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施生产者补贴,完善消费价格调控制度

实施生产者补贴,完善消费价格调控制度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对国民生活上非常重要的蔬菜实施价格稳定政策,当价格明显下跌时对生产者给予价格补贴,以缓解对农民生产经营的影响,确保下期的蔬菜供给。蔬菜生产者基于此方针,制定供给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生产和销售。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有鉴于农产品价格暴跌、农民收入锐减,议会1933年制定了《农产品调节法》,对农产品的流通量进行控制。同时,政府购买过剩农产品,以稳定农产品价格。

实施生产者补贴,完善消费价格调控制度

日本对国民生活上非常重要的蔬菜实施价格稳定政策,当价格明显下跌时对生产者给予价格补贴,以缓解对农民生产经营的影响,确保下期的蔬菜供给。蔬菜品种为指定的包括:洋白菜、黄瓜、萝卜、西红柿、白菜、茄子、胡萝卜、柿子椒、菠菜大葱、圆葱、莴苣、马铃薯芋头等14个品种。特定的蔬菜35个品种(不在指定品种之内),在产地对市场有比较重要平衡作用的也给予补贴。以过去六年的蔬菜批发市场价格为基准计算平均价格,在价格低于平均价格的2/3时给予补贴。而且,为稳定重要蔬菜供给,制定蔬菜供求方针。蔬菜生产者基于此方针,制定供给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生产和销售。在蔬菜价格下跌时推迟上市由政府给予蔬菜平均价格×0.3的补贴,如果深加工后再销售,给予补贴额=蔬菜平均价格×0.4一加工销售额+加工销售经费;在蔬菜价格高涨时提前上市蔬菜给予平均价格×0.3的补贴。

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有鉴于农产品价格暴跌、农民收入锐减,议会1933年制定了《农产品调节法》,对农产品的流通量进行控制。同时,政府购买过剩农产品,以稳定农产品价格。此后,基于《农产品调节法》制订了《农产品物流协定法》,其内容包括鲜奶和蔬菜及水果。1937年开始,美国联邦以《农产品物流协定法》为基础设计了联邦营销体系,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规定了农产品的品质、品种、尺寸以及包装规格和包装容器,规格外农产品的禁止流通,进口产品也在此列规定。

联邦营销体系中规定了农产品流通量过剩时,要进行限制销售,将其过剩部分放入加工领域减少销售数量。农产品的价格低落时联邦政府进行收购农产品收购计划(Commodity Purchase Program),买进农产品提供给学校使用,实施学校配餐计划。(www.daowen.com)

作为和联邦独立的州农产品营销体系,在有些州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美国的蔬菜生产的中心——加利福尼亚州,1937年加利福尼亚州流通法(California Marketing Act)规定,这一法律包含有51种农产品,其流通体系覆盖了加利福尼亚省州农业生产额的64%。另外,规定流通的农产品的尺寸、规格等,但和联邦营销体系不同,该州不进行蔬菜流通量限制和调整。

按照农产品生产遵循蛛网理论,当期产品的产量由上期产品的价格影响,本期价格又影响下期产量。农产品生产很容易受到天气等原因的影响,如果出现产量的变化,供求波动就会蔓延开来。美日两国通过法律等政策力图将蔬菜的价格波动控制,以减少供求波动影响居民生活值得学习。近年来,我国的上海、北京等地也开始了蔬菜补贴,以政策调控熨平蔬菜供求波动,调控价格变动过大,降低波动对农民和消费者的不利影响,但对于全国性的蔬菜补贴调控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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