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管理和监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目前税务机关发行的发票种类众多,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是购买方的记账凭证;抵扣联是购买方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是销售方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如图2-1 所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是记账联,销售方的记账凭证;第二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的扣税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如图2-2 所示。
图2-1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图2-2 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自2015 年8 月1 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试运行工作;非试点地区,自2016 年1 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如图2-3 所示。
图2-3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www.daowen.com)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只有一联,即“发票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票样如图2-4 所示。
图2-4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票样
(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 年8 月1 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包括发票联、抵扣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记账联和存根联。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如图2-5 所示。
图2-5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
(六)通用定额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是指经营单位凭税务登记证向税务机关购买,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税金的发票。目前有1 元、2 元、5 元、10 元、20 元、50 元等面额。
通用定额发票票样如图2-6 所示。
图2-6 通用定额发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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