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概况
2006年,天津聚龙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进军印度尼西亚,在加里曼丹岛建设种植基地。2011年,聚龙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市邦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并在印度尼西亚注册格拉哈公司负责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的开发和建设,其中邦柱公司持有印度尼西亚格拉哈公司95%的股份。2016年8月,经中国商务部、财政部考核,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正式批准成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建有五个园区,其中中加里曼丹园区、南加里曼丹园区、西加里曼丹园区、北加里曼丹园区位于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楠榜港园区位于苏门答腊岛楠榜省。中加里曼丹园区、南加里曼丹园区、西加里曼丹园区和北加里曼丹园区包括了加里曼丹岛的10个种植园,主要负责种植;楠榜港园区交通便捷,负责棕榈油精深加工和物流。
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就农业、林业、渔业等领域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为中国企业进入印度尼西亚提供保护。为确保入区企业正常生产,保证良好的生产秩序和运营秩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合作区建立了一支20名退伍军人的保安队伍。合作区实行管委会负责制,合作区下设咨询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生产资料供应公司等专业公司,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立足于农业资源开发服务,提升企业入驻效率及合作区服务水平。同时,合作区所有手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按“一区多园、合作开发、全产业链构建”的模式展开建设,分两期规划,其中一期规划从2015年开始到2018年结束,二期规划从2019年开始到2022年结束,目前园区处于一期规划的尾声。合作区总体规划面积4.21平方千米,其中中加里曼丹园区占1.68平方千米、西加里曼丹园区占1.26平方千米、南加里曼丹园区占1.26平方千米、北加里曼丹园区占0.31平方千米、楠榜港园区占0.29平方千米。合作区主导产业定位为油棕种植开发、棕榈油初加工、精炼与分提、品牌油包装生产、油脂化工(脂肪酸、甘油及衍生品生产)及生物柴油提炼等,同时配套发展仓储、物流等产业。合作区以建设成为油棕种植开发、精神加工、收购、仓储物流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型园区为目标,计划打造海外棕榈全产业链,实现从原材料供给到销售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构建充足的交通运输能力和完善的物流网络,为大宗商品交易奠定坚实的物流基础。(www.daowen.com)
截至2018年10月,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已在加里曼丹岛和苏门答腊岛的多个地区取得20万公顷的农业种植用地,种植油棕6万公顷,总投资近13亿美元,吸引4座棕榈毛油压榨厂、1家包装油公司、1家物流公司和其他10家农业相关公司入驻。[37]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正逐步在园区内构建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合作区覆盖了当地9 000多户家庭,有近5万人从中收益,雇用当地人近万,还为当地兴建道路、桥梁、清真寺、教堂、社区卫生诊所、希望小学等基础设施,直接间接地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38]
(二)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面临的问题
印度尼西亚属于热带雨林气候,适合油棕树的种植和棕榈油的生产,是世界最大的棕榈油生产国之一(另一个国家是马来西亚)(胡小中,2012),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的定位与其地理位置适合的产业是一致的。农业产业合作区的产业定位明确,虽然招入的企业不多,仅16家,但入园企业几乎都处于同一产业链,即农业(尤其是油棕)种植、生产和运输,形成产业链互补,易享受集聚带来的优势。相比前文介绍的其他园区,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最大的问题在于盈利周期长。园区前期投入近13亿美元,由于园区的主要发展产业属于中低端农业种植和生产,附加值较低,园区在短期内盈利困难。同时,油棕类自然资源产品容易受国际油棕价格变动影响,对园区来说是一大风险。据调查,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在长期可行,但对投资方来说投资回报周期更长,成本更大。[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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