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以前,郑筱珊一直在武昌做布匹行生意,直到1956年公私合营。也是在做布匹生意时期,郑筱珊加入了当地的商会组织。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全国工商联的成立,各地陆续自发成立了工商联,1952年郑筱珊所在的乡镇也自发组建了工商联小组,他自然作为原工商业者加入其中。
当时刚刚解放,大家捐款买飞机大炮,都非常积极。随后,社会上发起了很多运动,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等,在这些运动中,他们这些做小生意的买卖人也参与其中,甚至走在队伍的前列。
1954年,当地遭遇了洪灾,郑筱珊的资产严重缩水,只剩下了几百块钱。不久后,赶上国家号召实行公私合营,郑筱珊还记得,当时他跟工作组的同志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尤其是大灾之后的资产情况。“我说我没有钱了,他们说,国家不是要钱,是要你这个人,公私合营时国家有钱。”
至此,郑筱珊参加了公私合营,在公私合营的企业里当会计,拿起了固定工资。他记得,当时按照国家对工商业者采取的赎买政策,加入公私合营,就等于属于企业职工,入股的资产可以拿定息,千分之五的利息,一直持续10年。(www.daowen.com)
不久后,他作为当时的稀缺人才,被借调到原武昌县(现江夏区)供销社担任会计。此时,包括供销社的领导在内都是农民出身,没有做生意的经验,对生意上的事情也不懂,因此这些原先做过生意的老工商业者成了人才。大概不到一年,郑筱珊干脆从公私合营的公司调到了供销社。
郑筱珊讲,在工商联的工作,他一直是兼职。当时,工商联的其他人员也基本都是兼职(直到1985年当地工商联才有1个编制)。一边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一边兼职处理工商联的一些事务,做一些宣传工作,搞一些联谊活动等,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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