副教授认为,商源于交换。当初,人们之间的交往是熟人之间的无偿赠予,后来扩大到不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换,便出现了商人、商品和商业活动。

(二)儒商的含义

儒商,是指具有儒家思想并将其运用到商品经营活动中去的商人,即所谓“以儒术饰贾事”者。用最简明的语言来说,儒商与一般商人最大的区别是儒商非常重视商业道德,不取不义之财。《大学》中说:“生财有大道,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生财要取之有道,仁者“生财”是用来发展“仁”的事业。“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生财”是实现“仁”的事业的手段,通过他们以财行仁的活动而得民心。不仁者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为富不仁,他们把“生财”作为最终目的,为赚钱而赚钱,甚至不惜作奸犯科,以身试法,乃至亡身以获利。儒商则是“以财发身”,是仁者。他们有超功利的最终目标,有对社会发展的崇高责任感,有救世济民的抱负和忧患意识,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能以国家、民族以至全人类的整体利益为重。

1.从不同角度理解儒商

如今,在学术界和对儒商之道越来越感兴趣的企业界,都试图在更深的层次上、从不同角度来界定儒商。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①从文化知识层面界定儒商,认为儒商即是“学者经商”,是亦文亦商者,即“文人型商人”。陈公仲先生在《儒商社会进步的标志》中指出:“儒商,可谓亦文亦商者,或商人从文,或文人从商。”新加坡周颖南先生在《儒商的光荣任务》中指出:“儒,指文化人。”那么,文化人从商,则称儒商。马来西亚陈春德先生在《漫谈“儒商文学”》中认为:所谓儒商“是指一个人既是文人,亦是商人”。菲律宾林健民先生在《现代儒商的任务》中肯定儒商“就是学者或读书人从事商业活动之称谓”。施忠连在《传统中国商人的精神弘扬》中认为,“儒商是指具有很深的文化素养,有知识分子气质的商人”。这些说法只是“顾名思义”,并未揭示儒商的本质。文化知识是儒商的重要因素之一,并非是它的本质要素。从事商业活动的文化人,可以成为有道德的儒商,也可以成为违法缺德的“奸商”。学者从商不一定就是“儒商”。

②从道德层面界定儒商,认为儒商是具有高尚道德的商人。张岂之先生认为,“以诚信为人生准则企业家是儒商”。乔羽先生认为“最大的儒商是圣人,是商业上的圣人”。经叔平先生认为“儒商就是义利兼顾的商人”。王柯敬先生认为,“具有儒雅气质和品位的商人”。成中英先生认为“儒商就是君子商人”。陈志良在《中国儒家》中认为“儒商是奉儒家仁义道德之规范来做生意的商人”。这些说法,虽比以文化知识界定儒商的观点较为接近儒商的本质,因而更为深刻一些,但是它只是揭示了儒商的道德内涵,而非儒商的整体内涵,仍有一定的片面性。

③从文化与道德相结合的层面界定儒商,认为儒商既是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企业家,又是有较强烈的人文关怀的企业家。张岂之先生认为“当代儒商是具有较高道德修养、文化素养,并富有科学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家”,是“有道德、有文化、以诚信为本的企业家”。贺飞雄主编的《儒商时代》一书,认为儒商是“儒”与“商”的有机结合,是智慧与道德的交融,是将做人之道与经营之道完美统一的化身,即具有中国传统人文美德和现代管理意识的商人。简言之,“儒商是东方伦理道德和西方管理意识的嫁接和发展”,其实质就是“仁爱与竞争”。李麟、陶鑫先生认为“以文化兴业的企业主可以称为儒商,以道德兴业的企业主也可以称为儒商”。唐凯麟先生认为,“儒商”指的是那些在商业经营中把儒家文化精神与商品经济法则结合起来的高层次的商人。陈利民先生认为“儒商就是诚信为本、见利思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商人”。王致钦先生认为“儒商是具有文化和道德意义的实体,是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于江、卢文书先生认为“只有具备现代知识,同时又有道德文化修养,才能成为未来企业家中的精英和中流砥柱,而这样的企业家就是现代新型儒商”。苏勇在《现代儒商论》一文中,把现代儒商规定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健全的文化结构”,“并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在从事商业活动时,“能较好地处理义和利的关系”。

上述三种界说,都从某些层面揭示了儒商的社会内涵和本质规定,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可以从更全面、更广阔、更深刻的层面来理解儒商的内涵与特质。但是,对儒商本质内涵的揭示还缺乏一个整体性的理解和掌握,因而仍有一定的片面性。

2.儒商的定义

何谓儒商?在学儒信奉者中,以孔子儒家之道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谓之儒商,遵从孔子儒家政治道义的从政者谓之儒官。即使一个文盲,若按照融入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儒家做人做事的原则去待人处事、去经商,那他就是儒商;哪怕研究儒学的大学教授,若坑蒙拐骗、不按儒家的原则去经商,那他也不是儒商。

关于儒商的概念,这里有多种说法,其一,有文化修养的商人。国际儒商学会主席潘亚暾教授认为,凡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品格高尚、见利思义、对社会有所贡献的成功商人,就可以称为儒商。世界儒商联合会会长汤恩佳博士认为,儒商精神主要体现在“仁者爱人”“以义制利”和“诚实守信”这三方面。

其二,由儒士(知识分子)转而经商的人。从历史上看,儒商主要是指明清时期出现的那些“弃儒就贾”或“商而学儒”的商人,即对具有儒家文化精神的传统商人的一种特称。家业儒,而转入经济界的,这样的商人可以称之为“儒商”;他们在内心深处,仍执着地信奉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基于此,儒商也被称为“士商”。

其三,以传统文化为根基的商人。何谓传统?凡是中国古代的,即为传统的。其中既有儒家的主流思想,也有非主流的其他学术流派和世俗的民间文化。是儒家文化为主体,法家、道家等的综合。

综上所述,儒商应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笃信中国传统思想(主要是儒家思想)的中国人或华裔商人。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第一,儒商应该是具有知识素养、文化气质的商人。朱熹说:“儒,学者之称。”儒商应受过良好的教育或具有相当的知识素养,具备学者的风度。

第二,儒商应该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影响,并将这些文化观念渗透到经营活动中去,从而具有独特的经营观念和行为风范的商人。

第三,中国商人未必是儒商,但儒商应该是中国商人或华裔商人。

简言之,儒商可定义为具有德行与文化素养的商人。它是“儒”与“商”的结合,既有儒者的道德和才智,又有商人的财富与成功,是儒者的楷模,商界的精英。

3.儒商的特征

儒商一般具备如下特征:

①注重个人修养

②诚信经营。

③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④注重合作。

⑤具有较强责任感。(www.daowen.com)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统治者“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低下,“士农工商”,商为四民之末,经商被贬为末业。把儒家思想运用到经营活动中,使经济活动带上了浓厚的文化意蕴。“儒商”说明儒家思想强大的影响力,也说明商人并非都是奸伪狡诈、奢靡挥霍,商人也可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而且商业道德与儒家传统道德观念是相通的。把儒家思想融入经营活动的商人,以诚信为主,能够营造重义轻利的浓郁企业文化氛围,使员工积极奉献自己的力量,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4.儒商的优点

儒商有超功利的最终目标,有对社会发展的崇高责任感,有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和忧患意识,追求达则兼济天下。

5.儒商的代表人物

古有子贡等知名儒商,后有徽商、晋商、淮商、闽商、郴商等儒商商帮;当代涌现出“立己立人,达己达人”的荣氏家族、邵逸夫霍英东、邱亚夫等具有新时期儒商精神的商人。

蔡伯元先生认为:“儒商在中国乃至在世界上,已成为中华文化孕育出的商人形象。它的比较稳定的内涵大体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哺育,有良好的文化教养职业道德人际关系和谐,商务活动文明而精明,效益良好。”明代的熊大木与他的出版事业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精神支柱,可谓一代儒商。

6.儒商商德

儒家道德是一个大的规范,对于不同的职业类型,有其具体的要求。儒家人格修养先有孔子的智、仁、勇“三达德”,孟子至汉代,又有仁、义、礼、智、信“五常”。《孙子兵法》要求兵家应当智、信、仁、勇、严。曹操将其归纳为将军的“五德”。商人鼻祖白圭将商人道德称作智、勇、仁、强“四德”,这应当是最早的商德提法。儒商商德是基于儒家道德基础上的商人人格修养。

7.新儒商

新儒商应是立足秉承中国传统人文美德,融汇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商人。新儒商的出现,既是对“官商”的否定,也是对“奸商”的鞭笞;既是对“盲商”(蛮干)的否定,也是对“俗商”(一个单纯地以投入产出来计算一切的商人)的扬弃。新儒商的经营理念是:

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金钱观

②“善抓机遇,科学决策”的经营观。

③“突破现状,推陈出新”的发展观。

④“求贤若渴,知人善用”的人才观。

⑤“以人为本,协调人际”的管理观。

⑥“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营销观。

新儒商要从儒家和儒商传统中汲取有益的方面,而摒弃有害的东西。因传统儒商与等级制、官本位、身份制、家族制联系在一起,不能形成独立的商人人格,新儒商是在吸收传统营养的同时,克服传统儒商的这些弊病,而不是走传统的老路。

(三)儒商是具有儒人理念型性格的商人

儒人是服膺于儒家思想价值的人(康有为)。儒商是儒人中的一部分,他们是儒人理念型的商业实践者。

“儒人理念型”是依据儒家传统赋予“君子”一词的特质。组成“儒人理念型”的价值,包括意识模态(即个人的内心状况)和取向模态(道德考虑的倾向)。“君子”一词是关乎道德的东西。其道德意识,主要有下列五个方面:

第一,儒家认为每个人只要肯努力修养品格,在道德上皆可以希贤成圣,止于至善,所以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此外,儒家又将人的品格喻之为盘(铜镜)、为玉,不断刷新,就会光明可鉴。

第二,道德上的努力,源自内在动机,并非为了“得救”或者“转世轮回”等外在诱因。人之所以为人,便该如此。做人,便要顶天立地、堂堂正正,要做到“人不知而不愠”。

第三,儒家有很强的反省意识,要“反求诸己”“三省吾身”,特别是独处的时候,尤须经常保持警惕。

第四,除了反省意识之外,儒家也有浓厚的关怀意识。所谓“内圣外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第五,儒家向来主张义大于利,以义制利。儒家传统讨论义与利的关系,时而将二者对立起来,时而视之为互相依存的一体,万变不离其宗,当义与利有冲突的时候,舍利取义是其一以贯之的立场。

以上这五个方面,是研究儒商行商行为及其“道”的基本立足点。从儒家的取向模态来看,是奉行“中庸之道”的。广义的“中庸”,以《中庸》一书为载体,基本上涵盖了儒家的所有价值和德行。狭义的“中庸”,则是专指人与人交往时的一种模态,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中道”相近。这里涉及的是取向模态,故采用狭义的“中庸”。作为一种行为取向,中庸具备两个方面:一是指无过与不及,恰到好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叩其两端”,“允执其中”。二是一种以社会体系为参照构架的整全观及个体与整体之间要维持和谐与均衡状态。这种既中且和的行为取向,也就是《中庸》一书所畅论的“中和学说”,日后成为儒家传统的中流砥柱。

由于人类社会面对很多相同的处境,具备近似的关怀,上述儒家强调的意识和行动取向特征,很难说在其他社会完全找不到踪影。所有价值体系都会标榜义大于利,尽管义的实质内容会有差异。可是从善的内在动机,在儒家之外就很少提及。此外,亚里士多德的中道也发扬“过犹不及,恰到好处”的精神,不过儒家的中庸并未强调行动者对事物和处境的全面界定。

总之,“儒人理念型”的性格,从整体来看,才显示出其独特面貌。儒商与儒家传统思想的关系,就是行为上的利用与思想上的融合。一方面,从概念上讲,儒商就是把儒家传统道德运用在他们的经商活动中,不断地汲取养分,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将传统道德发扬光大,甚至随着商人社会影响力的扩大,也对儒家思想的发展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包括了对“天道”与“人道”关系的探讨,即希望二者能达到一种统一与和谐。其中儒家文化则更强调“人道”,即做人的道理,知道了“人道”,就能懂得了“天道”。而商人的道德准则,就应该是商人的“人道”,也就是“商道”。所以,儒商就是行商与行儒的统一,由于落脚点在“商”字上,可以说是“商”的“儒化”,他们从事的是具有以儒家思想文化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商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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