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事物的认识都是在逐渐变化的,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往往也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对“资源”的认识也不例外。无论是《辞海》“资财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的定义,还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所谓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期、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因素和条件”的观点,都仅限于自然资源的层面。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则在肯定了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还将包含了劳动力和技术的人的因素看作创造财富的另外一个重要来源。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提到“劳动和土地,是财富两个原始的形成要素”。恩格斯认为“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它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
综合以上权威观点来说,资源的来源及组成应当是丰富的,既包含自然资源,也包含与人相关的因素,如人力、知识、技术、经济等。因此,有学者概括出资源的概念为:所谓资源指的是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它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或能够给人类带来财富的财富,或者说,资源就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一种可以用以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具有一定量的积累的客观存在形态,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石油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1]。
在人类经济活动中,各式各样的资源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与制约的复杂关系,由此形成了一个结构庞杂的资源系统。每一种资源内部又有自己的子系统。资源系统可从性质、用途等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以资源性质的角度分类,可以分为自然资源(包括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社会经济资源(或称社会人文资源)和技术资源。(www.daowen.com)
文化资源作为社会人文资源的一部分,学者们对其概念也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一书中将文化资源概括为人类通过劳动所创造和形成的物质成果及其转化[2];《文化产业发展论》中将文化资源具体解释为人类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一切含有文化意味的文明成果和承载了一定文化意义的活动、物体、事件以及一些名人和名称等[3]。还有观点认为,文化资源是各种文化客观现象的总和,能够形成文化实力,可供主体开发和利用,既包含历史所积累的文化遗产库,也包含现代社会所创造文化信息的文化形式库,以及作为文化活动设施与手段的文化载体库等[4]。综合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文化资源包含了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具有文化内涵的物质和精神成果,它能够通过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转化为生产性资本,兼具社会和经济的双重功能。
以上是在人类社会这样一个大范围内对资源的定义及分类,具有普遍适用性。同时根据文化资源的概念可以看出,西安历史文化遗产、延安的红色文化与鞍山的铁矿、大庆的油田、大同的煤矿以及北京的人才一样,具备可开发利用的特点,是城市先天拥有的、其他城市所无法比拟的资源,这正是形成城市核心竞争力、塑造城市优势、打造优势城市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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