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何菊香参加了扫盲班,接受新生事物较快,引起了上级领导的关注,被任命为第一任苏家弄居民委员会主任。在国家倡导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作为居委会干部的何菊香,政治热情和思想境界都很高,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何菊香说:“国家号召公私合营时,我带头劝导公公将个人财产与国家合营,经过一番耐心说服后,我公公通情达理,余家瓷器店率先进行了公私合营,并入人民瓷厂。”
当时国家对工商业采取赎买政策,私人财产通过清产核资,国家给予一定的股息。何菊香的儿子余贺寿说:“我母亲怀着对党深深的信任和一如既往的支持,响应党的号召,支援国家抗美援朝和经济建设,好几年都自愿放弃国家所给的股息。”
1954年,何菊香进入人民瓷厂工作,她还积极动员家庭成员和其他人响应党的号召,投入社会主义改造中。厂里有个同事是景德镇机械厂厂长的儿媳,有一次,她们闲聊中得知这个同事的夫家仍存有一斤八两黄金。怀着对党的忠诚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何菊香劝导同事做夫家工作,将那一斤八两的黄金上交给了国家。
1955年,何菊香当选为全国青年积极分子,是当时景德镇5个当选人中唯一一名女性。当年,她赴京参加表彰大会,在怀仁堂接受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感到无上光荣,心情无比激动。此次赴京见到毛主席的事情轰动了整个景德镇,她一下子成了景德镇的名人。这次光荣经历,对何菊香的人生影响深远。她回乡后深受瓷厂重视,每年都被厂里评为先进工作者,自1954年起被推选为市人民代表。1958年,她以民主人士身份加入景德镇民建,担任民建常委兼妇女执委会主任,从第一届起直至退休。在厂里,何菊香尽职尽责,自己加班加点完成生产任务,还时常将任务带回家来,只为多给厂里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懂事乖巧的孩子们放学后看到母亲如此辛劳,也自愿帮母亲一起做事。“我记得小时候一放学,回到家放下书包就帮母亲干活,有时还和弟弟妹妹到厂里帮母亲干活。那时候是计件算任务的,我母亲经常要参加会议,但工作任务通过加班加点和全家老少的共同努力照样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了。”余贺寿说。
厂里制定劳动定额时,常常会与工人产生分歧,人缘好的何菊香根据实际情况,多方协商,为厂里做出了合理的劳动定额,成功化解了工人与厂里的矛盾,使得劳动关系更为融洽。不仅如此,何菊香还组织大家为厂里义务劳动,每星期为厂里窑房义务挑柴一次。年龄小的人挑不动就减轻到合适的重量,不伤害小孩,但也能循序渐进地培养他们。(www.daowen.com)
在工作中,何菊香处处坚持节约原则,反对浪费。当时瓷厂制作一批镶有金边的瓷碗,由于大家技能水平不一样,金水总有浪费。她适时提出“改进技术、节约金水、提高质量”的建议,同技术厂长合作,统一训练工人镶画金边的技术,不使金水浪费一滴。由于节约效果明显,她因此得到厂里的嘉奖,被评为“节约标兵”“节约能手”。长时间的训练和工作使得何菊香的手腕落下了病根,至今还会疼痛。
怀揣着对普通民众的热忱,何菊香作为人大代表的提案多数是关注民生方面的,比如提议妇女参加工作,组织妇女联合创办瓷厂,加入第三产业,不仅使妇女们自食其力,也增加了国家税收,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贡献;为社区提出了便民利民的措施,修建道路,在弄口、居民集中地设取水点,方便居民取用自来水,改变了以前人们不得不去很远的地方担水的现象。
余贺寿说:“我母亲做任何事都很细心,特别是对民生一类的事务很关注,不光是在人代会上提议案,在厂里她也经常提建议。例如,我母亲发现工人在挑坯途中经常会有打破的坯体干燥后划伤行人的现象,于是她向厂里提出建议给每位挑工配备一个筐,途中有不慎摔碎的坯就拾起放入筐中。厂里听取并采纳建议,从此再没发生过摔碎的坯体划伤行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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