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应对工商管理局的问题?

如何应对工商管理局的问题?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于作法上的缺点,工商部门同志是在想办法改进和正在改进中。太行区到9月前做出了今后手续上的可以简单,商业可缩小,干部问题要解决,违反政策法令者要查办,没收问题可进一步适当规定。现在接到武乡县长的一封信,洪水机关生产放高利贷,有月收一二千元。

如何应对工商管理局的问题?

对工商局特别是我个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作了严重的批评,在批评时也应看到成绩,如1942年前是有很大成绩的,现今也是有成绩也有缺点,而且是领导上自上而下有缺点。因为财经问题不是主观主义可能解决的,如没收、统制、手续……等,须要重新考虑。没收东西等等问题,是边府临参会在制定法令上的缺点。至于作法上的缺点,工商部门同志是在想办法改进和正在改进中。

关于财经工作总结。太行区到9月前做出了今后手续上的可以简单,商业可缩小,干部问题要解决,违反政策法令者要查办,没收问题可进一步适当规定。

土布入口税,甚时该高甚时该减免,工商局在时刻考虑掌握。但由于外面情况了解不够,难免有些不应时,我不久到工商局整风班去一回,大家有何意见可提出做为领导上今后整风的参考材料。

最后,这次有很多好的提案,我们讨论的不够,这一定要求下届政府委员及驻委会慎重研究办理,凡对根据地改进的一切好意见,都要适当的采纳。因为议会的收获不仅表现在会场里面,而且表现在今后的工作中。

附一:李厅长关于民教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土地问题:

1.开荒所有权问题:开荒有几种:一种是生荒,一种是熟荒。里边分公私,公的很清楚,谁开是谁的,取得证明文件,即取得所有权。私人的,假如地主他不开,别人开了,所有权是地主的,有的开了一二年就不能种了,这样的没问题,如果变成好地,所有权不变,订立契约,不应收回。

2.二地主租地问题:1941年临参会讨论很热烈,二地主是禁止的,法令上取消二地主,现在还有,应受法律处分。

3.退租照顾贫苦抗属问题:1941、1942年临参会讨论过,贫苦抗属鳏寡孤独屡次指示上也提出这问题,下边执行不分别,本不是剥削人出租地,而是因为没劳力没办法,也有退的过多,这是执行中的偏向,应注意纠正。

4.租地树木收益问题:这是个大问题,土地条例定的简单,凡租地树木归原主所有,这问题很复杂,要看情形适当的解决,假若这树木不影响生产,是他没有下功,一定依其约定,如果影响生产,得分开,有的习惯上是分的,有的习惯不分,或租额并没有减低,需要搜集各方面材料来确定办法。

5.减租按有无劳力照顾双方问题:有贫苦抗属鳏寡孤独,也有的地主土地多没劳力,这种人与贫苦抗属不同,解决这问题,应照顾贫苦抗属,但光劳力不是一个标准。

6.汉奸土地、公地的问题:有专门处理办法,分给贫苦抗属、荣誉军人、贫苦农民,他们取得所有权。一般公地如租种的,下边执行出很少的租子(低于20%或25%)也有分配给贫苦抗属的不出租。

7.要求适当的利息问题:没有明白定是多少,分半减息是按过去说的,1942年曾指示,依双方约定没有限制,去年关于几个问题的解决是3分,过去没有清理的以3分利。现在接到武乡县长的一封信,洪水机关生产放高利贷,有月收一二千元。各种形式都有,武乡已召集这些人开会,从思想上解决,应退还,适当的解决,边府有限制,分半已是过高,应纠正。

8.赎典地问题:解决办法,整个没有收入时,另有些地方没有灾荒,一般可以延长典期,或增加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典价,是否妥当,提出补充。

9.荒山地归公问题:土地条例未修改前,荒山地归私人所有,按习惯过去不准开荒,一般的不准开荒山,现在提出可以讨论。

10.回赎不满租期的土地问题:应保障佃权,如已租出者,本土地政策之精神加调解。

11.寺庙荒地:私人开的不应收归公有,如己收归,不是公产地是私有,照一般土地解决。

12.按年成交租问题:土地施行细则颁布后,在七成以下按原规定交,七成以下二成以上,依收成交,二成以下不交。

13.解决土地悬案问题:应本土地条例,县府征求双方当事人解决之。

14.活租立为死租地,半种地与伙种地,如供给种子、肥料、农具、牲畜可依条例解决,否则以多打多分,少打少分为原则,下边执行大部已解决,将活租地变为死租地。

15.敌占区渠道占去之土地问题,今后应加以适当的变更。

16.边沿游击区,减租应低于根据地,过去也曾提到。

17.村干部代和尚出租庙地,应归村管理委员会,不归和尚。

18.土地纠纷,银元折冀钞,1元顶4元。一般加以调解。

19.修滩地他不卖怎样办,这是一个村的问题,调查以后解决。

20.负债户出卖土地,对永佃权是否有影响,应该保障永佃权。假如卖户是贫苦,一部分可以自种,也可以加以调解。

21.逃亡地主土地没有没收,逃亡地主土地不没收,政府可以代管,争取他回来。

其他退地退租土地纠纷问题很多,办法已有明文规定,还有辽西左权参议员提的:

1.两出情愿,典了不出租,典地按租地处理不妥当,这是干部作风问题。

2.代替他人收租,现在退租他还不起,这要看地主,如在外他也得退,而是经过他退不是要他(代收租的人)本人退。

3.地主按活租分配、七五、六五、地主分三五的规定。

4.边沿区干部医药问题,身体经医生检查的,可报保健费。

5.干部退休可提政府考虑。

6.邢东要求增加一个区,行政区划不谈,已有研究,至于过去有的是地方款开支,有的是边区款开支,今后要统一到边区款来,以免紊乱现象。

7.公安队员家属,按抗属办。

8.武委会与部队不同,按一般民政人员一样,至于原在部队到武委会的,是个别问题,可以研究。

二、其他问题

1.阵亡病死军人家属抚恤问题:政府已研究了,最近有规定。

2.救济边沿区灾难问题:三分区已拨下,二分区提出,政府已有计划。

3.乡村医生不能生产问题:4月5日召开文教会时,作更深入讨论。

4.医生支差问题:医生不支差,但愿付代价者,应一样待遇。

5.支差混乱问题:干部不支差是作风问题,制度是有了,除村长义务教员,有些干部整个不支差,这不是法定问题,是改造干部作风问题,教育干部作反省的问题。

6.店员工资问题:已有规定,是具体实施问题,要看商业收利情况加以解决。(www.daowen.com)

7.增加矿工参议员,他们全部参加地方选举了,县议会解决了,边参会下届可以研究。

8.公营私营人员不支差。

9.武委会不知道如何选举的。

10.被烧房子阻街问题将来研究。

11.春耕贷款银行的破票子问题,那天解决了。

12.限期令伪军反正问题:毛主席指示方针加强沦陷区工作,准备到一定时机里应外合,驱逐敌人,当然敌后已有战役反攻,也里应外合。现在是敌强我弱的形势,在转换之中,不是一个命令可以让他们反正,而且也不应这样做。

13.商人要求参加救联会:现在群众团体干部都转到合作社互助里去,青年也没有单纯组织,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商联会可以工作结合。

14.过去工作的发展对教育重视不够,教育卑贱,“衣食足而知荣辱”,生活好了教育与生产才能提。4月5日文教会还要谈这个问题。

15.一分区交通站送报乱的问题:交通工作以前讨论几次,去年专门讨论作决定,一种是干线,一种是村义务线,过去有垂直系统,今天重点还是村义务线,执行中间有缺点,通知交通局

16.地方干部带走地方枪枝问题:已规定了办法,七专署已进行登记,适当调整。

17.出租佃户,总数若干,除左权外全面统计没有?七专区有一个全面材料,全区没有这个材料。

18.各县村代表会没有实行,今年是否实行:1942年临参会提出,边区政府为执行决议,曾派人到下面研究,作宣传,写指示,这不等于作了工作,但证明边府重视。关于公民小组成立起什么作用,各县也不同,老区域村代表曾开了会进行动员,有人提这不妥,议事不是工作干部,这是缺点,这是个形式与各方面联系不够,有的就不开,现在须研究如何健全这个制度。现在已有一揽子会,或有村政委员会,还有冬学,太行区大多数村已有这种类型,小村召集代表会,更大的村没有,这问题应该研究。

附二:刘厅长关于财经方面的答复

(一)出入口税

自建设根据地以后,开始税收制度,主要为了对敌进行经济斗争,保证根据地市场,金融物债,合乎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原则下确定的。敌后抗日根据地每个战略单位都有此制度,我们工业困难,因敌人对我们分割,一旦反攻胜利税收即取消。

税收原则:必需品而且是自己难生产的,免税入口;需要而不迫切能生产的,低税入口;不需要的外货禁止入口。相反的我们不要而于敌人没利的货免税出口,如大批须出口货低税出口;不能出口货多收税或禁止出口。原料与成品出口不同,如原料征80%,成品是50%,税的高低要适合对敌斗争情况的变化,如土布,灾荒时为了救灾加25%的税,过去以后根据地布不够用税减了。但现在土布不够用为什么加税呢?棉花免税,如果土布免税,商人就要做土布买卖,对根据地纺织的供给是一个大问题。有的东西一时免税出口,一时又不准出口,变化很大,这是按对敌关系生产情形来定的,比如最近边区下令粮食自由出口三个月,因根据地粮食太便宜,不过敌占区粮食也便宜,最近出口成绩并不大,出口期限还可能延长。税收变化因为领导上了解注意不够,有些毛病。

现在出入口减少至很少数,下边执行出入口税上毛病很多,几年来也有进步,税则上定次数自用物品入口不收税,(在市场上发现要没收。)边沿区的封锁线很难严格划分,出了漏洞,有些来往货物本来上税,但是弄不清,或顾虑弄清出毛病,现在税收公道多了,一般人都自动去上税,除贩卖毒品走私外,一般没有了。边沿区民兵对这方面帮助很多。

(二)出入口贸易

(1)统制问题:我们统制是对敌人统制的,产生在敌人三次治安强化运动以后——1942年春天以前可以自由营业,敌人统制不严,敌人统制一天一天发展了,根据地某些货物的统制也发展了。过去桃仁自由买卖,后来敌人统制了,除几个公司外概不许上火车,他订低价掠夺老百姓,如没有比较统一的步骤,在这种情况下,就得完全听他。敌人把药材也统制了,他甚至以洋行专搞某种货并分开区域,他的组织很严密,如我们没有组织统一步骤,一定以最便宜的价钱卖给敌人货物,受敌人大掠夺。

在统一出入口贸易上有许多缺点错误,如桃仁我们吃了大亏。六分区组织特种出口交易所取一致态度统一价格,但效果还不够大,我们走群众路线发展还不够。一分区有些点滴出口,六分区在王典同志领导下创造很大成绩,其他方面没有发展。对敌我形势估计不够,掌握不够。商业是个复杂问题,估计情况往往出入,比较长时期掌握某种货物不容易,同时我们资本少不敢多掌握。今后在这方面依靠合作社,他能掌握各种货物,我们靠山吃山,发展合作社,更多的掌握这些东西。

(2)兑货:从1942年5月开始,那时出口货多了,组织更多的山货出口,如超差额少了。主要的问题除大量出口外须限制入口,出口这个东西必须换回什么货来有一定,在执行上有错误。目前来讲,兑货制度是否存在,值得研究了。敌占区商品少了,他对我们最大的统制是盐,我们根据地无论如何没有办法。敌人统制很厉害,我们的重要出口就是和敌人直接交易,我们的出口货不一定经过允许,而敌人往我们这里入货必须经过他允许。情况变了,不一定要兑货,敌人那里的消耗品少了,如果怕收回伪币,已没人要了。过去我们买敌人东西多,卖给敌人的少,抵制外货,现在情况相反了,值得考虑。

(三)零星问题

1.取消糖坊、香坊,禁酒的问题。糖一般中国人消耗的少,营养缺,糖对身体有利,提倡节约减少消耗可以,一贯的研究它可以存在,灾荒时取消过。香在有水磨的地方是个很大的副业,根据地消耗少(大部分人不迷信了),它有别的用处,主要是出口,为增加我们的财富。酒在灾荒时禁酒,去年又开放了,主要是果木酒,烂粮食,今年出不去口,允许出口、不允许卖又不行,政府有意放松。制酒有期限,到4月15日就停止,因为这时果木也不能作了,只有政府用烂公粮作酒,因为利很大。

2.春耕贷款一般的放出去定期收,有还不起的逼着要,是执行时的偏向,本来是帮助救济贫人,结果逼着他卖家产,要纠正。

3.破票子,向各地银行兑换,只一半有号码有经理章就可以兑换。

4.左权修滩贷款问题,粮食问题,依具体情况解决。

5.农贷减半还不起,延期一年停利照本还,如再减半还太便宜了,如果普遍的不还,银行不能开门了。

6.一专署支差平均每人男的连牲口是48个(各种勤务)。

7.注意生殖牲畜,过去注意不够,但公家来搞,财政上困难,提倡合作社购买,喂草料、支差,在负担上优待他些。

8.没收汉奸的财产,荣誉军人可否买?政府卖东西是拍卖性,按市价80%出卖,对于干部军队可以八扣,一般按市价谁也可以买。

9.柿子煤炭出口税。柿子出口税10%,灾荒时禁止出口,去年开放了煤出口,四、五分区有税5%。将来看情形,如果大量生产出口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10.安阳造纸,已在计划中,安阳很大的造纸业,是手工业生产重要项目,已进行了充分调查。最近太行纸业联合公司成立,6月开手工业代表会具体解决。

11.辉县三分区能种花生,但是除负担外,还抽30%的税,比负担还重。这个税不应抽,一方面是平均税,又是重税不应收。

12.辉县土地少,靠果木树生活,负担重。这个意见很对,不应估价过高,因为市价过高,也许负担出了市价低了,应按平均产量估价。

13.边府指示多的问题,如果抗战胜利了要减少一半,现在抗战中任务繁重,一方面领导上注意,但下边要组织具体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完成其他工作。

14.村财粮委员不愿干的多,事情繁,任务大有具体困难,应该照顾,但也只有数人增加。

15.银匠是否禁止,值得研究,如他在根据地制东西可以。

16.罚款,区公所能罚,村里不能罚。村里在巡秋时可罚些劳工。

17.煤炭不应在根据地收税及手续费。

附三: 王秘书长代理法院关于司法方面的答复(略)

选自《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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