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3月30日)
各专属、办事处、各县政府:
兹颁发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专办各救公安青抗先税务等)经费人员编制表,从6月1日开始实行,所有过去各项编制一律作废。仰即遵照实行为要,此令!
主 任 杨秀峰
副主任 薄一波
戎伍胜
附:
太行太岳区专署级以下各级政府经费编制表
(1941年2月)
壹:行政公安费
一、专署级:
甲、专署或办事处:
1.公杂费……冀西专署每月260.0元,漳北太南各260.0元,太岳380.0元,一办事处310.0元,二办事处310.0元(包括文具、纸张、印刷、灯油、修理、购置、马掌、赔偿等费在内)。
2.旅费……冀西30元,漳北20元,太南20元,太岳50元,一办40元、二办30元(每人每日除原领菜金1角及小米或粮票外,另发旅费2角,每日以60里路为标准,30里以内者不发)。
3.特别费……太岳每月50元,漳北、太南各45元,一办、二办、冀西各40元(包括客饭、菜金、招待等费)。
4.训练费……每期30元(60人的训练班)。
5.宣传费……每月50元(公安局在内)。
6.报社公费……每月为500元。
7.剧团公费……每月为60元(出演费每月20元,不出演不发给旅费每月6元6角,书报费4元)。
8.医药费……每月100元。
9.书报费每年60元。
乙、专办公安处:
1.公杂费……冀西每月75元,漳北70元,太南、一办、二办各80元,太岳90元(书报等费在内)。
2.旅费……冀西每月20元,漳北、太南、一办、二办、太岳每月各25元。
3.侦查费……每月50元(实支实报)。
4.特别费……每月20元。
5.拘留所公杂费……每月10元。
6.医药费……每月50元。
二、县级:
甲、甲等县政府:
1.公杂费……冀西每月16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各为180元。
2.旅费……冀西、太南太岳、漳北、一办、二办每月均为20元(办法与专署级同)。
3.特别费……冀西、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每月均为20元(客饭、菜金、招待等费均在内)。
4.医药费……每月50元(公安局在内),但超过50元者,得呈请专办批准,始得开支。
5.训练费……每期50元(60人训练班)。
6.宣传费……每月25元(敌占区30元)。
7.书报费……每月60元(包括各区)。
8.看守所公杂费……每月30元(纸(张)文具、灯油等均在内)。
乙、乙等县县政府:
1.公杂费……冀西每月14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均为160元。
2.旅费……冀西、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均为20元(办法与甲等县同)。
3.特别费……每月20元(客饭、菜金、招待等费均在内)。
4.医药费……每月45元(公安局在内),但超过45元者,得呈请专办批准,始得开支。
5.训练费……每期40元(40人训练班)。
6.宣传费……每月20元。
7.书报费……每年50元(包括各区)。
8.看守所公杂费……每月25元(包括纸张、文具、灯油等费)。
丙、丙等县县政府及县佐公署:
1.公杂费……冀西每月12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均为140元。
2.旅费……每月15元(办法与甲等县同)。
3.特别费……每月15元(客饭、菜金、招待等费均在内)。
4.医药费……每月40元(公安局在内),但超过40元者,得呈请专办批准,始得开支。
5.训练费……每期30元(20人训练班)。
6.宣传费……每月20元。
7.书报费……每年50元(包括各区)。
8.看守所公杂费……每月20元(纸张、文具、灯油等均在内)。
丁、甲等县公安局:
1.公杂费……冀西每月11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每月均为120元(除菜金、津贴、马干外,其他开支均在内)。
2.侦察费……每月50元(实支实报)。
戊、乙等县公安局:
1.公杂费……冀西每月10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每月均为110元(办法与甲等县公安局同)。
2.侦察费……每月45元(实支实报)。
己、丙等县公安局:
1.公杂费……冀西9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均为100元(办法与甲等县公安局相同)。
2.侦察费……每月40元(实支实报)。
三、区级:
甲、县办事处公杂费每月40元。
乙、区政府公杂费……每月冀西17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各为20元。
4、村级:
甲、特等村公杂费……每月15元。
乙、甲等村公杂费……每月8元。
丙、乙等村公杂费……每月7元。
丁、丙等村公杂费……每月6元。
5、游击区县级:
甲、县政府:
1.公杂费……每月80元。
2.旅费……每月20元(办法与专署相同)。
3.特别费……每月20元(客饭、菜金、招待费均在内)。
4.医药费……每月30元(公安局在内)。
5.训练费……每月30元(20人训练班)。(www.daowen.com)
6.宣传费……每月30元。
7.书报费……每月48元(包括各区)。
8.看守所公杂费……每月20元。
乙、县办事处:
1.县府办事处公杂费……每月40元。
2.公安局办事处公杂费……每月30元。
丙、区政府:
公杂费……冀西10元,漳北、太南、太岳、一办、二办均为15元。
6、税务局经费编制:
1.分局:
(1)公杂费……74元(包括文具、纸张、灯油、书报、印刷、医药、杂支等费)。
(2)旅费……10元。
(3)津贴费……(分局长一人4元,秘书、股长四人各3.5元,股员六人各3元,通讯员二人各2元,马夫、伙夫各一人,各1.5元)。
(4)特别费……每月4元。
2.支局:
(1)公杂费……每月29元(与分局同)。
(2)旅费……每月6元。
(3)津贴费……(支局长一人3.5元,主任干事一人3元,干事五人各2.5元,通讯员一人2元,伙夫一人1.5元)。
(4)特别费……每月2元(与分局同)。
3.稽征所:
(1)公杂费……23元(与分局同)。
(2)津贴费……(主任一人3元,稽征员二人、缉私员四人各2.5元)。
(3)临时费……稽征所在四人以下者,每月发柴火补助费6元,在7人以下者每月补助柴火费4元(如附近有机关团体尽可能与之合并),在敌占区工作人员工作费在20元以内实支实报。
4.其他人员:
(1)驻专署(财政科长暂为分局长不另给薪)
协助员一人津贴3.5元、检查员一人3元,通讯员一人2元。
公杂费每月15元。
(2)驻各县菸产税征收员一人,月津贴2.5元、公杂费每月3元。
贰、教育经费编制
一、县、村教育经费:
(1)村教育经费:
(甲)初级小学:
a.教员生活费:
甲等生活费每月11元。
乙等生活费每月10元。
丙等生活费每月9元。
代用教员生活费每月7元。
敌占区教员按当地环境规定。
b.公费:
甲等校每月11元。
乙等校每月10元。
丙等校每月9元。
丁等校每月7元。
戊等在柴碳特别贵的地方准予开支,但须经专署批准。
c.教员粮食每人每月小米3斗。
d.贫寒学生依照条例规定办理。
(乙)民革室……每月办公费1元。
(丙)民众教育馆每月办公费3元(订报纸、油灯、布置用品)设立于特等村或大镇。
(丁)民众学校
甲等每月办公费5元。
乙等每月办公费7元。
2、高级小学校经费:
1.职教员生活费:
a.校长……每月13元。
b.教员……每月12元。
c.书记(指文书、秘书——编者注)……每月9元。
d.校役、伙夫每月各7元。
粮食由公供给,鞋袜衣服自备。
2.公杂费……一班45元,两班80元(包括灯油、纸张、文具、书报等费)。
3.贫寒学生按照条例办理。
三、中等学校教育经费:
办公费:
a.300人以上者一班50人公杂费190元。
b.300人以下者一班50人公杂费230元。
4、奖金:
1.学生全年奖金:
甲等县全年80元。
乙等县全年60元。
丙等县全年40元。
2.教员全年奖金:
甲等县全年40元(计奖20元)。
乙等县全年30元(计奖15元)。
丙等县全年20元(计奖10元)。
三百人之中学经费编制(略)
一百五十人之中学经费编制(略)
叁、民众团体补助费(略)
肆、地方武装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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