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编余人员特别是对于干部处理,是一件大事,处理得当与否,将直接影响于精兵政策的结果。
我们老早提出,在精兵简政中,对于一切编余人员,必须依据精兵简政的基本精神,恰当的处理,使每个人都安置在恰当的岗位上,不许贬级降级使用干部,还要照顾全局。在进行这一工作中,各个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必须进行深入的周到的动员与解释工作,耐心的细致的组织工作,区别各个人员的具体情形,作出不同的妥善的处理。但据近日的事实,在个别部门中,就表现出极端缺乏周到与深入动员和解释工作,缺乏耐心的细微的组织工作,也不能依据执行这一政策的基本精神,恰当的处理编余人员。而以一种极端简单粗率的方式,粗枝大叶的,不分别各个人的具体情形,作出不同的妥当处理,这是不对的,也必须立即纠正。
编余人员如何处理呢?
(一)抽调一部分可能抽调的人员,特别是干部,送到学校中去学习,这是提高干部质量最重要的内容,凡过去工作时间长,而文化与科学知识较低的工农干部,以及其他可以深造又必须深造的人员,均必须尽量抽出,送到学校去。在这里必须反对干部的保守,不愿拿出好干部去学习的观点,同时被选送去学习的同志,亦必须认识,文化与科学知识的缺乏,会极大限制自己的进步,今天有良好的学习机会,正是提高自己知识的好时机,应当趁此时机,积极的虚心学习,求得自己迅速的进步。以为送学校就是“吃不开”的错误落后的观点是有害的,必须彻底肃清。
(二)凡各非战斗部门、各直属机关,必须尽可能的抽出大批身强力壮的人员,充实到战斗单位中去,这于充实正规军,提高部队战斗力,特别在目前人力维艰的时候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只图把一切身强力壮的人员特别是战士塞在机关里,不愿拿出来,以求自己之“精”,这就是不照顾全局,是不对的。
(三)以一部分人员与干部投入生产营业部门,这是发展生产与营业,克服当前财政困难,巩固与繁荣根据地,以及减轻人民负担的有效措施,是争取抗战胜利的重要任务。凡适宜于可以参加这一工作的同志,均必须踊跃参加,某些同志忽视生产与营业的重要性,是不对的。
(四)部分已不适宜于军队工作的老弱残废同志,其在根据地内者,可设法回家,其在根据地外不愿与不能回家者,可以妥善的在根据地分散安插,在其自愿原则下,也可以在根据地内安家。因为这些同志身体与年龄的关系,已不适宜于军队工作,这不仅为着精兵政策的需要,而且为着关怀与爱护这些同志。具体进行办法,集总与野政已有训令公布,他的基本精神,就是说这些同志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与生活保证,但必须妥善的进行这一工作,使每个脱离军职的人员,深刻了解并乐于执行,对于某些还可能继续随军工作的残废同志,则必须留队工作。一切歧视与拒绝分配他们工作,是不允许的。必须了解,残废同志是为着革命,受到敌人的摧残,是光荣的,各个人员对他们应有无限的敬爱。如非战斗部门的各直属机关,必须容纳一定数量的可能工作的残废同志,斟酌其具体情形,分配给以能够担负的工作(如政治工作、收发及其他某些较轻松的工作)。同时必须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各部门的全体人员,应发挥高度的革命友爱精神,协助残废同志的工作,关心残废同志,是应尽的义务。但残废同志,亦必须以自己能力之所及,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因残废而自大。(www.daowen.com)
(五)对于妇女同志,由于她们生理上的某些特殊,虽一般的不适宜于军队工作,但亦决不是全不能参加军队某些部门的工作,因此拒绝分配妇女同志的工作是不对的。必须了解,这些妇女同志,她们一般是进步的,是中国广大妇女群众中最先进的一层。我们必须给以最大的爱护与关怀。凡非战斗部门,特别是生理卫生部门,及各直属机关,必须容纳一定数量的妇女同志,斟酌具体情形,分配给以能够担负的工作,并注意关心她们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带小孩的女同志,每人只能分配四小时工作,怀孕的女同志必须有产前产后的例假期。这些剩余下来的工作,各部门的其他工作同志,应予以协助,这亦是一样不可推卸的职责。同时必须指出,今日某些妇女同志中,还存在着不愿从事生产、医务、财政或其他带技术性部门的工作,这也是不对的,必须纠正。
(六)必须从编余干部中,抽调一部分干部,分配到其他的根据地工作,一方面满足其他根据地的需要,同时也可以交流工作经验。
这就是编余人员的处理办法。
最后还必须指出,对于编余人员的正确处理与适当分配,是执行精兵政策的重要工作,他将直接影响于这一正确政策的施行结果。各个部门必须慎重的认真的处理这一问题。一切粗枝大叶,马虎了事,都会酿成过失,造成革命的损失。同时,任何一个被调动的同志,均应乐于接受新的工作分配,踊跃的投身到新的工作与生活场所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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