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是行为主体为谋取潜在利益而推动的制度变革,它是具有更高效率的制度安排对于现有制度安排的替代过程[1]。在市场经济主导下的产业发展过程中,制度创新仍然是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圳的电子信息产业从无到有,从低端到高端,无不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制度变革。
(一)政府持续的制度支撑
1.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制度初期建设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电子信息产业没有任何积淀。20世纪80年代建立的电子信息企业由于处于发展初期,大多以电子产品代加工为主,整个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处于产业链低端,订单结算的生产方式直接导致了其经营分散、势单力薄的局面。针对这种状况,深圳市政府以创新产业政策为引导,组建了龙头企业——深圳市电子集团公司,为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实力主体。同时,通过产业政策方面的不断调整,深圳电子信息企业由产业链低端的零部件加工转型到深度加工,并全面提升自身研发实力,最终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佼佼者。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之初,来料加工类产业作为主导产业为地区经济的初步发展奠定了基础。1981年,中央相关文件指出:试办经济特区是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执行开放政策、吸引外资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区是扩大出口、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比较成功的好形式。各项特区优惠的推出,吸引了以港资为主的大批外资的进入,同时也吸引内地电子科技企业纷纷来深圳投资,江苏、黑龙江、吉林、甘肃、贵州等省市的企业先后来到深圳投资设厂,并以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或外引内联方式筹建新的企业,外引内联政策对特区初期发展电子工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5]。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深圳制定了“上水平、上规模、求效益,全方位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目标,贯彻落实特区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有关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要求[15]。在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部门政策的支持下,深圳承接国际及台湾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二次转移,不失时机地选择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与中科院联合创办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深圳科技工业园,吸引国内外著名厂商到深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对民营电子科技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逐渐发展成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这一阶段广东省与深圳市出台了一些关键政策(见表5-1),奖励对推动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计划地逐步在珠江三角洲建立以深圳为首、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
表5-1 初期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2.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制度中期建设
1992年,邓小平视察深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为加快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深圳召开“珠江三角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座谈会”,集中研究珠江三角洲地区如何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1994年,深圳市“二次创业”拉开序幕,深圳市政府积极做好电子信息产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1995年,深圳市政府提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工业为基础,第三产业为支柱”的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使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更好地实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此后,相关政策密集出台(见表5-2),在税收优惠、产业化研发、知识产业保护、人才引进、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推动了电子信息产业的全面发展。
表5-2 中期相关政策文件汇总(www.daowen.com)
3.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制度后期建设
进入21世纪,深圳市产业政策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落实科技发展为主要基点,扩大产业规模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并率先出台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政策,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创新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培育品牌,使深圳迅速成长为全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这一阶段相关政策文件见表5-3。
表5-3 后期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二)国资发挥的引领作用
在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国有资本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在改革开放之初,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吸引了大量其他地区及部门国有资本投资,除了总参、电子工业部和航空部三个部委外,其他部委和省市如兵器工业部、船舶工业部、航天工业部以及江苏、黑龙江、吉林、甘肃、贵州等省市的企业也都先后来到深圳投资设厂,并以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或外引内联方式筹建新的企业,为后来深圳电子信息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5]。
深圳市赛格集团与中兴通讯公司是两个典型的国有资本发挥产业引领作用的例子。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全国组建最早的一家电子企业集团,它是由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四家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初,赛格集团联合隶属电子工业部、广东省电子局和深圳市的117家电子科技企业构建起跨部门、技工贸结合的外向型企业联合体[16]。1988年,赛格集团投资建立的赛格广场是华强北电子市场发展的起点,为深圳及珠三角地区的中小生产企业和商家提供了交易平台,现已成为“亚洲最大的电子专业卖场”。2015年赛格集团注资上千万元成立了深圳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通过筹建赛格创客中心,筑巢引凤,吸引优秀创客人才,全力打造创客生态圈。赛格创客中心提供包括智能硬件的供销平台、金融服务、创投基金、小批量生产、电商推广、创客公寓、多平台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持;充分挖掘华强北的产业潜力,通过品牌运作、法律保障等方式实现自主品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整个地区的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
中兴通讯公司首创“国有民营”机制,这一机制后来被称为“中兴模式”,为许多同行企业树立了楷模。1996年,中兴通讯提出实施公司战略上的“三大转变”,主要包括:由产品结构单一的交换设备,向交换、传输、接入、视讯、移动、电源等多种通信产品扩展;目标市场由农话向本地网、市话网扩展;销售对象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拓展三个方面。这是中兴通讯向国际性、综合性通信制造企业迈进的开端。如今,中兴通讯已成为中国电信市场最主要的设备提供商之一,并为100多个国家的500多家运营商,及全球近3亿人口提供优质、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此外,中兴通讯作为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和国家“863”高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承担了近20项国家“863”重大课题,是通信设备领域承担国家“863”课题最多的企业之一,公司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10%左右,并在美国、印度、瑞典及国内设立了13个研究中心,这为深圳及我国的高新技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走向国际、扩大国际影响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7]。
(三)珠三角城市群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与深圳协同优势
一般而言,区域经济发展中,要尽量避免产业同构。表面看来珠三角地区存在较为明显的产业同构现象,但实际上珠三角地区同构的产业中仍有差异性,如深圳和东莞都以电子信息产业为第一大产业,但深圳电子信息产业自主程度、科技含量均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是珠三角地区之最。例如:2008年东莞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为722亿元,占GDP的1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9%;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为1607亿元,占GDP的21%,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6%。又如:彩色电视机生产方面,深圳比东莞有优势。产量也远大于东莞,而在激光视盘机生产方面,东莞占绝对优势。此外,深圳在微型电子计算机、存储设备、程控交换机、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件、电话单机、移动电话机等方面占优势,而东莞在其他电子信息产品方面占有优势[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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