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组领导下,我积极参与落实2002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当时,部分兄弟省市政府已拨款给工商联用于帮困,上海市由于多种因素,财政尚未给予补助,老会员们意见较多,我及时向党组汇报。两任党组书记多次带领我到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并由党组领导专题向市委领导汇报,在市政协会议上撰写提案。经过不懈努力,2006年市财政局同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由市委统战部下发沪委统发〔2006〕151号文件落实四部委9号文件精神。自此,市、区财政每年拨款约138万元至今。当年本系统无业遗孀等1520人受益,因自然减员到目前尚有557人享受财政补助。虽然财政补助钱不多,却体现了9号文件的落实和对老会员适当的照顾。
我还参与“因病致困专项临时补助”和对代表人士进行“四节慰问”等意见的制订和实施。根据老会员反映负担重、困难多、看病难等实际情况,利用互助金持有的爱建股票有望上市变现,提出靠前服务的方案,经老领导认可,将《因病致困专项临时补助暂行意见》和《对代表人士进行“四节慰问”暂行意见》上报党组,得到党组赞同。由互助金委员会讨论制定实施细则,自2008年1月起执行。又在2011年7月经党组批准,出台无业遗孀等专项补助。
在2013年上海市工商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组指示“要持久深入做好原工商业者老会员服务工作的思路,使老会员满意,使其本人和家属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组织人事部、互助金委员会认真学习,落实到行动上,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计划用10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帮困历史使命。近两年,根据互助金持有爱建股票在较高价位出售的有利条件,连续参与制定三项提高帮困、慰问标准和降低医疗补助门槛的意见,经党组批准已实施。
一是提高原工商业者中无业人员、无业遗孀专项补助标准,包括2014年1月起,每人每月互助金补助增加50元后达到300元;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互助金补助又增加100元后达到400元;2015年7月起,每人每月互助金补助再增加150元后达到550元。另加财政补助每月50元,低保每月710元,合计月收入1310元。该项支出在2015年为262.2万元。
二是提高原工商业者无业配偶专项补助标准。从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互助金补助增加100元后达到200元;2015年7月起,每人每月互助金补助再增加100元后达到300元。另加财政补助每月50元,低保每月710元,合计月收入1060元。该项支出2015年为29.1万元。(www.daowen.com)
三是原工商业者代表人士“四节慰问”的慰问金,2014年元旦起每节增幅25%,2015年国庆节起每节再增加20%。
四是医药专项补助是覆盖全体原工商业者老会员的一项日常工作。自2014年4月1日新医保实行起,对每档补助标准各提高10%。双职工原酌情最高补助标准为自负部分50%,现提高到60%;“一老养一老”(无业配偶)原酌情最高补助标准为60%,现提高到70%;无业遗孀原酌情最高补助标准70%,现提高到80%。
上海市社保减负门槛为自负部分超过年收入30%,如年收入为4万元,要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方可减负。上海市工商联自2015年4月1日新的医保年度起降低医补进入门槛,有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就医的自负部分(自费除外)超过2000元(原为一个月养老金3000~4000元),纳保老人就医的自负部分超过500元(原1000元),即可申请医补,可惠及更多人。该项支出每年概算为100万元以上。相比之下,社会上同类型人员,是没有这些补助的,充分体现出工商联对原工商业者老会员的关心与爱护。
在这18年中,我亲身参与工商界互助金工作,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是党组织和老领导、老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我倍加珍惜,积极参与,认真服务,不敢怠慢。虽因历史的原因,原工商业者的经济状况变化不一,心态不一,使互助金工作出现轻不得、重不得、慢不得、少不得等难度,但在党组的直接领导关心下,始终把握统战工作大局,尊重历史,不忘老友,以人为本,关注困难,广泛听取并尊重老会员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互助金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多次制订出台帮困新举措。上海市、区工商联有关干部齐心协力,形成一种热忱服务、及时关心的良好氛围,切实缓解老会员的不少困难,体现出“适当照顾”的要求,受到老会员的好评,有的还来信表示感谢。据统计,自1980年落实政策到2014年的35年里,互助金累计支出5460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56万元,在老会员自然减员的情况下,2014年支出还高达380万元,2015年新举措实施后支出达到500万元以上,可见帮困力度之大。我深信今后在党组领导支持下,老会员们会更多地感受到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使老会员满意”的阶段性目标也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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